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限制2026】想賣樓?一文看懂4大關鍵:最新居屋限售期、補地價程序及轉讓方法

想賣手上的居屋單位,但面對「禁售期」、「補地價」等複雜限制卻一頭霧水?居屋轉售程序遠比私樓繁複,不同年份購入的單位,其轉讓限制、禁售年期及補地價要求均有天淵之別。錯誤理解規則不但可能令交易告吹,更有機會誤墮法網。為此,本文將為您一文整合2026年最新的居屋賣樓資訊,由釐清「補地價」、「第二市場」及「公開市場」三大核心概念開始,詳細拆解各年份居屋的最新限售期,並提供清晰的補地價程序教學及計算方法,助您全面掌握賣樓的四大關鍵,順利完成物業轉讓。

認識居屋轉讓三大核心概念

想賣出你的居屋單位,首先要弄清楚各種居屋限制。在深入了解最新的居屋限售期之前,有三個核心概念你一定要知道,它們就是「補地價」、「居屋第二市場」和「公開市場」。弄懂這三者的關係,就等於掌握了整個居屋轉讓藍圖的關鍵。

什麼是「補地價」?解除轉售限制的鑰匙

補地價的政策目的與法律基礎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補地價」:它就像是為你的居屋單位「解鎖」的過程。當初你用低於市價的折扣買入居屋,是因為政府資助你置業。這個折扣,其實就是政府幫你支付了一部分的「地價」。所以,如果你想將單位放到公開市場自由買賣,就要先向政府「補」回這筆差價。這個做法是基於《房屋條例》的規定,目的是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防止有人利用資助房屋作短期炒賣圖利。

「最初市值」與「買入時折扣率」如何影響補價金額

補價金額並不是一個固定數目,它會跟隨樓市升跌而變動。計算的關鍵有兩個數字,你可以在樓契中找到:「最初市值」和「買入時折扣率」。折扣率是固定的,例如你當年以七折(即30%折扣)買入單位。當你決定補地價時,政府會評估單位「現時的市值」。你需要補付的金額,就是「現時市值」乘以當年那個固定的30%折扣率。所以,樓市越好,單位市值越高,你需要補的金額也會越多。

什麼是「居屋第二市場」?未補地價單位的指定交易平台

「居屋第二市場」(常稱為「居二市場」)是一個專為未補地價資助房屋而設的交易平台。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個「會員專區」,只有特定資格的人士才能進入買賣。在這個市場,業主不需要補地價,就可以將單位出售。

第二市場買家資格(「白居二」與綠表資格人士)

能夠在第二市場購買你單位的人,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是「綠表資格人士」,他們主要是現有的公屋租戶。第二類是持有「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簡稱「白居二」)批准信的合資格人士。他們雖然不是公屋住戶,但其入息和資產也符合指定上限,經抽籤獲得購買資格。

第二市場交易的優點與限制

在第二市場賣樓,最大的優點是省卻了補地價這一大筆資金和程序。買賣雙方可以自由議價,流程相對簡單。但是,限制也很明顯,因為你的潛在買家範圍大大收窄,只限於持有有效資格證明書的人。這可能會影響單位的議價空間和成交速度。

什麼是「公開市場」?與私樓看齊的自由買賣

「公開市場」就是我們一般所指的自由物業市場,與私人樓宇的買賣市場完全一樣。當你的居屋單位進入了這個市場,它就再沒有任何身份限制。

單位在公開市場的完整業權與價值

一旦完成補地價,你的單位就擁有完整的業權。這意味著你可以將它出售給任何人士,不論對方是香港永久居民還是公司買家。你也可以自由將單位出租、加按或轉按。單位價值亦會以十足的市場價計算,與同區的私樓看齊。

進入公開市場的先決條件:完成補地價

要進入公開市場,只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必須先向房屋署完成補地價程序,並取得「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沒有完成這個步驟,任何在公開市場的買賣協議都是無效的,而且會觸犯法例。

【圖表比較】第二市場 vs 公開市場:資格、樓價及自由度

比較項目 第二市場 (未補地價) 公開市場 (已補地價)
買家資格 只限綠表及「白居二」資格人士 任何人士或公司
單位樓價 由買賣雙方自由議定,反映的是未補地價的價值 以單位十足市值計算,與私樓相若
轉讓自由度 僅可出售,不可出租 可自由出售、出租、加按或轉按
核心步驟 毋須補地價 必須先完成補地價程序

按年份劃分:各時期居屋轉讓限制及禁售期(2026年最新)

談到居屋限制,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您買入單位的年份。政府為了回應不同時期的房屋需求,多次調整居屋限售期政策,所以不同年份首次出售的居屋,轉售時需要遵守的規則也完全不同。想知道自己手上的單位何時可以出售、可以賣給誰,就要從一份關鍵文件說起。

