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居屋業主心思思,想將未補地價的單位「暗盤」放租以賺取額外收入,但此舉實屬違法,後果相當嚴重,業主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一年,租客亦會因租約無效而失去法律保障。其實,想合法出租未補地價居屋,市場上存在唯一官方途徑——「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本文將為你一文釐清非法出租的後果與罰則,並詳細拆解合法出租計劃的申請資格、步驟、租金釐定及注意事項,助你循正確途徑安心放租或租住單位。
居屋未補地價出租:法律風險與嚴重後果
居屋未補地價出租是否犯法?「暗盤」的定義與法律問題
談到居屋未補地價出租,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疑問,就是居屋未補地價可以出租嗎?直接回答,這是違反《房屋條例》的行為。市面上俗稱的「居屋暗盤」,就是指業主在未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補回地價的情況下,私下將單位出租。
居屋是政府資助的房屋,原意是協助市民自置居所,所以業主在購買時享有樓價折扣。這個折扣其實就是政府擁有的部分業權,因此在未補地價前,業主並未擁有單位的完整業權,無權將單位在公開市場出租或出售。不論是傳統居屋、透過白居二市場購入的單位,還是綠置居出租,未補地價前都受到同樣的法例規管。
注意:將單位分租同樣違法
有些業主可能會想,既然整個單位出租不行,那麼進行居屋未補地價分租,只租出其中一間房,自己保留另一間房自住,這樣是否可行?答案是不可以。法例限制的是「出租」這個行為本身,與出租範圍是整個單位還是部分房間無關。只要涉及收取租金的租賃行為,都屬於違法。
違法出租的後果:業主與租客須承擔的責任
居屋未補地價出租後果非常嚴重,業主與租客雙方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和風險。千萬不要以為只是業主單方面的問題。
業主面臨的罰則:最高罰款與監禁刑期
根據《房屋條例》,任何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業主,如果將單位出租,即屬犯罪。一旦罪名成立,面臨的居屋未補地價出租罰則相當嚴厲,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房委會亦有權收回該單位,業主最終可能得不償失。
租客面臨的風險:租約無效與法律保障缺失
對於租客來說,即使不知情,所簽訂的居屋出租租約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這意味著租客的權益完全不受保障。如果被房署發現,業主可以隨時終止租約,要求租客立即遷出,租客已繳付的按金和上期租金也可能難以追討。雖然過往檢控租客的個案較少,但若租客在明知單位是「暗盤」的情況下仍然租住,理論上同樣有機會被檢控。
租客自保:如何查證單位能否合法出租?
作為一個精明的租客,在簽約前一定要做好查證功夫,確認心儀單位屬於居屋合法出租。最直接和可靠的方法有兩個:
第一,要求業主出示由房委會發出的「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份文件是單位已經完成補地價的鐵證。
第二,親自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物業查冊(查冊)。在查冊文件上,如果物業仍有轉讓限制,通常會有相關的標示。如果對文件內容不確定,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做好這一步,就能大大減低誤租違法「暗盤」的風險。
唯一合法途徑:「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詳解
談及居屋未補地價出租,其實並非完全沒有出路。面對嚴格的法律限制,市場上唯一的合法途徑,就是由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這個計劃為持有未補價單位的業主,打開了一扇合法出租的大門,同時也為合資格的租客提供了多一個居住選擇。接下來,我們將會深入淺出,為你詳細拆解這個計劃的每一個環節。
計劃背景與目的
這個計劃的初衷,是為了更有效地運用現有的房屋資源。香港有不少家庭正輪候公共房屋,而同時,一些早期的居屋業主可能因為家庭成員結構轉變,單位有多餘的空間。所以,政府與房協便推出了這個「房協未補地價居屋出租計劃」,旨在建立一個正式的平台,將這兩者聯繫起來。計劃的目的很清晰:一方面讓持有未補價單位的業主,可以合法賺取租金收入,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市場上的租盤供應,為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提供一個過渡性的居所,可以說是一個創造雙贏局面的方案。
業主與租客申請資格一覽
要參與這個居屋合法出租的計劃,並非任何業主或租客都可以。雙方都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格,以確保計劃能幫助到最有需要的人。以下我們就來看看詳細的申請資格要求。
業主參與資格要求
作為業主,若想透過此計劃將單位出租,必須滿足以下幾個主要條件:
第一,業主必須是該未補價單位的登記業主。
第二,業主擁有該單位的業權年期,必須達到十年或以上。
