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居屋單位,想出租幫補收入或作長線投資,卻礙於未補地價的限制而卻步?將未補地價居屋私下出租,不但業主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租客亦可能隨時被逼遷,可謂「雙輸」局面。其實,想合法地將居屋放租並非絕無可能。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現時兩大合法途徑,無論是傳統的補地價程序、費用計算,還是近年房委會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申請資格和限制,我們將提供一站式詳盡解說,助您釐清所有疑問,安心作出最適合您的決定。
居屋出租基本法:為何不能隨意出租?
談及居屋出租限制,不少業主可能都感到困惑,為何自己真金白銀買入的物業,不能像私樓一樣隨意放租?這一切要從居屋的本質說起。居屋,全名是「居者有其屋計劃」,是政府推出的資助房屋政策,初衷是以低於市值的折扣價,協助合資格的市民置業自住,並非用作投資或收租。當你成功購入居屋時,其實已經享用了政府提供的房屋資助。
這個「資助」的核心,就在於「地價」。業主購入單位時的樓價,因為已扣除了地價,所以才比市價便宜。在法律上,只要業主一日未向政府補回這筆地價差額,單位的業權就是不完整的,仍然受到《房屋條例》的轉讓限制。因此,居屋出租未補地價的情況,在正常市場上是不被允許的。簡單來說,政府以折扣價將單位售予你,是附帶了「自住」這個重要條件的。
正因為有這層轉讓限制,任何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都不能擅自於公開市場放售或出租。若私下進行,業主與租客雙方都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不過,這並不代表居屋完全沒有出租的可能。要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將居屋放租,必須遵循特定的居屋出租條件,主要有兩個官方認可的途徑,其中一個途徑更涉及申請特定的「居屋出租證」,我們接下來會逐一為你詳細拆解。
未補地價出租居屋:業主與租客的雙重法律風險
談到居屋出租限制,不少人可能會聽過坊間的「暗盤」操作,也就是將居屋出租未補地價的單位。表面上看來,業主可以賺取額外收入,租客又能以較低廉的租金租樓,似乎是個雙贏局面。實際上,這一步卻可能讓雙方都陷入嚴重的法律困境。其實,這些嚴格的居屋出租條件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居屋屬於政府資助房屋,原意是協助市民自置居所,並非用作投資工具。
對於業主而言,將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出租,是明確觸犯了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的行為。一旦被發現及定罪,法律後果相當嚴重。根據條例,違規業主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一年。除了罰款和監禁,所有經由非法出租所賺取的租金收入,亦有機會被視為犯罪得益而遭沒收,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或許你會以為,法律責任只在業主一方,租客只是租用單位,應該沒有風險。這個想法其實並不完全正確。雖然主要的檢控對象是業主,但假如租客在「明知」單位是未補地價居屋的情況下仍然租住,亦有可能會被檢控。更重要的是,由於這份租約本身建立在違法的基礎上,它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這意味著租客的權益完全不受保障,一旦業主被揭發,租客可能需要即時遷出,而追討按金和上期等款項也會變得極為困難,最終可能「錢屋兩失」。
居屋合法出租的兩大途徑:全面解析與比較
面對嚴格的居屋出租限制,許多業主可能會感到困惑。其實,想將居屋合法放租,主要有兩條清晰的路徑可循。這兩條路徑在資金投入、出租自由度及目標租客方面截然不同,適合不同財務狀況和出租目標的業主。簡單來說,一個是投入資金換取全面自由,另一個則是低成本但附帶特定條件的方案。
第一條途徑是大家最常聽到的「補地價」。當你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房屋協會(房協)繳付了單位的補價金額後,你的居屋就等同於市場上的私人樓宇。所有轉讓限制會被正式解除,你可以自由地在公開市場上出租或出售,租金水平和租客背景都不再受任何限制。這是一個一勞永逸的方法,適合那些希望將物業完全轉為市場化投資的業主。
第二條途徑,則是參與由房協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這個計劃提供了一個居屋出租未補地價的合法渠道。業主無需支付龐大的補價費用,只需符合特定的居屋出租條件,例如持有物業滿十年,便可以申請「居屋出租證」,將整個單位或個別房間出租予正在輪候公屋的合資格申請者。這個方案的資金門檻極低,但租客對象和租約條款都受到計劃規管,租金回報也可能較市價為低。
