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聯名買樓?申請按揭前必讀:拆解4大優勢、3大陷阱與甩名財技終極懶人包

面對高昂樓價,想成功「上車」,不少情侶、夫婦或家人都會選擇聯名買樓,集合二人之力以提升借貸能力,令按揭申請更容易通過壓力測試。然而,這個看似簡單的決定,背後牽涉複雜的法律、稅務及財務佈局,既是強大的置業槓桿,亦可能埋下未來糾紛的伏線。

本文將為你全面拆解聯名買樓的四大優勢、三大潛在陷阱,深入比較「長命契」(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的分別,並提供「甩名」財技的終極懶人包,助你在與摯愛踏出這重要一步前,作出最精明的置業決策。

為何選擇聯名買樓?四大核心優勢與財務槓桿

考慮聯名買樓按揭,其實是不少二人組合或家庭踏出置業階梯的重要一步。這不單是集合兩人資金的做法,更是一種能撬動更大財務槓桿的策略。當你了解清楚聯名買樓背後的四大核心優勢後,便會發現這是一個能顯著提升購買力、保障雙方權益,甚至為未來財務規劃鋪路的聰明決定。

優勢一:提升按揭審批能力,更容易通過壓力測試

銀行如何合併計算收入以提高貸款額度

申請按揭時,銀行最重視的是申請人的還款能力,也就是供款與入息比率(DTI)。聯名申請的最大好處,就是銀行會將所有申請人的收入合併計算。例如,如果申請人甲的月入是3萬元,而申請人乙的月入是4萬元,銀行便會以7萬元的總收入來審批貸款。這個合併後的收入基礎,直接提高了可承擔的貸款上限,讓你們有能力購買樓價更高的物業。

實例分析:聯名如何顯著提高按揭成功率

假設陳先生月入4萬元,他想獨自購買一個600萬的單位。在現行政策下,他最多只能借到約360萬元的貸款,首期壓力極大。但如果他和月入3萬元的陳太太聯名買樓,他們的總收入便達到7萬元。以這個總收入計算,他們最高可以借到約540萬元的貸款,成功「上會」的機會便大大提升了。這個差距清楚顯示了聯名買樓在財務上的直接優勢。

注意事項:一方已有按揭在身對聯名審批的影響

需要留意的是,如果聯名申請者中,其中一方已經持有其他物業按揭,情況就會變得複雜。銀行會視整個聯名申請為「非首次置業」的按揭申請。這代表按揭成數上限會被調低,同時供款與入息比率的要求也會更加嚴格。所以在決定聯名前,必須先釐清各方的現有按揭狀況,以免影響最終的審批結果。

優勢二:共同決策權,保障各方業權利益

法律保障:防止任何一方擅自出售或再按物業

聯名持有物業,特別是在「聯權共有」(長命契)的模式下,提供了一道堅實的法律保障。所有關於物業的重大決定,例如出售、轉讓業權或申請加按套現,都必須得到全部業主簽署同意才能執行。這意味著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單獨將物業出售或抵押,有效保障了各方投入的資金與心血。

關係保障:在關係變化時提供資產安全網

這種共同決策機制,在關係出現變化時尤其重要。無論是情侶分手或夫妻離異,這個法律設定都能確保物業不會被任何一方擅自處理。它提供了一個冷靜期和談判的基礎,讓雙方必須共同協商如何處置這個共同資產,例如是由一方購入另一方的業權,還是共同出售後分配所得,從而為雙方的資產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安全網。

優勢三:簡化業權繼承(適用於長命契)

程序優勢:免除繁複的遺產承辦手續

採用「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俗稱「長命契」)方式聯名持有物業,最大的好處之一是其自動繼承的特性。當其中一位業主不幸離世,其持有的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在生的其他聯名業主。這個過程無需經過複雜和漫長的遺產承辦法律程序,大大簡化了手續,也避免了潛在的遺產爭議。

財務穩定:在生者可無縫繼續物業供款

由於業權能夠順利而快速地轉移,在生的業主可以無縫地繼續管理物業和償還按揭供款。這避免了因業權凍結而導致的供款中斷或需要與銀行重新協商的問題,確保了在困難時期物業的財務狀況依然穩定。

優勢四:創造未來財務彈性(近親轉讓財技)

