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仍然被追數?剖析3大主因,認清合法跟進與非法騷擾【附完整應對指南】

明明已經申請破產,以為可以鬆一口氣,卻仍然收到追數電話或信件?您並非孤例。許多人誤以為破產令頒布後便一了百了,但現實情況遠較複雜。這些所謂的「追數」行為,部分是破產程序下的合法跟進,由破產案受託人執行;部分卻是前債權人或收數公司的非法騷擾。若無法分辨兩者,不但會承受不必要的精神壓力,更可能因應對失當而影響破產程序的進度。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破產後仍然被追數的三大主因,教您快速認清合法程序與非法行為的分別,並提供一套完整的行動指南,助您沉著應對,保障自身權益,順利走完破產程序。

為何會「破產後仍然被追數」?快速自我診斷三大主因

「破產後仍然被追數」這個情況,聽起來可能有點矛盾,但其實並不少見。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向您追討的是誰,以及背後的原因是什麼。一般來說,可以歸納為三大主因,了解清楚後,您就能判斷自己正處於哪種狀況,並且知道下一步應該怎樣做。

原因一:合法程序下的資產處理(非真正追數)

解除破產 ≠ 破產完結:受託人為何仍要處理您的資產?

很多人有一個觀念,就是四年或五年的破產期結束,獲頒解除令後,所有事情就告一段落。這個理解其實只對了一半。法律上,「破產期解除」代表您個人不再是破產人士,不用再受破產條例中的某些生活限制。但是,您的「破產產業管理程序」可能尚未完結。在破產令頒布一刻,您名下的所有資產(例如物業權益)已經依法交由破產案受託人管理。受託人的責任是將這些資產變賣,然後公平地攤分給所有債權人。這個過程可能非常耗時,所以即使您個人已經解除了破產,受託人仍然有法律責任繼續處理這些遺留的資產,直至所有程序完成為止。

受託人聯絡您的目的:釐清合法跟進與非法追數

當受託人在您解除破產後聯絡您,這並不是向您「追數」。他們的目的通常是為了處理尚未完結的資產事宜,例如需要您簽署文件以出售您在聯名物業中所佔的業權。這是完全合法的跟進程序。真正的非法追數,是指舊債權人或收數公司繞過受託人,直接要求您用個人金錢償還已被破產令豁免的債務。兩者的分別很清晰:前者是要求您配合完成資產變賣的法律程序,後者是直接向您索取金錢。

應對受託人:主動溝通的策略與要點

面對受託人的聯絡,最佳的策略是主動溝通和積極配合。逃避或不回應只會拖慢整個程序的進度,甚至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法律問題。您可以主動聯絡受託人,清楚了解對方需要您提供什麼協助,例如需要哪些文件或資料。在溝通過程中,清楚記錄每一次的對話內容、日期和對方的要求。假如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問,確保自己完全了解情況和所需採取的行動。

原因二:債權人或收數公司進行的非法追討

非法追數手法大揭秘:電話騷擾、網上施壓及上門威嚇

另一種破產後被追數的情況,就是來自前債權人或他們委託的收數公司所進行的非法行為。在破產令頒布後,法例已禁止債權人向您進行任何形式的追討。任何持續的追討行為都可能違法。常見的手法包括高頻率的電話騷擾、發送帶有威嚇意味的訊息、在社交媒體公開您的個人資料施加壓力,甚至派人上門滋擾您的家人和鄰居。這些行為的目的,是利用恐懼和壓力迫使您在不情願或不清楚法律權益的情況下還款。

為何債權人會違法追數?拆解背後心態與法律風險

為什麼有些債權人會冒著違法的風險去追數?背後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他們可能不甘心血本無歸,所以採取「博一博」的心態,賭您不熟悉法律,或者會因為怕麻煩、怕家人受擾而屈服還款。第二,部分收數公司可能採用分佣制度,追討的意欲非常強烈。但是,這些行為本身已構成騷擾,甚至可能觸犯刑事恐嚇條例。債權人這樣做,其實需要承擔相當大的法律風險。

原因三:不受破產令影響的特殊債務

哪些債務不受破產豁免?法定豁免債務清單

最後一個原因,是您所欠的可能屬於不受破產令影響的「特殊債務」。根據《破產條例》,破產令可以豁免大部分普通商業或個人債務,但有幾類債務是例外的。即使您完成了破產程序,這些債務的債權人仍然有權向您追討。這些法定豁免的債務主要包括:
* 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或罰則。
* 因欺詐、詐騙或失信行為而產生的債務。
* 由家事法庭頒令支付的贍養費。
* 因導致他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損害賠償。

