面對高昂的樓價與「辣招」印花稅,不少已婚夫婦在計劃購入第二個物業時,都會考慮透過俗稱「甩名」的內部轉讓,將現有物業的業權轉至其中一方名下。此舉最大的目的,是讓另一方恢復「首次置業」身份,在購買新樓時能享用較低的印花稅率,節省數十萬甚至過百萬的稅款。然而,「夫妻轉名」並非簡單簽個名便成事,當中涉及簽訂買賣合約、申請按揭、律師樓程序及稅務計算等四大實戰步驟。過程中更隱藏著擔保人身份、轉讓定價、罰息期等五大潛在陷阱,稍一不慎隨時得不償失。本文將為你全面拆解夫婦轉名的完整流程、成本效益分析及風險管理策略,助你精明策劃,合法地慳盡印花稅。
為何要「甩名」?夫婦轉名的三大核心目標
講到買樓,相信你都聽過「夫妻轉名」或者「甩名」這個操作。這其實是不少夫婦在做財務規劃時,一個非常普遍又重要的策略。簡單來說,就是將聯名物業的其中一方業權,轉讓給另一方。這樣做並不是單純改個名,背後通常有三個很清晰的財務目標:慳稅、套現,以及為未來做好資產規劃。接下來,我們就逐一拆解這幾個目標,看看夫婦轉名如何幫到你的理財大計。
目標一:恢復首置身份,慳盡印花稅
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做夫妻轉名印花稅的節省效果,絕對是整個操作的最大誘因。當你甩走現有物業的業權後,法律上就恢復了「首次置業人士」的身份,這樣再買新樓時,就能享受巨大的稅務優惠。
釐清概念:「夫婦轉名」的法律定義與形式
首先要搞清楚,夫婦轉名並不是口頭上說了算,它是一項正式的法律程序。這個過程是透過律師樓簽署一份「轉讓契」(Assignment)來完成。這份文件等同於一份買賣合約,將一方的業權正式「賣」給配偶。因為是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之間的近親轉讓,所以稅務上可以獲得豁免,不需要繳付高昂的非首置印花稅。
慳稅原理:首置 vs 非首置印花稅稅率大比拼
慳稅的原理其實很簡單。如果你名下已經有物業,再買第二層樓就要繳付較高的從價印花稅。但是,只要你透過轉名變回首置身份,就可以用稅率低很多的「第二標準稅率」去交稅。兩者稅款的差距可以非常驚人。舉個例,買一層800萬的樓,非首置人士可能要付幾十萬稅款,但首置人士的稅款就只是十幾萬,中間的差額足夠用來做裝修或者其他用途了。
實例解說:轉名後再買樓可慳多少稅?
我們用一個實例來計一計數,你會更清楚。假設陳先生同陳太太聯名持有一層價值600萬的物業,每人佔一半業權。現在他們想買一層價值800萬的新樓。
如果他們不做任何操作直接買新樓,就需要支付高昂的非首置印花稅。
但如果他們先做夫婦轉名,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1. 轉名成本: 陳先生將他持有的一半業權(價值300萬)轉給陳太太。根據「第二標準稅率」,300萬物業的印花稅只是100元。加上律師費等雜費,成本相對較低。
2. 恢復首置: 陳先生完成轉名手續後,就再次成為首置人士。
3. 慳稅買新樓: 他以首置身份去買800萬的新樓,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大約是24萬元。
一來一回,比起直接買樓要付的稅款,透過夫妻轉名這個步驟,他們就成功節省了一筆可觀的資金,這就是甩名慳稅最直接的好處。
目標二:透過重新按揭,合法套現資金
除了慳稅,夫婦轉名亦是一個合法套現資金的好方法。因為轉名本身是一次物業交易,承接業權的一方可以向銀行重新申請按揭,從而將物業升值的部分變成現金。
按揭套現的操作原理
原理是這樣的:假設你層樓多年前用400萬買入,現在已經升值到600萬。當你將業權轉給配偶時,配偶可以按照600萬的最新估價,向銀行申請新的按揭貸款。銀行批出的新貸款額,扣除原本尚未還清的舊有貸款餘額後,多出來的差額就可以成功套現,變成你可以靈活運用的資金。
資金用途:裝修、投資或其他財務規劃
這筆套現出來的資金用途非常廣泛。你可以用它來為新居進行大裝修,提升生活質素。又或者,將資金用作投資,例如買股票、基金,尋求財富增值的機會。當然,亦有不少家庭會將這筆錢用作子女的教育基金,或者作為家庭的備用現金,應對不時之需,讓整體財務規劃更加穩健。