第三,單位當然是尚未補回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這包括房委會的居屋、綠置居或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
第四,如果單位仍有按揭,業主需要先取得相關銀行或財務機構的書面同意。
租客申請資格要求
至於租客方面,計劃的目標群體非常明確,主要是正在輪候公屋的申請者。租客的申請資格要求如下:
第一,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
第二,申請人必須是正在輪候房委會公屋的申請者。
第三,對於一般家庭申請者,需要在公屋輪候冊上已登記三年或以上;而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則需要已登記六年或以上。這個設計確保了資源能夠投放到輪候時間較長的申請者身上。
計劃特點:不受「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約束
計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特點,就是其下的租賃並不受《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中,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相關條文所規管。簡單來說,一般分間單位出租時需要遵守的「2+2」年租住權保障、租金加幅上限等規定,並不適用於此計劃。計劃下的所有租賃關係,均以房協制訂的標準租約為準則。這給予了業主與租客在協商租金和租賃條款時更大的彈性,但同時也意味著租客的權益主要由該份標準租約來保障,而非受「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的額外保護。
【實戰手冊】「居屋出租計劃」申請流程四部曲
了解完計劃的資格和背景,相信你最關心的就是具體如何操作。其實整個「居屋出租計劃」的申請流程相當清晰,主要分為四大步。只要跟著以下步驟,就能順利完成申請,讓你的單位成為合法的出租物業。
步驟一:業主申請及領取「業主證書」
第一步,業主需要主動向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交「業主證書」的申請。你可以透過郵寄、親身遞交或網上申請。房協在收到申請和所需文件後會進行審核,確認業主和單位都符合「居屋出租計劃 資格」。成功獲批後,你就會收到一份「業主證書」,這份文件等於是官方發出的許可證,證明你有資格參與這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是展開後續所有步驟的入場券。
步驟二:尋找合資格租客(官方平台/地產代理)
拿到「業主證書」後,下一步就是尋找租客。你有兩個主要途徑。第一是使用房協為計劃參與者設立的「業主及租戶資訊共享平台」。這是一個免費的官方配對系統,只有持有證書的業主和租客才能登入使用,資訊相對可靠。第二個方法是委託地產代理協助。他們熟悉租務市場,可以代為尋找符合「居屋出租計劃 租客資格」的租客,即是正在輪候公屋的申請人。無論用哪種方法,關鍵都是要確保租客持有有效的「租客證書」。
簽訂標準租約及釐定租金
找到合適租客後,就進入簽訂租約的階段。整個計劃都要求使用房協提供的標準「居屋出租 租約」,裏面的條款保障了雙方基本權益,不能隨意刪改。
租約年期與續約安排
標準租約的年期是固定的兩年。這為業主和租客雙方都提供了穩定的租賃關係。如果兩年租約期滿後雙方都滿意,希望續約,就需要按照房協的指引,在租約屆滿前特定時間內通知房協並辦理相關手續。
出租形式:必須出租整個單位
計劃有一個清晰規定,就是業主必須將整個單位出租。這意味著業主不能保留單位內任何房間自用,然後將其餘部分分租出去。這項規定確保了租客能享用完整的居住空間,與坊間關於「居屋未補地價分租」的討論有所不同。
租金釐定:由業主與租客雙方協商
關於「居屋未補地價出租 租金」水平,房協並沒有設立任何限制或參考價。租金完全由業主和租客雙方自由協商決定。建議業主可以參考單位所在地區、面積、樓齡和市場情況來定價,而租客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預算和單位質素進行商討,達成雙方都接受的租金水平。
步驟四:遞交文件及為租約加蓋印花(打釐印)
簽訂租約只是開始,最後一步是完成法律上的程序。雙方簽署租約後,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將租約送到稅務局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並繳付相關的印花稅,這一步是確立租約法律效力的關鍵。完成打釐印後,業主和租客還需要分別向房協遞交「已簽訂租約通知書」等文件作記錄。完成所有步驟,整個居屋合法出租的流程才算圓滿結束,避免了墮入「居屋未補地價出租犯法」的陷阱。
市場實況:合法出租的租金回報與注意事項
租金水平參考:各區成交個案分析
參加「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之一自然是居屋未補地價出租的租金回報。這個計劃下的租金是由業主與租客雙方協商釐定的,所以租金水平完全取決於市場供求。不同地區、樓齡及單位質素的租金可以有很大差別。
參考市場上的成交個案,一些位於市區或交通便利的單位,其租金回報相當可觀。例如,曾有港島區一個實用面積較大的三房居屋單位,其叫租水平幾乎貼近鄰近的私人屋苑。但是在另一方面,一些位於新界或樓齡較舊的單位,租金就相對親民。例如黃大仙及慈雲山區都曾錄得實用兩房單位,以每月一萬元甚至更低的租金成功租出。所以,業主在定價時需要參考同區單位的市場租金,而租客亦可以根據自己的預算,在不同地區尋找合適的盤源。