假如您被追討的是以上類別的債務,這便屬於合法的追討行為。

【行動指南】應對「破產後被追數」的正確步驟

面對「破產後仍然被追數」的情況,最重要是保持冷靜,然後有系統地應對。這不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困局,只要了解清楚狀況,跟隨正確的步驟,您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下是一個清晰的行動指南,助您一步步處理破產後追數的問題。

第一步:快速自我診斷,判斷您面對的情況

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首先要花幾分鐘時間,釐清自己正處於哪種狀況。您可以透過回答以下三個簡單問題,快速完成自我診斷。

聯絡您的是誰?(破產案受託人 vs. 前債權人/收數公司)

首先,要確定聯絡人的身份。對方是您的破產案受託人(由破產管理署委派),還是以前的債權人或他們委託的收數公司?受託人是依法處理您破產程序的法定代表,而前債權人理論上無權再直接向您追討已申報的債務。這是最關鍵的分野。

對方要求什麼?(配合處理資產 vs. 直接還錢)

接著,要弄清楚對方的目的。受託人聯絡您,通常是要求您配合處理破產程序中尚未完結的資產事宜,例如變賣聯名物業。相反,如果對方是直接要求您償還舊有債務,甚至提出新的還款方案,這就很大機會屬於違法追數行為。

涉及的債務性質是?(普通貸款 vs. 罰款/贍養費)

最後,您需要回想一下涉及的債務種類。大部分的無抵押貸款(如私人貸款、信用卡欠款)都會在破產令下獲得處理。但是,有幾類特殊債務是不受破產令豁免的,例如法庭判處的罰款、贍養費等。如果對方追討的是這類債務,就屬於合法追討。

應對方案(一):如何處理受託人的合法跟進?

如果您判斷聯絡人是破產案受託人,而且目的是處理破產程序內的資產,這屬於合法跟進。您需要做的不是對抗,而是合作。

積極配合受託人:加快完結程序的關鍵

與受託人保持良好溝通,並積極配合他們的要求,是讓整個破產程序順利完結的最好方法。即使您的破產期已滿並且已經解除破產,受託人仍有責任處理完結所有資產變賣和分配的事宜。您的配合能大大縮短處理時間,讓您更快地真正了結所有破產相關事務。

聯名物業處理:了解您的權益與責任

聯名物業是破產程序中較常見的複雜情況。您在物業中所佔的業權份額,已依法歸屬破產案受託人。受託人有權將該份額變賣,用以償還債務。在這個過程中,您有責任配合,同時也有權了解整個處理過程,例如估價、售價等。主動與受託人溝通,能更好地保障您應有的權益。

應對方案(二):面對非法追數的自保四部曲

如果您判斷自己正遭受前債權人或收數公司的非法追討,切勿啞忍。您可以依循以下四個步驟,有力地保障自己。

第一步:立即停止溝通,切勿承諾還款

一旦確認對方是非法追數,請立即停止與他們作任何形式的溝通。最重要的是,絕對不要作出任何口頭或書面的還款承諾,因為這可能會被視為您重新確認該筆已獲豁免的債務,引來更多法律問題。

第二步:全面搜證,記錄所有騷擾行為

您需要冷靜地將所有騷擾行為記錄下來作為證據。這包括保留所有追數電話的來電記錄、短訊、電郵內容,並詳細記下每次接觸的日期、時間、對方所說的內容,以及任何威嚇性的言詞。如果對方有上門騷擾,可利用手機錄影或拍照。

第三步:向破產案受託人求助,制止違法行為

您的破產案受託人是制止非法追數的有力後盾。請立即將您收集到的所有證據,完整地告知您的受託人。受託人有法律責任和權力去警告相關的債權人或收數公司,要求他們停止所有違法追討行為。

第四步:向執法及監管機構投訴

如果騷擾行為持續,甚至升級至刑事恐嚇,您可以直接報警求助。此外,如果追數行為涉及持牌放債人公司,您也可以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投訴。這些機構會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為您提供更進一步的法律保障。

深入剖析:「破產後被追數」背後的法律細節

要真正理解為何會出現破產後仍然被追數的情況,我們必須先深入了解破產程序中的一些關鍵法律細節。這些細節關乎破產期限的計算方式,以及在破產期間如何處理新增的資產,兩者都直接影響整個程序的長度與複雜性。

破產期限:計算方法與可能被延長的情況

破產期並非一個固定不變的年期,它的長短會因應個人情況及破產期間的表現而有所不同。清楚了解其計算方法,是掌握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首次破產(4年)與再次破產(5年)的分別

根據香港的《破產條例》,首次申請破產的人士,其破產期通常為4年。這個期限由破產令頒布當日開始計算。如果一個人並非首次破產,而是再次被頒布破產令,其破產期則會延長至5年。在期滿後,如果沒有人提出反對,破產令便會自動解除。