目標三:簡化業權,為資產傳承鋪路
最後一個目標,比較着眼於長遠的家庭規劃。有時候,夫婦轉名是為了簡化業權結構,為日後的資產傳承或者管理做好準備。
將業權完整轉移給配偶的考量
將業權由聯名轉為單獨持有,可以令物業管理權更集中。例如,如果其中一方需要長期到外地工作,將業權轉給留在香港的配偶,日後處理出租、賣樓等事宜就會方便很多,不需要等對方簽名。另外,有時候是基於個人財務狀況的考量,希望將物業資產與個人業務風險隔開,所以將業權完全轉移給配偶。
與資產規劃的長遠關係
從資產傳承的角度看,清晰的業權可以避免未來不必要的家庭紛爭。將業權完整地歸於一方,再配合訂立清晰的平安紙(遺囑),就能確保物業可以根據你的意願順利傳承給下一代,避免因為業權不清而產生繼承上的複雜問題。這是一種高瞻遠矚的資產保護與規劃策略。
【實戰流程】夫婦轉名四部曲:由簽約到註冊
講到實戰層面,夫妻轉名其實是一個有清晰步驟的法律過程,就像跟著食譜做菜一樣,只要順序正確,就能順利完成。整個流程可以濃縮為四大核心步驟,由簽訂第一份文件開始,到最後在土地註冊處正式更新業權為止。現在就讓我們一步步拆解整個夫婦轉名的實戰流程。
第一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合約關鍵條款:轉讓價、成交日期
整個轉名程序的起點,是夫婦雙方簽署一份「臨時買賣合約」。即使是內部轉讓,這份文件的角色依然重要。合約上需要清晰列明幾個關鍵條款,最核心的是「轉讓價」和「正式成交日期」。轉讓價是計算夫妻轉名印花稅的基礎,而成交日期則決定了整個流程的時間線。
法律效力:簽署臨約即恢復「首置」身份
這一步的法律意義極為重要。根據稅務局的指引,業權的轉移時間點是以簽署第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為準,也就是這份臨時買賣合約。換言之,當轉讓方(例如丈夫)簽署了這份臨約,將其業權賣給承接方(妻子)那一刻起,在法律上他已經不再是任何住宅物業的擁有人,即時恢復了「首次置業」的身份。之後他便可以用這個身份去簽約購買新物業,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
第二步:承接方獨立申請銀行按揭
為何要先獲銀行批核?
簽署臨約後,下一步並非立即找律師,而是由承接業權的一方(承接方)單獨向銀行申請新的按揭。這是一個關鍵的風險管理步驟。先取得銀行的按揭批核,確保資金上沒有問題,才繼續進行之後的法律程序。這樣可以避免萬一按揭申請失敗,卻已經支付了律師費等開支的情況。
承接方須通過的入息審查與壓力測試
銀行會將這次轉名視為一宗全新的按揭申請。承接方需要以自己的入息和財務狀況,獨立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銀行會重新評估物業的價值,並審核承接方的還款能力。如果承接方本身有其他按揭或擔保在身,都會影響到最終的審批結果。
夫婦轉名可申請的最高按揭成數
由於屬於標準的物業買賣程序,承接方可以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以獲取較高的按揭成數。根據最新的按揭保險規定,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最高可承造九成按揭。當然,最終成數仍取決於承接方的入息及信貸紀錄。
第三步:委託律師辦理轉讓契
律師角色:查冊、草擬合約及處理款項
獲得銀行正式的按揭批核信後,就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後續的法律文件。律師的角色包括為物業進行查冊,確保業權清晰;草擬正式的買賣合約及「轉讓契」(Assignment);並在成交日處理款項交收,包括代表承接方向銀行提取按揭貸款,以及將款項(如有)支付給轉讓方。
節省成本:夫婦雙方可否共用同一律師?
