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將綠表居屋轉名?一文看清10大接納理由、完整程序、費用及按揭關鍵

「綠表居屋轉名」是不少家庭因應人生階段轉變而需要處理的重要事項。然而,由於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涉及房委會的嚴格限制,其業權轉讓程序遠比私樓複雜,當中牽涉的資格、理由、法律及按揭手續,稍一不慎便可能令申請受阻。為此,本文將為您一文整合綠表居屋轉名的所有關鍵資訊:由房委會接納的十大理由及所需文件、由零開始的完整申請程序、律師費及印花稅等詳細開支,以至處理現有按揭及新造按揭的注意事項,都會為您詳細拆解,助您順利完成整個轉名過程。

我合資格嗎?綠表居屋轉名申請資格、條件及十大接納理由

想申請綠表居屋轉名,首先要了解整個程序並非像私人樓宇買賣般簡單,因為資助房屋的業權轉讓受到《房屋條例》嚴格規管。不過,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和理由,綠表轉居屋業權給家人是絕對可行的。在深入探討申請程序前,我們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清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房委會訂下的基本門檻。

居屋轉名的兩大先決條件

在考慮房委會接納的十大理由之前,申請必須先滿足兩個不能繞過的基本條件。這兩項是整個申請的基礎,缺一不可。

承讓人資格:新業主必須為單位內「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第一項條件是關於新業主的身份。接收業權的人,必須是該居屋單位在房委會紀錄上的一名「已登記的家庭成員」。這項規定確保了資助房屋資源會留在原來的家庭單位之內。簡單來說,如果想將單位轉給子女,該名子女的名字必須早已在家庭名冊上。唯一的例外情況是遺產繼承,我們稍後會再詳細說明。

交易形式限制:必須為「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或送贈

第二項條件是轉讓的形式。整個業權轉讓過程,必須是「不涉及金錢代價」的,也就是以「送贈契」(Deed of Gift)形式進行。這意味著舊業主不能向新業主收取任何樓價款項。此舉是為了杜絕任何利用內部轉讓為名,進行變相買賣的行為。唯一的例外是業主破產的個案,因為這會涉及由破產管理署處理資產。

房委會接納的十大居屋轉名理由詳解(附所需證明文件)

如果你的情況同時滿足了以上兩大先決條件,下一步就是看看是否符合房委會列出的十大接納理由之一。申請時,你必須清晰陳述理由,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增加申請的成功機會。

理由一:加入配偶

這是最常見的理由之一,業主希望將配偶加入成為聯名業主,共同擁有物業。
所需證明文件:結婚證書副本。

理由二:離婚或分居

因婚姻關係破裂,夫婦二人根據法庭判令或分居協議,需要將業權轉讓予其中一方。
所需證明文件:絕對判令(Decree Absolute)或由律師擬定的分居協議副本。

理由三:業主結婚遷出

原業主因結婚而遷出單位,並希望將業權轉讓給單位內其他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所需證明文件:業主的結婚證書副本,以及證明其新住址的文件(如租約、水電費單)。

理由四:業主移民或永久離港

業主因移民、需要到海外長期工作或返回內地定居,而將業權轉讓。
所需證明文件:外國的入境簽證、僱主發出的海外工作證明、或內地定居的相關證明文件。

理由五:申請公務員或僱主房屋福利

業主或其家庭成員需要申請公務員房屋福利或僱主提供的房屋津貼,而申請資格要求他們不能擁有任何物業。
所需證明文件:有關機構發出的申請福利證明文件,清楚列明申請人不能擁有物業的條款。

理由六:反映家庭成員曾付樓價或按揭

在購入單位時,有家庭成員曾支付大部分首期或長期幫忙供款,現時轉名是為了正式反映其業權。
所需證明文件:顯示該家庭成員支付樓價或按揭供款的銀行紀錄、轉賬證明等。

理由七:業主去世,由遺產繼承人承繼

這是唯一一個承讓人可以不是「已登記家庭成員」的特殊情況。當業主去世後,其合法遺產繼承人可以申請繼承業權。
所需證明文件:業主的死亡證、遺產承辦書或遺產管理書副本。