財技操作:如何利用「甩名」或轉按釋放更高按揭成數

聯名買樓也為未來的財務規劃提供了極大彈性。其中一種常見的財技操作是「甩名」,即其中一位聯名業主(例如丈夫)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將自己持有的業權賣給另一位業主(例如妻子)。完成後,丈夫便恢復了「首次置業」的身份,日後若想再添置物業,便可以享受較低的印花稅和申請更高成數的按揭。

實例分析:聯名業主如何利用按揭政策套現資金

假設A先生和B小姐聯名持有一個已升值的物業。他們可以協議由B小姐向銀行申請新的按揭貸款,買入A先生的業權份額。B小姐此時可以利用物業的最新估價申請按揭,若估價高於當年買入價,便能成功套現一筆資金作其他投資或周轉之用。同時,完成交易後的A先生恢復首置身份,為家庭未來的置業部署創造了有利條件。這是一人作業主時無法實現的靈活操作。

聯名物業業權模式解析:聯權共有 vs 分權共有

決定要聯名買樓,下一步在處理聯名買樓按揭之前,你們需要先做一個更重要的決定:選擇物業的業權模式。這不只是法律文件上的一個選項,它會直接影響日後物業的處理方式、繼承安排,甚至是你們各自的財務彈性。香港的聯名物業主要有兩種模式:「聯權共有」和「分權共有」。讓我們逐一拆解,助你作出最適合的選擇。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cy) – 俗稱「長命契」

相信你對「長命契」這個名字不會陌生,它就是法律上的「聯權共有」。這種模式的核心概念是,所有業主被視為一個單一的共同體,共同擁有整個物業。

特點一:業權不可分割,共有人視為一體

在聯權共有下,法律上並不會區分每位業主擁有多少百分比的業權。所有共有人是一體的,共同持有物業的100%權益。這意味著沒有任何一方可以聲稱自己擁有獨立的份額。

特點二:重大決定(如賣樓)須全體同意

由於所有共有人被視為一體,任何關於物業的重大決定,例如出售、出租或申請轉按套現,都必須得到全體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並共同簽署相關法律文件才能生效。這為各方提供了一種保障,防止任何一方擅自處置物業。

特點三:「生存者權利」業權自動轉移至在生者

這是「長命契」最關鍵的特點。當其中一位共有人不幸離世,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共有人。這個過程是依法自動發生的,業權不會計入逝者的遺產當中,所以不受其遺囑內容影響,也大大簡化了遺產承辦的法律程序。

適用對象:關係穩固的夫妻、長遠共同生活的伴侶

基於其業權一體化及自動繼承的特性,聯權共有最適合關係非常穩固、視對方為終身伴侶的夫妻或情侶,能確保一方離世後,在生者可以順利地完全擁有物業,保障其居住權。

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 份額清晰,各自處理

分權共有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模式。它的核心概念是「份額獨立」,各共有人擁有物業中一個清晰、可分割的業權份額。

特點一:業權份額獨立,可按協定比例劃分

在簽署樓契時,分權共有的業主可以清楚列明各自持有的業權比例,例如按出資額劃分為六四比、三七比,或是平均的五五比。這個份額是各自擁有的獨立資產。

特點二:可獨立出售或抵押個人持有的份額

每位分權共有人都有權獨立處理自己名下的業權份額,而不需要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你可以將自己持有的30%業權出售、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不過,銀行對這類不完整業權的按揭審批會比較審慎。

特點三:個人份額按遺囑或繼承法處理

分權共有沒有「生存者權利」。當其中一位共有人離世,其持有的業權份額會被視為其個人遺產,並會根據其遺囑指示或無遺囑繼承法進行分配,例如傳承給其子女或父母,而不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共有人。

適用對象:生意夥伴、朋友或家庭成員夾份投資

分權共有因其份額清晰、可獨立處理及按個人意願繼承的特點,更適合沒有婚姻關係的聯名者,例如生意夥伴、朋友或兄弟姊妹等夾份投資物業,確保各自的資產能獨立傳承。

聯權共有 vs 分權共有:如何選擇?一張圖表助你決策

了解兩種模式後,究竟應如何選擇?你可以從以下三個核心問題出發,思考哪種模式更貼合你們的狀況。

比較點一:關係緊密程度與未來變化

你們的關係有多緊密?如果是計劃長遠共同生活的夫妻,「聯權共有」的一體化概念與保障較為合適。如果是朋友或生意夥伴,彼此的人生規劃未來可能有變,「分權共有」提供的獨立性與靈活性會是更穩妥的選擇。