為了讓你更清晰地作出選擇,我們可以從幾個核心層面比較這兩個途徑:
- 資金投入:補地價需要一筆可觀的前期資金,金額按單位現時市值及購入時的折扣率計算,動輒數十萬甚至過百萬元。相反,參與出租計劃只需支付數百元的申請費用。
- 出租自由度:補地價後,業主享有完全的市場自由,可自行釐定租金,選擇任何租客。而出租計劃則設有規限,例如租約必須採用標準合約,租客獲派公屋後有權提早解約等。
- 目標租客:補地價後的單位可以租給任何人。而出租計劃的目標租客則非常明確,只限於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家庭或輪候超過六年的非長者單身人士。
- 長遠規劃:補地價是一個永久性的決定,為日後在公開市場上自由買賣鋪路。而出租計劃則是一個相對靈活的短期方案,讓業主在不改變單位資助性質的前提下,合法獲取租金收入。
總括而言,兩個方法各有優劣。業主可以根據自身的財務能力、對租務管理的要求以及長遠的物業規劃,來判斷哪一個方案更切合自己的需要。接下來,我們會分別深入探討補地價的詳細程序,以及申請出租計劃的全攻略。
途徑一詳解:居屋補地價程序、費用計算及注意事項
想徹底解除居屋出租限制,最直接了當的方法,就是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補地價」。完成補地價之後,你的居屋單位在法律上就等同於私人樓宇,可以自由在市場上放租或者出售,不再受到任何轉讓限制。這一步可以說是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
甚麼是補地價?
要理解補地價,就要回想當初買入居屋的時候。政府為了協助市民置業,以低於市值的折扣價將單位賣給你。你可以想像成,你擁有單位大部分的業權,而政府則持有相等於當年折扣額的業權。
所以,「補地價」的本質,就是你向政府買回剩餘的業權。這正是居屋出租未補地價會面對法律風險的根本原因,因為在未補地價之前,單位的業權並不完全屬於你,自然不能隨意用作出租等商業用途。
補地價程序逐步睇
整個補地價的申請程序其實相當清晰,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 遞交申請:首先,你需要填妥「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樓契副本等文件,親身交到租約事務管理處,或者郵寄給房委會。
- 房署進行估價:房委會收到申請後,會委派專業的測量師行為你的單位進行估價。他們會根據單位的狀況、座向、樓層以及當時的市場環境,來評定單位的十足市值。
- 收到評估結果及繳費:估價完成後,你會收到房委會發出的「補價通知書」,上面會清楚列明你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你需要留意,這筆款項必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兩個月內繳清。
- 領取證明書:繳付所有費用後,你就會收到由房委會發出的「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份文件非常重要,它證明你的單位已經補足地價,從此解除了所有轉讓和出租的限制。
補地價費用點樣計?
大家最關心的,一定是補地價要多少錢。計算方法有一條官方公式,但其實概念很簡單。補價金額,就是你單位「現時的市值」,乘以「當年政府給你的折扣率」。
補價的計算公式是:
補價金額 = 補價時單位的十足市值 x (購入時十足市值 – 購入時樓價) / 購入時十足市值
聽起來有點複雜?我們用一個簡單例子說明:
假設你在多年前用60萬元買入一個居屋單位,當時的十足市值是100萬元。
* 當年的折扣率就是:(100萬 – 60萬) / 100萬 = 40%
現在你想補地價,單位經評估後的十足市值是500萬元。
* 你需要補上的金額就是:500萬元 x 40% = 200萬元
除了這筆主要的補價金額,你還需要支付一筆行政費,現時大約是數千元港幣,用來處理申請和估價等程序。
補地價前的注意事項
在決定補地價之前,有幾件事你一定要先考慮清楚:
- 資金與時間:補地價涉及的金額不小,而且整個過程由申請到完成,一般都需要一至兩個月時間。你需要確保有充足的資金預算,以及預留足夠的時間處理。
- 單位仍有按揭:如果你的單位仍然有按揭在身,情況就多一個步驟。在將單位出租前,你必須先取得承按銀行的書面同意,即是「出租同意書」。銀行可能會因為單位用途改變而重新審視你的按揭條款,例如調整利率或要求你降低按揭成數。所以,補地價前最好先向你的按揭銀行查詢清楚。完成補地價,就等於滿足了在公開市場放租的其中一個重要居屋出租條件。
途徑二詳解:「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申請全攻略
想將未補地價居屋出租,除了補地價,其實還有另一個官方途徑,這就是專為處理居屋出租限制而設的「未補價資-出售房屋出租計劃」。這個計劃由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並且獲得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支持,為業主提供一個合法而且無需補地價的出租方案。
計劃緣起與目的:點解會有呢個計劃?