理由八:業主年滿65歲

業主因年事已高(年滿65歲或以上),希望在生前妥善安排資產,將業權轉交予家庭成員。
所需證明文件:業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理由九:業主身患危疾

業主經註冊醫生證明患上嚴重疾病,例如癌症、中風等,健康狀況使其無法再處理個人事務。
所需證明文件: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療證明文件,詳述病情。

理由十:業主破產

業主被法庭頒令破產,其物業需要交由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處理,並轉讓予家庭成員或其他合資格人士。
所需證明文件:破產令及破產管理署署長發出的同意書。

【一步步教學】綠表居屋轉名完整程序:由申請到完成的法律及按揭手usch續

了解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以及房委會接納的理由後,整個綠表居屋轉名程序其實就像一場按部就班的闖關遊戲。只要準備充足,跟著以下四大步驟,便能順利完成業權轉讓。現在就為你詳細拆解由遞交申請到簽署樓契的每一步。

程序第一步:準備及遞交申請

萬事起頭難,但只要文件準備妥當,第一步便能輕鬆跨過。這個階段的重點是準確填寫表格和提交足夠的證明文件。

填寫HD7號《業權轉讓申請書》及清晰陳述理由

首先需要填寫房署的HD7號表格,即《業權轉讓申請書》。填寫這份表格時,最關鍵的一環是在「轉讓理由」部分,必須詳細及清晰地陳述你的情況如何符合房委會接納的十大理由之一。內容要具體,避免含糊其辭,因為房署職員就是根據你提供的資料作初步評估。

準備轉名理由的證明文件副本

單有陳述並不足夠,你必須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去支持你的申請理由。例如,因離婚而轉名,便需要法庭的絕對判令;因業主去世而轉名,則需要死亡證及遺產承辦文件。準備文件時務必齊全,因為文件不齊會直接拖慢整個審批進度。

繳付申請手續費(HK$3,020,不設退還)

遞交申請時,需要一併繳付現時為港幣$3,020的行政手續費。這筆費用必須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抬頭寫明「香港房屋委員會」。有一點務必注意,無論你的申請最終是成功、失敗,或中途決定撤回,這筆費用都是不會退還的。

遞交至所屬地區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準備好所有文件及費用後,便可將整份申請遞交至你所屬屋邨或地區的租約事務管理處。他們是房委會處理這類申請的前線部門。

程序第二步:房委會審批

遞交申請後,便進入房委會的內部審批階段。你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候結果。

審批時間:收齊文件後約需6星期

根據房委會的指引,假如你提交的文件齊備無誤,他們一般會在收齊所有文件後的六個星期內完成審批,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你申請結果。

房委會的雙重審批機制:先行政,後法律

房委會的審批過程相當嚴謹,設有雙重關卡。首先,房屋資助分處會進行第一輪的「行政審批」,主要審核你的申請理由和證明文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如果行政上獲批,你的個案才會轉交到法律事務分處,為日後審批法律文件作準備。

程序第三步:獲批後的法律及按揭手續

收到房委會的批准通知,可以說是成功了一大半。接下來的程序主要涉及律師和銀行的參與。

接收「業權轉讓同意書」(一年有效期)

審批成功後,你會收到由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這份文件是整個轉名程序的關鍵,代表官方同意你進行業權轉讓。請特別留意,這份同意書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你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所有的法律及按揭手續,否則便需要重新申請。

立即聘請律師草擬「轉讓契據/送贈契」

收到同意書後,應立即聘請一位律師,代表你和新的承讓人處理法律文件。律師會根據你的情況,草擬一份「轉讓契據」(Deed of Assignment)或「送贈契」(Deed of Gift)。

將契據草稿交予房署法律事務分處作第二次審批

律師草擬好契據初稿後,並不能馬上簽署。文件需要先交往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作第二次審批,確保契據內容符合房委會的規定。這個步驟同樣需要繳付一筆文件審批費。

如單位仍有按揭:必須通知銀行並取得同意(或需填寫HD64表格)