比較點二:資產繼承的意願與安排

你希望自己持有的物業權益,在離世後由誰繼承?如果你希望業權直接、無縫地歸於聯名伴侶,應選擇「聯權共有」。相反,如果你希望將資產留給子女或其他指定繼承人,就必須選擇「分權共有」。

比較點三:財務獨立性與操作靈活性

你是否希望保留獨立處理個人資產的權利?「分權共有」允許你獨立出售或抵押個人份額,提供了更高的財務操作空間。如果你的聯名買樓決定是基於共同的家庭財務規劃,所有決定都會共同協商,「聯權共有」的集體決策模式則更為適合。

聯名買樓三大潛在風險:「隱藏成本」全面睇

選擇聯名買樓按揭,雖然集合了兩人的力量,看似是上車的捷徑,但這份共同承擔的背後,其實隱藏著不少長遠的財務風險與成本。在簽下名字之前,我們必須先看清這三個關鍵的潛在風險,避免日後的財務煩惱與關係矛盾。

風險一:信貸評級「綑綁」,影響個人TU

當決定聯名買樓,就等於將雙方的信貸紀錄綑綁在一起,這對個人未來的財務狀況有著深遠影響。

TU解構:信貸報告如何記錄聯名按揭

許多人誤以為,聯名按揭的貸款額會按人數攤分,記錄在各自的信貸報告(TU)上。事實並非如此。假設按揭總額為500萬,環聯(TransUnion)的信貸報告會清晰記錄每一位聯名借款人,都需要共同承擔全部500萬的債務。這意味著,在銀行的信貸系統中,你們兩人的負債紀錄上都會顯示這筆完整的貸款。

連帶效應:一人拖數,兩人信貸評級同受影響

由於法律上,所有聯名借款人都對整筆按揭貸款負有同等還款責任,所以任何一方如果出現遲還或拖欠供款的情況,這種負面紀錄會同時反映在所有聯名人的信貸報告上。即使你自己準時供款,但只要其中一位聯名人違約,你的個人信貸評級(TU Grade)亦會無可避免地受到拖累。

長遠影響:阻礙未來個人貸款(私貸、信用卡)申請

這個「綑綁」效應的長遠影響不容忽視。日後,當你想獨自申請私人貸款、汽車貸款或額度較高的信用卡時,銀行在審批過程中,會將這筆聯名按揭的總負債全額計算在你的個人負債比率內。這會大幅佔用你的信貸額度,令銀行認為你的財務風險較高,最終可能導致你的貸款申請被拒絕,或者獲批的條款未如理想。

風險二:失去「首次置業」身份,增加未來置業成本

在香港,「首次置業」身份是一個非常寶貴的資格,聯名買樓意味著所有業主都會同時用掉這個身份。

印花稅成本:非首置身份需繳付更高從價印花稅 (AVD)

一旦聯名持有物業,所有業權人都會被視為已持有物業的人士。日後,如果其中任何一人想再以個人名義購買新的住宅物業,便會被界定為非首次置業,需要根據當時的稅務條例繳付從價印花稅(AVD)。即使政府政策調整,這個「已置業」的身份紀錄依然存在,失去了未來可能因應「首置」身份而設的稅務優惠彈性。

按揭成數限制:失去申請高成數按揭保險的資格

對大多數買家而言,失去「首置」身份的最大成本,在於按揭成數的限制。根據現行按揭保險計劃,首次置業人士可以申請高達九成的按揭貸款。但是,一旦你成為聯名業主,便失去了這個資格。未來再置業時,你將需要遵守非首置人士較低的按揭成數上限,這代表你需要準備更龐大的首期資金,大大增加了再次上車的門檻。

風險三:關係生變,「甩名」或出售困難重重

將物業與關係綑綁,最大的考驗在於未來的不確定性。當關係出現變化時,如何處理共同持有的物業,往往會變成一個棘手的難題。

「甩名」成本:律師費、印花稅及銀行費用一覽

如果想將其中一方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即俗稱的「甩名」,法律上會被視為一宗正式的物業買賣交易,過程絕非只是簡單地改個名字。這項操作涉及多重成本,包括聘請律師處理買賣合約與樓契的費用、銀行處理按揭變更可能收取的手續費,以及根據轉讓業權份額的價值計算的印花稅。即使是近親轉讓,這些費用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決策困境:一方不同意,物業或無法出售或轉按