在一般的物業買賣中,為免利益衝突,買賣雙方必須委託不同的律師。不過,夫婦或近親之間的轉讓屬於例外情況。由於雙方關係密切,法律上允許他們共同委託同一位律師處理整個轉名手續。這樣不僅溝通上更直接方便,亦能節省一筆律師費,是符合成本效益的做法。
第四步:繳交印花稅及完成註舊冊
繳稅時限及流程
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律師會協助計算應繳的印花稅,並安排在30日內向稅務局繳付。稅款會以轉讓價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按首置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土地註冊處註冊:正式更新業權
繳付印花稅後,律師會將已簽署的轉讓契送交土地註冊處(田土廳)進行註冊。文件註冊完成後,物業的業權記錄便會正式更新,承接方正式成為物業的唯一合法擁有人。整個夫婦轉名程序至此便大功告成。
整個轉名流程預計需時
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開始,到銀行審批按揭,再到律師處理文件及完成註冊,整個流程環環相扣。一般而言,如果文件齊備,按揭申請順利,整個夫妻轉名過程大約需要2至3個月時間完成。
成本與效益分析:轉名要花多少錢?能慳多少?
決定進行夫妻轉名前,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自然是整個過程的成本與最終的效益。這筆帳要計得精明,才能確保「甩名」操作物有所值。簡單來說,成本主要分為印花稅和律師雜費兩大部分。而效益,就是您恢復首置身份後,購買新物業時所節省的巨額印花稅。接下來,我們就逐項拆解,幫您清晰評估這盤數。
成本一:印花稅計算方式
夫婦轉名雖然屬於近親轉讓,可以豁免高達樓價7.5%的新住宅印花稅(NRSD),但仍然需要繳付基本的從價印花稅(AVD),稅率是按較優惠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稅基釐定:以物業市值或轉讓價(較高者)為準
計算夫妻轉名印花稅時,稅基並非隨意釐定。稅務局會以轉讓部分的「代價」(即轉讓價)或該部分業權的「市值」(由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作比較,並以兩者中的較高者為準。這個做法是為了防止業主以極低,甚至零代價轉讓業權來避稅。所以,即使您象徵式地以1元轉讓,稅局依然會按市值來徵收稅款。
計算範例:轉讓一半業權的稅款
假設您們持有一個聯名單位,現時市值為800萬元,尚欠銀行貸款200萬元。現在決定由一方將其50%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
轉讓的業權價值計算如下:
物業市值的一半:$800萬 x 50% = $400萬
承擔的按揭債務一半:$200萬 x 50% = $100萬
在法律上,承接方除了接收業權,也同時承擔了轉讓方的按揭責任。因此,這次轉讓的「代價」,理論上是業權價值減去所承擔的債務,但稅局計算印花稅時,會以業權市值為基礎。
稅基:$400萬
應繳印花稅(按第二標準稅率):$400萬 x 1.5% = $60,000
由此可見,轉讓一半業權的印花稅成本是6萬元。
慳稅秘訣:如何合法地採用較低的轉讓價?
既然稅基是按市值或轉讓價的較高者計算,那麼關鍵就在於如何合法地降低這個「市值」。一個常見且穩妥的操作,是向多間不同銀行為物業申請估價。由於各銀行對市場的判斷略有差異,估價結果或有高低。您可以選取當中最低的估價報告,作為釐定轉讓價的依據。日後若稅務局查詢,這份來自銀行的正式估價報告,便是支持您轉讓定價的最有力證明,能有效減低被追收稅款差額的風險。
成本二:律師費及其他雜費預算
除了印花稅,您還需要預留一筆費用給律師及處理其他雜項開支。
律師收費範圍及服務內容
由於夫婦轉名屬於近親轉讓,雙方可以共用同一位律師處理,能節省部分費用。律師會負責草擬轉讓契約、查冊、處理樓價及按揭款項、代繳印花稅及到土地註冊處註冊等所有法律程序。一般而言,處理一宗內部轉讓的律師費,市價大約由數千元至萬多元不等,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
H44: 其他潛在費用:銀行罰息、估價費
在計算總成本時,切勿忽略一些潛在開支。首先,您需要檢查現有物業的按揭是否仍在「罰息期」內。一般銀行按揭的首兩至三年為罰息期,若在此期間內轉按或贖回貸款,銀行會收取額外罰息。其次,承接方申請新按揭時,銀行或會收取數百至數千元不等的物業估價費。這些都是需要納入預算的項目。
淨收益評估:轉名慳稅 vs 轉名成本