如果你的居屋單位仍有按揭在身,業權轉讓會影響到按揭安排,所以你必須立即通知承按銀行。銀行會評估新業主的還款能力。如果需要更改按揭人,你可能要向房委會額外申請,並填寫HD64號《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以取得房委會的同意。

新業主申請按揭的注意事項

由於綠表轉居屋屬於近親轉讓,即使是以「送贈契」形式進行,新業主仍然可以向銀行申請按揭。因為有房委會的擔保,銀行審批會較一般私樓的送贈契寬鬆。新業主應盡早與銀行聯絡,了解可批核的按揭成數和年期。

程序第四步:完成轉讓及更新紀錄

完成所有法律和財務安排後,便來到最後的收尾階段。

簽署正式轉讓契據及到土地註冊處登記

待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審批通過契據草稿後,律師便會安排你和新業主簽署正式的轉讓契據。簽署後,律師會將契據交往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俗稱「打釐印」及「註冊」),業權轉讓在法律上才算正式完成。

通知租約事務管理處及銀行更新戶籍及按揭紀錄

完成土地註冊處的登記後,記得將已註冊的轉讓契據副本,分別交予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及承按銀行。前者用作更新單位的家庭成員戶籍紀錄,後者則用作更新按揭戶口資料,確保所有紀錄正確無誤。至此,整個轉名程序便大功告成。

【居屋轉名費用】律師費、印花稅及各項開支一覽表

計劃為綠表居屋轉名時,預算相關開支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整個過程的費用主要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是支付給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行政費用,第二是律師處理法律文件的服務費,第三就是涉及政府的稅項及其他雜項開支。以下為你逐項清晰列出,讓你對整體財務安排有個全面的了解。

房委會收費項目

首先是直接向房委會繳交的幾項固定費用,這些費用是啟動及完成轉讓程序的基礎。

業權轉讓申請行政費:HK$3,020

這是提交申請時必須繳付的首項費用。這筆行政費主要用來處理你的申請個案,房委會的職員會審核你提交的理由及證明文件是否符合資格。需要留意的是,不論你的申請最終成功、失敗或中途撤回,這筆費用都不會退還。

法律文件(轉讓契據)審批費:HK$2,630

當你的轉名申請獲得房委會初步批准後,下一步就需要聘請律師草擬正式的「轉讓契據」或「送贈契」。在簽署這份重要文件前,你的律師必須將文件草稿提交給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作第二次審批,確保文件內容符合《房屋條例》的規定。這筆HK$2,630就是該項法律文件審批的費用,同樣是不設退還的。

更改按揭安排申請費(如適用)

如果你的居屋單位仍有按揭貸款尚未還清,業權轉讓將會影響到按揭安排。你需要向房委會申請「轉變按揭安排」,並繳付相應的申請費用。費用的具體金額會按情況調整,申請前最好向房委會查詢最新的收費標準。

律師及法律相關費用

處理業權轉讓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必須由專業律師代為辦理。

律師處理轉讓契據收費範圍

這是整個轉名開支中佔比較大的一部分。律師的服務包括提供法律意見、草擬及解釋轉讓契據、代表你向房委會提交文件、以及處理後續的文書工作等。市場上處理一份居屋轉讓契據的律師費,一般由數千元至萬多元不等,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建議你可以向幾間律師事務所查詢報價,再作比較及選擇。

土地註冊處登記費

當轉讓契據正式簽署後,必須送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新的業權才算正式生效並獲得法律保障。土地註冊處會就文書登記收取費用,現時的收費一般為數百元,具體金額按物業價值而定。

稅務及其他雜費

除了房委會和律師樓的收費,還有一些潛在的稅項及銀行費用需要預算。

印花稅(釐印費)計算方法

這是很多人關心的一項開支。由於綠表居屋轉名屬於「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其印花稅計算方式與一般買賣不同。印花稅是根據轉讓時物業的市場估值來計算,而非轉讓價(因為轉讓價為零)。不過,如果是轉讓予近親(例如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稅務局通常會按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例如夫婦之間加名或轉名,更可能只須繳付象徵式的$100印花稅。由於計算方法較複雜,而且涉及金額可能不少,所以務必在過程中請你的律師提供準確的稅款評估。