這個計劃的出發點,是一個雙贏的構思。一方面,社會上有不少持有未補地價居屋多年的業主,單位可能因家庭結構轉變而有剩餘空間。另一方面,亦有大量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面對著迫切的住屋需求。於是,這個計劃就應運而生,旨在善用現有的房屋資源,為合資格的公屋輪候人士提供一個過渡性的居所,同時也讓業主可以合法地獲取租金收入。
申請資格大檢閱:業主與租客的條件
要參與這個計劃,並不是所有居屋業主或者租客都符合資格,雙方都需要滿足特定的居屋出租條件。
業主申請條件
首先,作為業主,你需要符合以下幾個主要條件:
1. 持有業權年期:由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你必須已擁有該單位的業權滿十年或以上。
2. 單位狀態:單位必須是居屋出租未補地價的狀態。
3. 業主身份:你必須是單位的登記業主。
租客申請條件
至於租客方面,資格就與其公屋申請狀況直接掛鈎:
1. 輪候公屋資格:租客必須是已在房委會公屋申請名冊上輪候的合資格人士。
2. 輪候年期:一般家庭申請者需要輪候滿三年或以上;而非長者一人住戶,則需輪候滿六年或以上。
3. 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在申請及租住期間,租客及其家庭成員仍須符合申請公屋的所有資格,例如入息及資產限額。
申請流程四部曲:由申請到簽約
整個申請流程設計得相當清晰,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步驟,確保整個出租過程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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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參與計劃證明書」:首先,業主同租客都需要分別向房協提交申請,並繳付指定費用,以獲取各自的「業主證書」與「租客證書」。這份文件就是參與計劃的入場券,也就是坊間所說的居屋出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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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合適租客或單位:成功獲取證書後,你就可以開始尋找合適的對象。房協設有網上資訊平台,協助持證的業主和租客進行配對。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經由地產代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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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提名證書」(如適用):如果你的單位屬於房委會轄下的居屋或綠置居,租客在與你簽訂租約前,還需要向房委會申請一份「提名證書」,以作最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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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標準租約:當所有文件齊備後,雙方就必須使用由房協提供的標準租約來簽訂合約。這份租約會列明計劃下的各項條款,以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簽約後,雙方亦需要通知房協備案。
計劃的限制與注意事項
參與此計劃前,有幾點需要特別留意。首先,租約年期是固定的兩年。其次,租約內設有特別條款,如果租客在租期內成功獲派公屋,他們就有權提早解約。最後,如果你的單位仍有按揭在身,在出租前,請務必先取得承按銀行的書面同意,避免違反按揭條款。
租客必讀:如何識別合法居屋盤及保障自己?