計算好所有成本後,就可以評估這次操作的最終淨收益了。
評估公式:新樓節省稅款 – 轉名總成本 = 淨收益
假設您「甩名」後,以首置身份購入一個1,000萬元的新單位。
若無「甩名」(以非首置身份購買):
印花稅 = $1,000萬 x 7.5% = $750,000
「甩名」後(以首置身份購買):
印花稅 = $1,000萬 x 3.75% = $375,000
節省的稅款 = $750,000 – $375,000 = $375,000
再計算轉名總成本(以上述例子為基礎):
轉名印花稅 + 律師費(假設$10,000) + 雜費(假設$2,000)
= $60,000 + $10,000 + $2,000 = $72,000
淨收益 = $375,000 (節省稅款) – $72,000 (轉名成本) = $303,000
經過計算,這次夫妻轉名操作為您們帶來了超過30萬元的實質財務效益。
關鍵考慮因素:現有物業市價、新物業目標價
總括而言,是否值得進行夫婦轉名,取決於兩個核心數字。一是您現有物業的市價,因為它直接影響轉名的印花稅成本。二是您計劃購入新物業的目標價,因為它決定了您能節省多少稅款。只要後者遠高於前者,這個操作就具有相當的吸引力。
【風險管理】必須避開的5大夫婦轉名陷阱
進行夫妻轉名雖然是慳稅和資產規劃的好方法,但過程中有幾個常見的陷阱需要注意。只要事前了解清楚,就能讓整個計劃順利進行,避免意料之外的麻煩。以下整理了五個在夫婦轉名時必須避開的關鍵點。
陷阱一:擔保人身份抵銷首置優勢
問題核心:轉出方作擔保人,信貸報告仍有負債
有時候,承接業權一方的收入未必足以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轉出業權的配偶便需要擔任新按揭的擔保人。問題在於,即使轉出方名下已沒有物業,但擔保人的身份會被視為一項負債,並清楚記錄在個人信貸報告之中。
嚴重後果:購買新樓時按揭成數遭削減
當這位已恢復首置身份的擔保人,計劃買入新物業並申請按揭時,銀行會將其擔保的債務計算在內。這會直接影響其供款與入息比率,導致新物業的按揭成數被削減,通常會減少一成。這樣一來,原本想透過轉名慳稅買樓的優勢便會大打折扣。
陷阱二:轉讓價過低引發稅務風險
稅務局追溯權:7年內可追討印花稅差額
很多人以為,夫妻轉名印花稅是根據雙方議定的轉讓價計算,於是想用一個象徵式價格(例如$1)去避稅。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稅務局若認為轉讓價遠低於市價,有權自行為物業估價,並以該估價作為稅基,向業主追討印花稅的差額,追溯期更長達7年。
安全範圍:轉讓價不宜低於銀行估價太多
一個比較穩妥的做法,是先向多間銀行為物業免費估價,然後參考估價範圍來釐定轉讓價。一般來說,轉讓價不應大幅低於銀行估價。這樣既能將印花稅成本控制在較低水平,又能有合理依據支持轉讓價的釐定,減低日後被稅務局挑戰的風險。
陷阱三:忽略原有按揭的罰息期
罰息期解釋:提早贖回按揭的額外成本
進行夫婦轉名,通常牽涉到清還原有的聯名按揭,再由承接方申請一筆新的按揭。這個「清還舊按揭」的動作,等同於提早贖回貸款。大部分銀行按揭合約都設有罰息期,通常是首2至3年,期間提早還款需要支付額外費用。
規劃建議:轉名前查清罰息期
在決定轉名前,務必找出原有的按揭貸款合約,或直接向銀行查詢,確定罰息期何時屆滿。將轉名手續安排在罰息期之後,就可以避免這筆不必要的開支,令成本效益更高。
陷阱四:資助房屋的轉讓限制
居屋、綠置居限制:不可為慳稅而轉名
如果物業是居屋、綠置居等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情況就完全不同。房屋委員會對這類單位的業權轉讓有嚴格限制,純粹為了節省印花稅而恢復首置身份的轉名申請,一般不會獲批。
可獲批准的特殊情況:離婚、移民等
房委會只會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家庭成員關係轉變(如離婚)、業主移民、或業主去世等理由,才會酌情批准業權轉讓。因此,資助房屋業主在考慮轉名前,必須先了解相關規定。
陷阱五:樓花物業無法進行轉名
建築期內限制:發展商合約不允許轉讓
最後一點是,正在建築期內的一手樓花物業,是無法進行任何形式的轉名或業權轉讓的。原因在於,在物業建成並簽署正式樓契(轉讓契)之前,業權仍屬於發展商。買家與發展商簽訂的買賣合約,通常會明確禁止在成交前更改買家姓名或轉讓權益。
進階策略與法律保障
完成了基本的夫妻轉名操作後,有些更進階的財務規劃與法律保障需要留意。這部分會探討一些常見的替代方案,分析其中的利弊,並且介紹如何從一開始買樓就為日後的財務部署鋪路,確保在節省稅款的同時,雙方的權益也得到充分保障。
替代方案比較:「送贈契」為何是陷阱?