銀行處理按揭文件費用(如適用)

假如單位涉及按揭,銀行在處理業權及按揭人變更時,亦可能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或文件處理費。每間銀行的收費政策都不同,金額由數百至數千元不等。新業主在聯絡銀行申請更改按揭安排時,應主動查詢相關收費。

綠表居屋轉名FAQ:送贈契、按揭及繼承權常見問題

個案分享:陳伯如何以年滿65歲理由,順利將綠表居屋轉名給兒子?

陳伯今年68歲,持有一個未補地價的綠表居屋單位多年。他年事已高,希望在生前將物業業權轉給同住的兒子,讓他可以安心成家。因為他兒子是單位內的登記家庭成員,並且陳伯已年滿65歲,所以完全符合房委會接納的其中一個轉名理由。陳伯於是向房委會提交申請,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申請在大約六星期後獲得批准,之後他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最終順利完成綠表居屋轉名,將單位業權安心交到兒子手上。

Q1: 居屋轉名是否等於「送贈契」?會否影響新業主申請按揭?

解釋居屋轉名「送贈契」(Deed of Gift)的性質

是的,由於房委會規定,未補地價居屋的轉名申請必須在「不涉及金錢代價」的情況下進行,所以這個過程在法律上的性質就是一份「送贈契」。這代表原業主是將物業當作禮物,無償地贈予新的業主。整個過程和一般買賣不同,因為它不涉及任何樓價的支付,所以相關的法律文件會是送贈契,而不是買賣合約。

剖析房委會擔保期在未補地價居屋按揭中的關鍵作用

在私人樓宇市場,經送贈契轉讓的物業,銀行在五年內通常難以批出按揭。但是,未補地價的居屋情況比較特別。因為房委會為這些單位提供了按揭擔保期,這個擔保大大減低了銀行的風險。所以,即使新業主是透過送贈契獲得業權,只要單位仍在房委會的擔保期內,銀行通常都願意為新業主承造按揭。新業主取得房委會的「業權轉讓同意書」後,便可以著手向銀行申請。

Q2: 若居屋業主去世,其子女(非登記成員)可否直接繼承業權?

居屋繼承權與一般家庭成員轉讓的資格區別

是可以的。這正正是居屋繼承權與一般家庭成員轉讓的最大分別。一般的轉名申請,例如因年滿65歲而轉名,承讓人必須是單位內的「已登記家庭成員」。但是,繼承業權是個例外。如果業主在生前已立下遺囑指定繼承人,或根據無遺囑繼承法例,其子女是合法繼承人,那麼即使子女並非單位的登記成員,他們仍然有權繼承該居屋的業權。

繼承居屋業權是否需要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

繼承居屋業權並不需要進行入息和資產審查。這是基於繼承法,業權是透過法律程序自動轉移給合法繼承人。所以,它不受一般申請資助房屋的資格限制,繼承人無須符合入息或資產限額,便可以直接繼承業權。

Q3: 完成居屋轉名/除名後,原業主是否喪失再申請資助房屋資格?

居屋轉名對原業主及其配偶的長遠影響

是的,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長遠影響。完成綠表居屋轉名或者從聯名業權中除名之後,原業主和他或她的配偶,都會被視為已經享用過房屋福利。所以,他們將會喪失日後再申請任何由房委會或房協推出的資助房屋計劃的資格,例如不能再申請公屋、購買新的居屋或綠置居等。

探討原業主在居屋除名後重新恢復「首次置業」身份的可能性

原業主在居屋除名後,從稅務角度來看,如果他名下再沒有其他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首次置業」人士。如果他將來在私人市場置業,便可以繳付較低的從價印花稅。但是,這個「首次置業」身份,和他申請資助房屋的資格是兩回事。即使他恢復了稅務上的首置身份,他仍然不能再次申請購買居屋或綠置居等單位,因為他使用資助房屋福利的紀錄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