在租屋市場尋找心儀單位時,有時會遇到一些租金條件特別吸引的選擇。這些單位有機會是未補地價的居屋。作為租客,在簽約前必須清楚了解相關的居屋出租限制,主動查證單位的合法性。這樣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日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第一步:查證單位的「補地價」狀態
一個居屋單位能否在公開市場自由出租,最關鍵的一點是業主是否已向政府補回地價。完成補地價程序後,單位的性質就等同於私人樓宇,可以合法出租。租客有絕對權利要求業主提供證明文件。
你可以直接向業主查詢,並要求對方出示由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發出的「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份文件是確認單位已補地價的官方證明。
最穩妥和權威的查證方法,是委託律師或自行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物業查冊(查冊)。土地登記冊會清晰列明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業權和是否存在任何轉讓限制的法定押記。如果查冊結果顯示單位仍然受到《房屋條例》的轉讓限制,那麼這個單位就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出租。
第二步:識別「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合法盤源
除了補地價,業主也可透過參加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合法地將單位出租,這種情況屬於合法的居屋出租未補地價安排。
若業主聲稱是透過此計劃出租,租客可以要求業主出示有效的「參與計劃證明書-業主」,這份文件就是此計劃專屬的居屋出租證。同時,租客也需要注意,此計劃的對象是特定的。租客本身必須是合資格的公屋輪候人士,並同樣需要向房協申請及持有「參與計劃證明書-租客」。雙方都符合居屋出租條件後,必須使用計劃指定的標準租約簽約,整個出租流程才算完全合法。
簽約前的最後防線:租約條款要看清
不論單位屬於哪種情況,仔細審視租約都是保障自己的最後一步。
對於已補地價的居屋,其租約內容理應與一般私人樓宇的租約沒有分別。你需要特別留意租約中有否包含不尋常的條款,例如要求租客在有相關部門人員查問時,必須聲稱是業主的親戚或朋友,又或者禁止租客將租約拿去辦理印花稅(打釐印)。這些都是非法出租的典型警號。
如果單位是來自上述的出租計劃,業主和租客就必須使用房協提供的標準租約。若業主使用其他自訂的租約,便不符合計劃規定。租客若簽訂非法出租的租約,該租約在法律上可能被視為無效,屆時你將無法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甚至可能面臨被要求即時遷離的風險。
居屋出租 FAQ:業主租客常見問題
談到居屋出租限制,無論是業主還是租客,心中總有不少疑問。這部分我們整理了一些最常見的問題,希望用最直接清晰的方式,為你解答關於居屋出租的各種狀況。
Q1. 我的居屋還有按揭,補地價後就可以直接出租嗎?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步驟。即使你已經完成補地價程序,如果單位仍然有按揭在身,你並不能馬上將它出租。你必須先向承造按揭的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並取得一份正式的「出租同意書」。銀行會重新審視你的個案,有機會調整按揭條款,例如提高按揭利率。申請這份文件通常需要支付數百至數千元不等的手續費,所以記得將這筆費用納入預算。
Q2. 如果未補地價出租居屋,是否只有業主需要承擔法律風險?
很多人以為違法出租的責任只在業主一方,但事實並非如此。業主固然是主要的責任方,將面臨巨額罰款甚至監禁的風險。不過,如果租客在知情的情況下,仍然租用一個居屋出租未補地價的單位,同樣有機會被檢控。對租客而言,最大的風險是租約會被視為無效,隨時可能被要求遷出,已繳付的按金和上期租金也難以追討,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Q3. 作為租客,我可以怎樣查證心儀的居屋盤是否合法?
保障自己的第一步,就是做好查證工作。你可以要求業主出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是最直接證明單位已補地價的文件。假如業主是透過「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合法放租,他亦應能提供由房協發出的有效「居屋出租證」。此外,最穩妥的做法是在簽約前,自行到土地註冊處為單位進行查冊,確認其業權狀況及是否存在轉讓限制。
Q4. 為何「暗盤」租金這麼吸引?租住這些單位有什麼後果?
市面上有些租金遠低於市價的「暗盤」,通常就是未補地價的違規出租單位。低廉的租金正好反映了其背後的高風險。一旦被房屋署發現,業主會被檢控,而租客與業主簽訂的租約將即時失效。屆時你可能需要於短時間內搬走,對生活造成極大困擾。
Q5. 不同年份購入的居屋,在補地價和出租條件上有什麼分別?
政府為了壓抑炒賣,對不同時期發售的居屋設定了不同的轉讓限制,這也直接影響了居屋出租條件。簡單來說,限制期越長,業主需要等待更久才能補地價並在公開市場出租。
* 2018年之前購入的居屋,業主在購入單位五年後,便可以補地價,繼而在公開市場自由出租或出售。
* 2019年及之後購入的居屋,限制期則延長至十年。業主必須持有單位滿十年,才可以補地價放租。
了解自己或目標單位的購入年份,是判斷其能否合法出租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