尤其在「聯權共有」(長命契)的模式下,任何關於物業的重大決定,例如出售、加按或轉按套現,都必須得到全體業權人一致同意並簽署文件。如果雙方關係破裂或意見不合,只要其中一方拒絕合作,整個物業就會陷入僵局,無法出售,也無法進行任何財務操作。這不僅會造成資金被凍結,更可能引發長期的法律糾紛。

聯名買樓進階財技與靈活操作

除了基本的優劣考量,聯名買樓按揭其實蘊含不少進階的財務操作空間。只要規劃得宜,不但可以保留珍貴的身份資格,更能為未來的財務佈局創造彈性。以下介紹兩種常見的靈活操作方案。

方案一:聯名作業主,一人做借款人(保留首置身份)

這是一種相當普遍的聯名買樓安排,特別適合一方收入足以通過壓力測試,但雙方都希望共同擁有業權的情況。具體操作是,物業的業權由兩人共同持有,但在申請按揭貸款時,只由其中一人作為借款人(Borrower)。這種聯名買樓一人按揭的操作,核心目的就是讓另一位業主保留「首次置業」的身份,為將來再購買物業鋪路。

關鍵角色:擔保人 vs 共同借款人的責任分野

在這個方案中,那位沒有成為借款人的聯名業主,並不能完全置身事外。銀行為了管理風險,通常會要求這位非借款的業主,必須擔任按揭的「擔保人」(Guarantor)。擔保人的角色,是承諾在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負起還款的責任。銀行在審批按揭時,也會將擔保人的收入一併計算在壓力測試內,以確保整個家庭的還款能力充足。

擔保人與「共同借款人」(Co-borrower)的最大分別在於法律責任的層次。共同借款人需要與主借款人共同承擔全部的還款責任,信貸報告上會明確記錄這筆共同債務。擔保人的責任則屬次要,只有在借款人違約後才會被追討。不過,擔保人的身份同樣會記錄在信貸資料庫中,影響其未來的借貸能力。

優劣分析:保留首置身份 vs 共同承擔按揭風險

這個方案最顯著的優點,是成功保留了一個人的首次置業資格。這意味著日後若家庭有能力置業多一間物業時,這位保留了「首置」身份的成員,便能以較低的印花稅率入市,並且有資格申請高成數按揭保險,大大減輕首期負擔。

然而,其缺點也相當明顯。首先,按揭貸款的全部債務,會集中反映在單一借款人的信貸報告上,對其個人未來的信貸額度造成較大影響。其次,擔保人雖然不是主要還款人,但其信貸能力同樣被「綑綁」在這筆按揭上,日後若想申請私人貸款或信用卡,銀行審批時亦會考慮到這份擔保責任。

銀行審批要點:未婚情侶申請的特別注意事項

對於已婚夫婦,銀行普遍視其為穩定的經濟共同體。但對於未婚情侶採用此方案申請聯名買樓按揭,銀行的審批會相對審慎。銀行可能會更深入了解雙方的關係穩定性、共同生活的證明等。部分銀行為了加強保障,甚至會要求擔任擔保人的一方,同時簽署文件成為共同借款人,將雙方的還款責任完全綑綁在一起。因此,未婚情侶在遞交申請前,最好先向銀行或按揭顧問了解清楚具體要求。

方案二:「甩名」操作全攻略(恢復首置身份)

「甩名」是聯名業主常用的進階財技,目的與方案一相似,都是為了「創造」或「恢復」一個首次置業名額,為家庭的資產增值打開方便之門。

「甩名」的定義、目的與黃金時機

「甩名」的正式名稱是「業權轉讓」,指其中一位聯名業主,透過一份正式的買賣合約,將自己持有的物業業權份額,出售給另一位聯名業主。完成交易後,賣出業權的一方便不再是業主,從而恢復了「首次置業」的身份。

操作「甩名」的黃金時機,通常是在置業數年後。第一,物業已經有一定程度的升值;第二,原有的按揭貸款已過了罰息期;第三,承接全部業權一方的入息,已足夠獨立承擔轉讓後的新按揭貸款。