關鍵日期釐定:如何由「首次轉讓契據」起計算禁售期

在計算所有居屋限售期時,唯一的標準是「首次轉讓契據」上簽署的日期。這份文件是您從房委會手上買入單位時簽訂的正式樓契。不論您是何時抽籤、何時揀樓或何時入伙,所有禁售期的起點,都是由這份契據上的日期開始計算。所以,第一步就是找出這份文件,確認您的「起跑線」。

2022年及以後推售居屋(15年禁售期)

這是目前最嚴格的轉讓限制,適用於2022年起首次推售的居屋。如果您是在這個時期上車,就需要有更長遠的居住計劃。

首5年:僅可以原價售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在簽訂首次轉讓契據後的首5年內,您不能自行定價。如果您確實需要賣樓,只能向房委會提出申請。房委會之後會提名合資格的綠表買家,而成交價必須是您當初買入單位的「原來買價」,不能有任何利潤。

第6至第15年:可於第二市場按議定價格轉售,毋須補地價

踏入第6年開始,限制會稍微放寬。您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上,自由尋找合資格的買家(綠表或「白居二」人士),雙方可以自行議定成交價格。這個階段仍然不需要補地價。

15年後:可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當單位業權滿15年後,您便擁有最大的自由度。只要向房委會繳付補價,解除轉讓限制,您的單位就可以像一般私樓一樣,在公開市場上自由出售、出租或轉讓給任何人。

2019年至2021年推售居屋(10年禁售期)

這段時期推售的居屋,轉讓限制比最新的政策稍短,但同樣嚴格。

首2年:僅可以原價售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與2022年的政策相似,在購入單位的首2年內,您只能以「原來買價」將單位轉售給由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第3至第10年:可於第二市場按議定價格轉售

由第3年開始,您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尋找合資格買家,並按市場情況自由定價出售,期間毋須補地價。

10年後:可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持有單位滿10年後,您就可以選擇向房委會申請補地價。完成手續後,單位便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2018年首次推售居屋(5年禁售期)

2018年是居屋轉售政策的一個重要轉捩點,禁售期相對較短。

首2年:僅可以原價於第二市場轉售

在購入單位的首2年,您可以在第二市場出售單位,但售價同樣不能高於「原來買價」。

第3至第5年:可於第二市場按議定價格轉售

踏入第3年,您便可以在第二市場按雙方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合資格人士,毋須補地價。

5年後:可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持有單位滿5年後,業主便可以申請補地價,之後就能在公開市場上自由出售單位。

2014年復售、2017年「綠置居」及更早期單位轉讓限制

如果您持有的是更早期的單位,轉讓限制相對寬鬆許多。

2007年至2017年首次推售單位(5年禁售期)

這段時期的單位,禁售期同樣是5年。業主由第3年起,已可在第二市場自由定價出售。滿5年後,便可隨時補地價,在公開市場出售。

1982年至2006年首次推售單位(無轉售時間限制)

對於這些「高齡」居屋,所有轉售時間限制早已屆滿。業主可以隨時選擇兩個途徑:一是在居屋第二市場直接放售予合資格人士,毋須補地價;二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居屋補地價全攻略:申請資格、程序、費用及注意事項

補地價申請資格與最佳時機評估

要解除手頭上單位的居屋限制,首先要符合申請資格。一般來說,只要你的單位已經過了房委會規定的居屋限售期,就可以隨時向房委會申請評估補地價。這個限售期會根據單位首次出售的年份而有所不同,所以第一步是先確定自己的單位屬於哪個時期的計劃。

至於申請補地價的最佳時機,其實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主要視乎你的個人財務狀況和計劃。一個普遍的考慮因素是樓市走勢。由於補價金額與單位的實時市值掛鈎,理論上在樓市較淡靜時申請,單位的估值會較低,所需繳付的補價金額自然會較少。反之,若樓市暢旺,估值上升,補價開支亦會隨之增加。因此,評估市場環境,選擇一個相對合適的時機入紙申請,是相當重要的策略。

補地價五大詳細步驟

整個補地價流程其實相當清晰,主要由五個步驟組成。只要跟著程序一步步完成,便可以順利為你的單位鬆綁,投放到公開市場。

第一步:向房屋署遞交「評估補價申請書」

當你決定啟動程序,第一步就是填妥一份名為「評估補價申請書」(表格HD1066C)的官方文件。你可以從房屋署的網站下載,或者親身到各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遞交申請時,需要附上單位首次轉讓契據的副本,還有一張用作支付行政費的劃線支票。資料齊備後,交回指定的房委會辦事處即可。

第二步:房署委派測量師行上門評估單位市值

房屋署收到你的申請和費用後,便會委派認可的專業測量師行,預約時間到你的單位進行實地視察。測量師的主要工作是評估單位在當刻的十足市值。他們會考慮單位的座向、樓層、景觀、實用面積、維修保養狀況,以及是否有任何未經批准的改動等因素。整個評估過程,就是決定你需要補多少錢的關鍵。