在考慮夫婦轉名時,有人可能會想,直接將物業「送」給對方不是更簡單嗎?這種形式稱為「送贈契」(Deed of Gift),聽起來直接,但實際上是一個充滿風險的陷阱,操作不當隨時得不償失。
風險一:無法豁免從價印花稅
首先,以為用送贈方式轉名就可以免除印花稅是一個極大的誤解。稅務局評估印花稅的基準,是根據物業的市值或轉讓價,並且會以較高者為準。即使轉讓契上寫明的代價是「零」,稅務局依然會委託差餉物業估價署為物業估價,然後按照十足市值來徵收印花稅。因此,想透過送贈來節省夫妻轉名印花稅是行不通的,最終需要繳付的稅款與正常買賣轉讓完全一樣。
風險二:銀行拒批「送契樓」按揭
更大的問題在於銀行按揭。經由「送贈契」轉讓的物業,市場上俗稱「送契樓」。銀行對這類物業的態度非常審慎,甚至可以說是避之則吉。主要原因是,根據《破產條例》,如果送贈人在送出物業的五年內破產,其破產信託人有權向法庭申請,將該物業追回並用作償還債務。這個潛在的業權風險,令銀行普遍不願意為「送契樓」承造按揭,除非該物業完成送贈已超過五年。這意味著接收方不但無法透過按揭套現,未來想將物業出售時,也會因為買家難以申請按揭而變得非常困難。
長遠規劃:買樓時設定「99% vs 1%」業權
與其在事後才考慮如何轉名,一個更具遠見的策略,是在首次置業時就做好部署。透過「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的方式,將夫婦雙方的業權設定為極懸殊的比例,例如「99% vs 1%」,就是一個聰明的做法。
操作優勢:未來轉名成本極低
這種安排的最大優勢,在於能大幅降低日後進行夫妻轉名的成本。假設未來需要由持有1%業權的一方「甩名」,以恢復其首置身份。由於印花稅是基於所轉讓的業權價值計算,所以稅基只是整個物業市值的1%。舉例來說,一個市值800萬的物業,如果轉讓50%業權,稅基就是400萬。但如果只需轉讓1%業權,稅基就只有8萬元,所需繳付的印花稅自然微乎其微。
案例分析:如何善用業權比例
近年市場上,不少新盤買家都善用了這個策略。例如,夫婦二人買入一個單位,由收入較高、較容易獲批按揭的一方持有99%業權,另一方則持有1%業權。當他們日後財政狀況許可,想再購入第二個物業時,持有1%業權的一方只需將其份額轉讓給配偶。整個轉名手續的成本極低,卻能馬上釋放一個寶貴的首置名額,用作購買新物業,慳稅效益相當顯著。
法律保障:如何透過協議保障雙方權益
採用「99% vs 1%」這類不對等業權比例,雖然在稅務規劃上十分有利,但必須處理好雙方的法律保障問題。萬一雙方關係出現變化,持有1%業權的一方看似處於不利位置,所以需要額外的法律文件來釐清權益。
「信託聲明」的角色與重要性
這時候,「信託聲明」(Declaration of Trust)就扮演了關鍵角色。這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以申明物業的「實益擁有權」(Beneficial Interest)與土地註冊處上顯示的「法定業權」(Legal Title)可以有所不同。夫婦可以透過訂立信託聲明,清楚列明,儘管法定業權是99%對1%,但雙方實際的出資比例、供款責任,以及在出售物業後所得的資金分配方式(例如是50/50平分)。這份文件能有效保障出資較多但業權較少一方的權益,避免日後出現爭拗。
聯權共有(長命契) vs 分權共有:對繼承的影響
在香港,共同持有物業主要有兩種方式,它們對資產繼承有截然不同的影響。
-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俗稱「長命契」。所有業主共同擁有整個物業,不分份額。其最大特點是擁有「生存者權益」,即任何一方身故後,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在生的其他聯權共有人。
- 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各業主擁有物業的明確份額,例如50/50,或者99/1。業權份額是獨立的,假如其中一方身故,其持有的業權份額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並按照其遺囑或遺產法進行分配,而不會自動轉給另一位業主。
採用「99% vs 1%」的策略,必須選擇「分權共有」。這也意味著夫婦需要同時為遺產作出規劃,例如訂立平安囑,指明自己所持有的業權份額在身故後會由配偶繼承,這樣才能確保資產按自己的意願傳承。
夫婦轉名(甩名)常見問題 (FAQ)
進行夫妻轉名時,總會遇到一些關鍵問題,處理得好,整個過程就會順暢許多。以下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疑問,助你釐清細節,作出最好的決定。
夫婦轉名的轉讓價應如何釐定?比市價低多少才安全?