操作流程:近親轉讓的步驟與印花稅成本精算

「甩名」操作在法律上被視為一宗正式的物業買賣,主要步驟如下:
1. 為物業進行估價,以釐定轉讓的作價。
2. 雙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明確轉讓的業權份額及價錢。
3. 承接業權的一方,以單人名義向銀行申請新的按揭貸款。
4. 委託律師處理業權轉讓文件,並到土地註冊處登記。

成本方面,最主要開支是印花稅。如果雙方屬於「近親」關係(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印花稅可以按較優惠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成本遠低於非近親轉讓。印花稅的計算基礎,是轉讓的業權份額所對應的樓價。例如一個價值800萬的物業,轉讓50%業權,計稅的樓價便是400萬。

轉按財技:如何配合轉按申請高成數按揭及賺取回贈

「甩名」操作的精妙之處,在於可與轉按操作完美結合。承接業權的一方在申請新按揭時,等同於為該物業重新進行一次按揭申請。此時,他可以根據當時最新的按揭政策,申請高成數按揭。如果物業已大幅升值,透過新申請的高成數按揭,甚至可以套現一筆可觀的資金作其他用途。

此外,銀行為了爭取轉按生意,通常會提供現金回贈。承接業權的業主在申請新按揭時,同樣能賺取這份回贈,幫補律師費及印花稅等開支。因此,一次成功的「甩名」操作,可以同時達到恢復首置身份、套現資金及賺取回贈三個目標,是相當靈活的財務安排。

未來變數應對劇本:離婚、離世、財困點樣算?

聯名買樓按揭是一項長達二、三十年的承諾,人生漫漫,總會遇到無法預計的變化。事前有周全的計劃,總比事後不知所措來得好。讓大家一齊設想幾個情境,預備好應對方案,即使遇上突發情況,也能清晰處理。

情境一:關係轉變(分手/離婚)的處理方案

當初共同置業的基礎是穩固的關係,但萬一關係有變,物業和按揭的處理便成為最棘手的問題。處理聯名買樓的後續事宜,業權和按揭需要分開但同步處理。

業權處理選項:一方回購、共同出售、法庭頒令

首先,物業業權有三個主要的處理方向。最理想的方案是「一方回購」,即其中一方買入另一方的業權份額,讓物業从业權聯名轉為單人持有。第二個選項是「共同出售」,雙方同意將物業在公開市場賣出,償還按揭後,按當初協定的業權比例分配餘下資金。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一步便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申請「法庭頒令」,由法庭裁決物業的處理方式,例如強制出售,但這個過程漫長而且費用不菲。

按揭處理:同步進行轉按、清還貸款或其中一方承接

業權變動時,原有的聯名買樓按揭也必須處理。如果是一方回購業權,承接的一方需要向銀行重新申請按揭,進行「轉按」,用新批核的貸款來清還原有的聯名按揭。如果是共同出售,賣樓所得的款項會優先用作「清還貸款」。不論哪種情況,銀行都需要重新評估承接按揭一方的還款能力,確保其個人入息能夠通過審批。

情境二:其中一位共有人不幸離世

這是誰都不願見到的情況,但法律程序上的處理方式,完全取決於當初選擇的業權模式。

聯權共有(長命契):業權轉移步驟與所需法律文件

在「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下,程序相對簡單。基於「生存者權利」原則,當其中一位共有人離世,其業權會自動轉移至在生的共有人。在生者只需要帶同離世者的死亡證,經由律師樓向土地註冊處辦理業權轉移手續,便可正式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整個過程無需經過冗長的遺產承辦程序。

分權共有:業權份額進入遺產承辦程序的影響與需時

如果當初選用的是「分權共有」,情況便複雜得多。離世一方所持有的業權份額,會被視為其個人遺產。這部分的業權需要根據其遺囑或遺產繼承法,進行「遺產承辦程序」。這個過程可能需時數月甚至數年,期間在生的共有人無法單獨出售或處理整個物業。最終,在生者可能會與離世者的遺產繼承人(例如其家人)共同持有物業,增加了未來決策的變數。

情境三:其中一方出現財務困難

如果其中一位共有人陷入財務困境,例如失業或欠債,這也會直接影響到聯名物業。

協商選項:加按或轉按套現應急

最直接的解決方法是雙方坦誠溝通。如果物業已經升值,雙方可以同意向銀行申請「加按或轉按」,套取現金以解燃眉之急。這個做法的好處是利率較低,但前提是雙方都同意,並且兩人整體的財政狀況仍能通過銀行的審批。