業主放盤與租客覓盤的挑戰
雖然「房協未補地價居屋出租計劃」提供了居屋合法出租的途徑,但是在放盤與覓盤的過程中,業主和租客都會遇到一些獨特的挑戰。
對於業主來說,最大的挑戰是尋找符合資格的租客。由於計劃規定租客必須是輪候公屋的申請人,而且持有有效的「租客證書」,這代表潛在的租客群體比公開市場小很多。業主可以透過房協設立的「業主及租戶資訊共享平台」尋找租客,或者委託熟悉此計劃的地產代理協助。
對於租客而言,挑戰則在於盤源的數量。參與計劃的業主始終是市場上的少數,而且單位分散在不同地區。合資格的租客需要主動透過官方平台或特定渠道才能找到這些盤源,選擇自然不如公開的租務市場那麼多。這與尋找非法「居屋暗盤」的途徑完全不同,所有程序都必須合規進行。
如何處理潛在的租務糾紛
處理租務關係時,了解如何應對潛在的糾紛非常重要。首先需要清楚一點,香港房屋協會作為計劃的營運機構,並不會介入任何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租務糾紛。
所有透過此計劃簽訂的租賃,都必須使用房協提供的標準「居屋出租租約」。這份租約是保障雙方權益的最重要文件,清楚列明了各自的責任與權利。所以,在簽署租約前,業主和租客都應該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如果日後不幸發生爭議,例如關於維修責任或租金支付的問題,雙方應先依據租約內容嘗試溝通解決。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就需要像處理一般租務糾紛一樣,尋求法律意見或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解決。
居屋出租常見問題(FAQ)
關於居屋未補地價出租的各種疑問,我們整理了以下幾個常見問題,希望能為你解答在參與「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時的疑慮。
「白居二」業主可以參與此計劃嗎?
可以的。透過「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簡稱「白居二」)購入單位的業主,只要符合「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所有業主資格,同樣可以申請參與。計劃最關鍵的業主資格之一,是持有該單位的業權必須超過十年(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所以,如果你是近期才透過白居二入市的業主,就需要留意自己是否已滿足這個年期要求。計劃的資格是跟隨業主及單位狀況,而不是購入單位的途徑。
「綠置居」單位是否適用?
是的,「綠置居」單位同樣適用於此計劃。計劃涵蓋了房委會及房協轄下大部分的資助出售房屋,「綠置居」是房委會的項目之一,自然也包括在內。同樣地,「綠置居」業主必須滿足所有申請條件,特別是需要持有單位業權超過十年,並且單位未補地價,才能成功申請「業主證書」將單位合法出租。
租住期間家庭成員有變動(如新生嬰兒)應如何處理?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租客本身的資格,是與其公屋申請資格掛鉤的。如果在租住期間家庭成員有變動,例如有新成員出生,租客最重要是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申報,更新其公屋申請檔案中的家庭成員資料。這一步驟對維持其公屋申請的有效性至關重要。至於「居屋出租計劃」本身,由於其營運方是房協,租客只需確保其公屋申請資料正確無誤即可,無須特意向房協申報。
租客可以將單位再分租嗎?
絕對不可以。計劃的目的是為正在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提供一個穩定的暫租住屋選擇。「標準租約」中已明文規定,租客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租住的單位或睡房再作任何形式的分租。進行居屋未補地價分租是嚴重違約行為,業主有權終止租約。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房屋資源能直接幫助到有需要的人,防止計劃被濫用。
「業主證書」到期後對租約有何影響?
「業主證書」的有效期,直接決定了租約的最長期限。所有在此計劃下簽訂的租約,其屆滿日期都不能夠遲於證書上的有效日期。舉例來說,如果業主與租客雙方都持有有效期至2031年10月31日的新證書,他們簽訂的兩年租約,租期開始日就不能遲於2029年11月1日,以確保租約能在證書到期前完結。此舉是為了保證所有租賃活動都在計劃的合法框架內進行。
為何此計劃的租約不受「劏房租管條例」規管?
主要原因在於法律上的豁免。政府在制定《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即俗稱的「劏房租管條例」)時,已將「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列為「獲豁除租賃」。因為此計劃本身已經有一套完整的規管框架,包括申請資格審核、使用標準租約等,對業主和租客的權責已有清晰界定。所以,計劃內的租賃關係是受其專屬的「標準租約」條款所約束,而不是由「劏房租管條例」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