釐定轉讓價是夫婦轉名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因為它直接影響夫妻轉名印花稅的計算。一個基本原則是,印花稅的計算基準,是以轉讓價或稅務局評估的物業市值為準,兩者之中取其較高者。所以,即使你用一元的象徵式價格轉讓,稅務局依然會按照市價去計算你應繳的稅款。
那麼,想合法地降低印花稅成本,轉讓價可以比市價低多少?一個穩健的做法是,先向幾間不同的銀行為物業申請估價,然後選取當中最低的估價作為參考基礎。一般而言,轉讓價不高於該最低估價的九成,或比市價低約10%至20%,通常是市場上較能接受的範圍。這樣既能降低稅基,又能提出合理的定價依據。最重要是避免訂立一個極不合理的低價,因為稅務局有權在日後追討稅款差額。
除配偶外,其他近親(如父母子女)轉名是否也適用首置稅率?
是的,適用。除了夫婦轉名,其他近親之間的物業轉讓,同樣可以享受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即坊間俗稱的「首置稅率」)計算印花稅。
根據稅務條例,「近親」的定義清晰,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姊妹。只要轉讓的雙方符合以上任何一種關係,進行內部轉讓時,就無需繳付高昂的從價印花稅。不過,需要留意的是,姻親關係例如老爺奶奶、外父外母,並不算作稅務條例下的近親,如果與他們進行物業轉讓,便不適用此稅務優惠。
若承接方收入不足以通過壓力測試應如何處理?
這是執行轉名時一個非常實際的挑戰。因為承接業權的一方需要獨立向銀行申請新的按揭,並且必須通過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
如果承接方的收入不足,常見的做法是增加一位擔保人。然而,這裡存在一個關鍵的「擔保人陷阱」。如果由「甩名」出去、正準備買新樓的一方擔任擔保人,雖然有助按揭獲批,但這個擔保記錄會顯示在其信貸報告上。這會直接影響他之後購買新物業的按揭申請,銀行會將其視為已有按揭負擔,從而削減新物業的按揭成數,令整個「甩名」慳稅再買樓的計劃大打折扣。
因此,最理想的處理方法,是尋找一位本身沒有置業計劃、而且信貸紀錄良好的近親(例如已退休的父母)作為擔保人,這樣才能完全釋放「甩名」方的借貸能力。
完成轉名手續後,最快何時可以簽約買新樓?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比你想像中要快。法律上,恢復「首置」身份的時間點,是以簽署轉讓舊有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為準,而不是等到交易完成的「成交日」。
換句話說,當你和你配偶簽署了內部轉讓的臨時買賣合約後,你在法律上已經恢復了首次置業者的身份。理論上,你可以在簽署這份臨約後的下一分鐘,立即去簽署購買新樓宇的臨時買賣合約,並享用首置稅率。
不過,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第一宗轉名交易最終必須順利完成。如果轉名交易因任何原因取消,稅務局有權向你追討第二宗交易本應繳付的印花稅差額。所以,確保轉名流程的每個環節都萬無一失,是整個策略成功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