債權人或受託人反對解除破產的理由

不過,上述的4年或5年期限並非絕對。在特定情況下,債權人或破產案受託人有權向法庭提出反對,要求延長破產期。常見的理由包括破產人沒有充分合作,例如隱瞞資產或提供虛假資料;破產人的行為令人不滿,例如在破產期間有不合理的奢侈花費;或者未能依時提交年度的收入及資產說明書。若法庭接納反對,破產期最長可以被延長至合共8年。

「不開始令」的影響:破產期如何被無限延長

除了延長破產期,還有一種更嚴重的可能性,就是法庭頒布「不開始令」。如果破產人沒有出席與受託人的初次會面,或者在會面中沒有提供所有必需的資料,受託人便可以向法庭申請此命令。一旦「不開始令」生效,破產期的計算便會即時暫停。這意味著,即使時間一天天過去,破產期也不會縮短,直至破產人完全履行法庭的要求,命令才會被解除。這種機制,實際上可以將破產期無限地延長。

破產期間新增資產的處理

除了時間因素,破產期間如何處理新增的資產,也是許多人感到困惑的地方。法律對此有清晰的規定,目的是為了盡可能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繼承遺產:為何「有錢」後仍無法終結破產程序?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如果在破產期間突然繼承了一筆遺產,就可以立即結束破產程序。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根據法例,破產人在破產期間獲得的任何財產,包括繼承的遺產,都屬於破產產業的一部分。這筆資產會直接歸由破產案受託人管理,並用作償還您在破產前所欠下的債務。只有在清還所有債務及相關費用後,若仍有餘額,才會歸還給您。所以,即使表面上「有錢」了,破產程序依然會繼續,直至整個清償過程完結。

強積金(MPF):了解哪些部分受保護,哪些可能被申索

談到強積金(MPF),情況就比較複雜。法例確實為破產人士的強積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一般來說,源於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權益,並不會被視為破產產業的一部分,受託人不能主動提取。不過,這個保障並非沒有例外。如果在破產期間,您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例如65歲)或其他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這筆原本受保護的強積金便會成為可動用資產。屆時,受託人就有權申索這筆款項,用以償還債務。此外,任何屬於自願性供款的部分,通常都不受此保障限制,有機會被受託人申索。

關於「破產後被追數」的常見問題 (FAQ)

處理破產後仍然被追數的情況,自然會衍生出不少疑問。以下整理了幾個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希望能夠為你提供清晰的解答。

家人會否因我而被追數?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原則上,債務是屬於個人的,所以你申請破產後,家人並不需要為你的債務負責。債權人不能合法地向他們追討欠款。

不過,有一個關鍵的例外情況需要留意。如果你的家人曾經為你的任何一筆貸款簽署了個人擔保(俗稱「做擔保人」),情況就完全不同了。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是獨立的,所以即使你破產了,債權人仍然有權直接向擔保人追討全數欠款。

另外,雖然合法追討不可行,但有些收數公司可能會採取非法手段,騷擾你的家人,目的是想透過他們向你施加壓力。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你的家人並無義務回應。他們應該記錄所有騷擾行為,並向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報告。

非法追數會影響我的工作嗎?(公務員 vs. 私營機構)

非法破產後追數行為,確實有可能對工作構成影響,不過影響程度視乎你的工作性質而定。

對於在私營機構工作的人士,除非你的工作涉及金融、會計等高度誠信的專業,或者僱傭合約有特別規定,否則一般不需要主動向僱主申報破產。受託人通常也不會聯絡你的公司。可是,如果收數公司到你的工作場所進行騷擾,例如不斷致電或上門,這種滋擾行為就可能影響公司運作和你個人的工作表現,繼而引起僱主的關注。

對於公務員而言,情況則比較嚴格。根據規定,公務員一旦被頒布破產令,就必須主動向所屬部門主管、公務員事務局及庫務署申報。破產會被視為影響個人誠信的事件,有機會影響晉升,甚至可能引發紀律程序。在這種情況下,任何非法的追數行為都會令情況變得更加複雜。

受託人從收入中扣除生活費後餘額作還款,這算是「追數」嗎?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簡單來說,向受託人上繳收入餘額,這並不是「追數」。

「追數」通常指債權人或收數公司採取的催收行動,而破產令的目的正是要制止這些行為。受託人聯絡你,並要求你上繳收入扣除合理生活開支後的餘額,是履行其法定職責。這整個過程是一個受法律規管的程序,目的是要將你的資產和收入盈餘,公平地攤分給所有債權人。

你可以將其理解為履行破產條例下的法律責任。這是一個有系統、有規範的資產管理過程,跟你之前面對的債主追討,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主動合作,準時提交收支報表並上繳款項,有助你順利完成破產程序,並在期滿後獲得解除。這不是被人追討,而是你正在主動完成一個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