風險操作:「單邊按揭」的可行性與潛在陷阱

在極端情況下,有財務困難的一方可能會考慮「單邊按揭」。這指其中一位分權共有人,在未通知其他共有人的情況下,單獨將自己持有的業權份額抵押給財務機構(通常不是主流銀行)。這種操作的利率極高,而且雖然在法律上可行,卻隱藏巨大陷阱。該筆按揭會被註冊在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上,影響物業日後的買賣和轉按。萬一該業主斷供,財務公司有權向法庭申請出售其持有的業權份額,屆時另一位共有人便可能要與一個陌生人共同擁有物業,後果相當嚴重。

聯名買樓常見問題 (FAQ)

未婚情侶申請聯名按揭,銀行審批與已婚夫妻有何不同?

從銀行審批聯名買樓按揭的角度看,核心標準始終是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包括總收入、債務狀況和信貸紀錄。不過,對於未婚情侶和已婚夫妻,銀行在風險評估上確實存在一些細微的差別。

已婚夫妻在法律上被視為一個緊密的經濟共同體,關係穩定性較高。相反,銀行審視未婚情侶時,會將他們視為兩個獨立的個體,只是共同申請一筆貸款。雖然審批程序和所需文件基本相同,但銀行或按揭保險公司可能會對關係的穩定性有更多考量,尤其是在申請高成數按揭時。總括而言,只要雙方財務狀況穩健,能夠輕鬆通過供款與入息比率的要求,未婚情侶的按揭申請一般不會遇到太大阻礙,只是在審批過程中,銀行對關係背景的了解或會更深入一些。

其中一方信貸評級(TU)欠佳,會否拖累聯名按揭申請?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影響相當直接。在聯名買樓按揭的審批過程中,銀行會將所有申請人視為一個整體來評估信貸風險。如果其中一方的信貸評級(TU)欠佳,例如有遲還款紀錄或較高的信貸使用度,這就像團隊中的一塊短板,會直接拉低整個申請的評分。

銀行並不會只看信貸紀錄良好的一方。相反,那個較差的信貸評級會成為審批的主要障礙。結果可能是銀行直接拒絕申請,或者即使願意批出貸款,也可能會提供較差的條款,例如調高按揭利率或降低貸款額度。因此,在計劃聯名買樓前,建議雙方都先查閱自己的信貸報告,確保處於良好水平,以免影響置業大計。

父母與子女聯名買樓,在按揭年期或甩名操作上有何限制?

父母與子女聯名買樓,最主要的限制體現在按揭年期上。銀行計算最長還款期時,通常會採用「75減去申請人年齡」的準則,並且會以年紀較大的一方(即父母)作計算基礎。舉例來說,如果父親今年60歲,即使兒子只有30歲,銀行批出的最長按揭年期也可能只有15年(75 – 60),而不是年輕人常見的30年。較短的還款期意味著每月供款額會大幅增加,這點必須事先計算清楚。

至於「甩名」操作,由於父母與子女屬於法例定義的「近親」,操作上反而有優勢。子女日後可以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從父母手上買入其業權份額,恢復自己的首次置業身份。這種轉讓只需按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付印花稅,成本相對較低。操作上的限制主要在於,承接業權的子女必須具備足夠的還款能力,能夠獨自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以承擔全部按揭。

「甩名」後,是否能立即以首置身份買樓並申請高成數按揭?

從法律層面來說,當「甩名」的業權轉讓手續在土地註冊處完成後,該名人士便不再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即時恢復了「首次置業」的身份。理論上,他可以馬上用這個身份去買入新物業。

不過,實際操作上,尤其當涉及到申請高成數按揭保險(例如九成按揭)時,情況會變得複雜。按揭保險公司會嚴格審查貸款的「自住」用途。如果一對夫妻,其中一方剛剛將業權「甩名」給配偶,然後立即以首置身份買入另一層樓,並聲稱是自住,審批機構可能會產生疑問。因為夫妻通常被視為共同居住,短時間內分別購入兩間「自住」物業,其理據需要有非常充分的解釋,否則高成數按揭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所以,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的「冷靜期」,但過於緊湊的操作會引起審批機構的額外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