第三步:業主收到「評估補價通知書」

測量師完成評估後,大約一個月左右,你就會收到由房委會發出的「評估補價通知書」。這份文件會清楚列明你的單位經評估後的十足市值、你買入單位時的折扣率,以及最終計算出來的應繳補價金額。收到通知書後,你有權決定是否接納這個估價。

第四步:兩個月內繳付補價款項

如果你同意通知書上的補價金額,就要在通知書發出日期起的兩個月內,前往指定的律師事務所繳付全數款項。必須注意,這筆款項需要預先準備好,因為你不能直接為未補地價的居屋申請按揭來支付。假如逾期未繳,這次的估價便會失效,你需要重新遞交申請和支付行政費,再走一次流程。

第五步:領取「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完成程序

當房委會確認收妥你的補價款項後,便會向你發出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份證明書是你的單位已經完成補地價的正式法律憑證。之後你可將此文件交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更新物業的業權狀況。完成這一步後,你的單位就與一般私樓無異,可以在公開市場上自由出售或出租。

補地價金額計算方式及實例

理解補地價的計算方法,有助你更好地規劃財務預算。公式本身並不複雜,關鍵在於找出自己單位當年的購入折扣率。

官方補地價計算公式拆解

補地價的金額,是根據一個固定的官方公式計算出來的。

補價金額 = 單位補價時的十足市值 x (購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 – 原本的買入價) / 購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

公式中的「(購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 – 原本的買入價) / 購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其實就是你買入單位時所享有的「買入時折扣率」。所以,公式可以簡化為:

補價金額 = 單位補價時的十足市值 x 買入時折扣率

舉個例子,假設房委會評估你的單位現時市值為600萬港元,而你當年買入時的折扣率為40%。那麼你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就是:600萬港元 x 40% = 240萬港元。

如何從樓契中找出關鍵的「買入時折扣率」?

要找出這個不變的「買入時折扣率」,最準確的方法就是翻查你的樓契,即「首次轉讓契據」。樓契上會清楚列明兩個關鍵數字:單位在首次出售時的「十足市值」和你的「買入價」。將這兩個數字代入上一節的公式,就能準確計算出你的單位所對應的折扣率,這個比率是固定不變的。

申請補地價前三大注意事項

在正式提交申請前,有幾個重點值得你留意。做好事前準備,可以讓整個過程更順暢,甚至可能為你節省一筆開支。

注意事項一:補價前避免進行大型裝修影響估價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考慮。因為測量師評估單位市值時,會將單位的內部狀況計算在內。如果你剛剛花費數十萬元進行了豪華裝修,單位的估值自然會提高,連帶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也會相應增加。因此,比較明智的做法是,先以單位的原有狀況完成補地價程序,待領取「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後,才展開裝修工程。

注意事項二:善用銀行初步估價預算資金

在未收到房委會的正式通知書前,你可能很想知道一個大概的補價數目。這時,你可以主動向幾家不同的銀行查詢,為你的單位做一個免費的初步網上或電話估價。雖然銀行的估價未必與房委會委派的測量師估價完全一致,但通常相差不遠。這能為你提供一個相當有用的參考,讓你對所需資金有初步預算,及早作出財務安排。

注意事項三:資金周轉方案(加按或轉按套現)

補地價需要一筆可觀的現金,而這筆款項本身並不能透過為該居屋單位申請按揭來支付。因此,你必須預先準備好資金。除了動用儲蓄,如果你本身持有其他已供滿或尚有淨值的私人住宅物業,可以考慮透過加按或轉按套現來籌集資金。此外,另一個常見做法,是在找到買家並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才申請補地價,並在交易完成當日,利用買家支付的部分樓價去繳付補價款項,整個過程由雙方律師樓處理,確保程序穩妥。

違反轉讓限制的法律後果與交易風險

談到居屋限制,除了大家關心的居屋限售期外,更需要清楚了解,任何試圖繞過規則的行為,都可能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與交易風險。這不單是金錢上的損失,更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

觸犯《房屋條例》的刑事責任與罰則

何謂非法轉讓及相關案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在轉讓限制期內,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不得擅自將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以任何形式轉讓業權。所謂「非法轉讓」,就是指任何違反上述規定的協議或交易。

舉個例子,有些業主可能會與買家私下簽訂協議,在限售期內先收取訂金「鎖定」交易,約定在限售期結束後才正式辦理手續。這種看似聰明的做法,其實已經觸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0港元及監禁一年。

買賣雙方協議無效的風險

《房屋條例》第17B條明確規定,任何非法的轉讓協議均屬無效。這意味著,即使買賣雙方簽訂了任何看似有法律效力的合約,在法律層面上都是一張廢紙,不受任何保障。

對買家來說,風險極大。假如買家支付了訂金,而後來業主決定不賣,或者單位樓價大幅上升,買家完全無法循法律途徑追討賠償或強制業主履行合約,最終可能訂金與心儀單位兩失。

買賣雙方由誰負責補地價的財務風險分析

即使是合法的交易,在商討補地價責任時,買賣雙方也需要仔細分析當中的財務風險。由誰負責補地價,將直接影響雙方的實際收益與支出。

賣家負責補地價:估價波動對實收樓價的影響

這是最常見的做法。雙方協議一個「已補地價」的成交價,由賣家負責向房屋署申請補地價。風險在於,補價金額是根據房屋署委派的測量師行對單位「當時市值」的評估來計算,而非簽約時的估價。

如果從簽約到房屋署評估期間,樓市向上,單位的估值上升,補價金額便會隨之增加,賣家最終「落袋」的實收樓價就會減少。反之,如果樓市下跌,賣家需要補的金額減少,實收樓價則會增加。這種估價的波動性為賣家帶來了不確定性。

買家負責補地價:對首期預算及印花稅的影響

另一種做法是由買家負責補地價。雙方協議一個「未補地價」的樓價,並在合約中列明補價款項由買家承擔。這種方式對賣家來說,可以鎖定實收金額,看似較為穩妥。

不過,這會將巨大的財務壓力轉移給買家。首先,銀行一般不會將補地價的金額計算在按揭貸款內,買家需要額外準備一筆龐大的現金去支付補價,這對首期預算構成極大挑戰。其次,印花稅是根據物業的「代價」計算,當中應包括補地價的金額。若只以未補地價的樓價去計算印花稅,有可能被稅務局視為少報印花稅,日後或會被追討差額及罰款。

常見問題 (FAQ)

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可以在限售期內出租嗎?

答案是絕對不可以。這項居屋限制非常清晰,不論單位是否仍在居屋限售期內,只要單位未補地價,業主都不能將單位出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放棄占用權。因為居屋的原意是資助市民自住,出租行為直接違反了與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簽訂的買賣協議。一旦被發現,房委會可採取法律行動,業主除了可能面臨罰款甚至監禁,相關的租約在法律上亦屬無效,對租客也毫無保障。

補地價的款項是否可以申請銀行按揭?

補地價的款項本身,是不能直接向銀行申請按揭來支付的。原因是銀行在處理按揭申請時,物業必須擁有完整的業權,而未補地價的居屋在法律上業權仍有限制。業主必須先用現金或其他資金來源繳清補價款項,取得「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後,該單位才算是擁有完整業權的私人物業。屆時,新買家才可以為這個單位申請按揭,或者業主本人也可以利用這個已補價的單位進行加按或轉按套現。

若不同意房委會的補價評估,有何上訴機制?

假如業主對房委會發出的「評估補價通知書」上的估價有異議,是有正式的上訴渠道的。業主可以在收到通知書的28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房委會提出反對。之後,個案將會轉介至土地審裁處進行仲裁,由審裁處作出最終的裁決。提出上訴前,一個較穩妥的做法是先自行委託至少一至兩間銀行為單位進行估價,這樣手頭上便有客觀的市場數據作為參考,有助評估房委會的估價是否合理,再決定是否展開上訴程序。

「白居二」買家購入單位後,其轉售限制如何計算?

「白居二」買家購入二手居屋單位後,其轉售限制會重新計算。新的居屋限售期是由這位「白居二」買家簽訂轉讓契據的日期起計。具體限制如下:
* 購入單位的首兩年內:只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大於原購入價的價錢,轉售予合資格的買家。
* 購入單位兩年後: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由議定價格轉售予合資格買家。
* 至於在公開市場出售,則仍受該單位「首次出售」時的禁售期規限。例如,若單位原本的政策是落成後10年才可補地價,「白居二」買家也需遵守這個原始的10年期限。

業權轉讓給近親(如夫妻轉名、遺產繼承)是否受限售期影響?

業權因特殊情況轉讓給近親,雖然不受一般的居屋限售期買賣規定所限,但絕非可以自由操作,整個過程仍屬於居屋限制的一部分,必須事先獲得房委會的書面同意。
* 夫妻轉名:因離婚、分居或其中一方離世等情況,業權轉讓給配偶是較常見的申請,一般會獲批。
* 遺產繼承:若業主離世,其合法繼承人可以透過法律程序繼承業權,但繼承人同樣會承繼單位的轉讓限制,日後出售或出租仍需按規定補地價。
* 轉名給其他近親:除上述情況外,想將業權轉給子女等近親,審批會非常嚴格,通常只會在極特殊的體恤理由下(例如業主因重病無法償還按揭)才會被考慮。任何業權變動,都必須先向房委會申請,切勿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