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款項按揭」是陷阱?簽署按揭契前必讀的12大重點,全面拆解費用、流程及魔鬼條款

簽署按揭契,是置業路上最關鍵又最易被忽略的一步。您可能以為這只是例行文件,卻不知筆下簽署的,可能是一份將您畢生積蓄置於懸崖邊的「一切款項按揭」(All Monies Mortgage)。近年有買家因賣方持有此類按揭,在成交前三日慘失46萬訂金,皆因這種按揭契會將物業與業主所有現有、甚至未來的銀行債務捆綁,令贖樓金額隨時暴增,交易瞬間告吹。

然而,陷阱不止於此。按揭契中隱藏著眾多「魔鬼條款」,從賦予銀行單方面收樓、賣樓的無上權力,到動用您其他戶口存款抵債的「抵銷權」,每一條都足以影響您的財務自主權。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按揭契的奧秘,由剖析「一切款項按揭」的致命風險、逐條解讀合約魔鬼細節,到提供簽署流程的全方位攻略及自保策略。無論您是準買家、現有業主或擔保人,這份終極指南都是您簽署任何按揭文件前,保障自身權益的必讀一課。

按揭契最大陷阱:一份「一切款項按揭」如何吞噬你的畢生積蓄?

買樓簽署按揭契,看似是標準程序,但一份名為「一切款項按揭」的按揭契據,卻可能暗藏玄機,成為交易中最大的陷阱。它有能力將賣方所有隱藏的財務問題,在你毫不知情下,轉嫁為你的巨大損失。接下來,我們會深入拆解這個問題,讓你清楚了解按揭契是什麼,以及它如何影響你的交易安全。

核心風險:「一切款項按揭契」(All Monies Mortgage) 是什麼?

定義:一份按揭契據,如何將你的物業與所有現有及未來銀行債務捆綁。

簡單來說,「一切款項按揭契」是一種將物業作為「無限額」抵押品的法律文件。當業主簽署這份按揭契據時,他不只是為該物業的樓宇按揭作擔保。實際上,他是將物業抵押給銀行,用作償還他本人(甚至與他人聯名)在該銀行體系內的所有債務。這包括現有的、以及將來可能出現的任何欠款,例如私人貸款、信用卡結欠、透支戶口,甚至是生意上的融資。物業成為了一個總的債務擔保品,而非僅僅針對買樓貸款。

與「固定金額按揭契」(Fixed Amount Mortgage) 的根本區別及對業主的影響。

「固定金額按揭契」是另一種常見類型,操作方式直接得多。它在契據上會清楚列明一個固定的抵押金額,例如樓價的七成。只要業主清還了這個指定金額的貸款,按揭的法律約束便告解除,與業主在該銀行的其他債務完全無關。

兩者對業主的影響截然不同。「固定金額按揭」的責任清晰,界線分明。而「一切款項按揭」則像一張無形的網,將業主的所有財務活動都與物業綑綁在一起。即使樓宇按揭已準時供款,但只要業主有任何其他貸款(例如信用卡數)違約,銀行理論上都有權啟動按揭契條款,對物業採取法律行動,這正是其潛藏的巨大風險。

真實案例:買家如何因賣方的「一切款項按揭」,成交前三日痛失46萬訂金?

案情重組:由簽署臨約到銀行「對數」(Redemption Statement) 程序詳解。

讓我們重組一個真實發生的個案。一位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個價值460萬的單位,並先後支付了共46萬訂金。交易期約四個月,一切看似順利。買方律師按照標準程序,在簽署正式合約後,向賣方的承按銀行發出信件,要求提供贖樓金額的「對數」(Redemption Statement)。銀行當時回覆的贖樓金額約為388萬,低於樓價餘款414萬,這意味著交易金額足以清還按揭,於是賣方律師樓便按慣例將訂金發放給了賣方。

致命漏洞:為何首次「對數」金額正常,最終贖樓金額卻暴增130萬?

問題在成交日前三天爆發。買方律師突然收到銀行更新的贖樓文件,顯示最終贖樓金額暴增至515.8萬,比原先的數字多了近130萬。樓價餘款根本不足以償還這筆巨額欠款,交易註定告吹。

致命的漏洞在於時間差與「一切款項按揭」的性質。原來賣方簽署的是「一切款項按揭契」。銀行在首次「對數」時,只提供了當時的樓宇按揭結欠。但在成交前的最後階段,銀行將賣方在該行其他的私人貸款、信用卡欠款等所有債務,一併納入最終的贖樓總額中。這筆突然冒出的130萬,正是賣方的其他隱藏債務。因為樓價不足以還清所有欠款,物業無法解除抵押,買家最終無法成交,已支付的46萬訂金亦難以追討。

法律灰色地帶:「現存按揭」的定義模糊如何成為交易告吹的導火線。

這個案例的癥結,在於買賣合約中對「現存按揭」(Existing Mortgage) 一詞的定義模糊。合約一般規定,成交價需足以償還「現存按揭」。但「現存」究竟是指簽約那一刻的按揭金額,還是成交日當天的總欠款額?這個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成為了買賣雙方律師爭拗的焦點,最終導致交易無法完成。對買家而言,這場法律爭議的代價,就是幾乎無法取回的畢生積蓄。

風險不只在買家:「一切款項按揭」下業主與擔保人的潛在責任

業主風險:原行加按的便利性 vs. 債務無限捆綁的危機。

對於業主本人,「一切款項按揭」的最大好處是方便。當需要資金周轉,想在原有的銀行加按套現時,由於按揭契本身沒有貸款上限,業主通常無需再聘請律師重做一份新的按揭契,節省了時間和按揭契費用。但這種便利的背後,是將個人所有財務風險都集中在物業之上。任何一筆小額債務的處理不當,都可能觸發銀行對最重要資產(物業)的追討權,風險極高。

擔保人風險:你的擔保範圍可能遠超物業貸款本身。

如果你是擔保人,風險同樣不容忽視。當你為親友的物業按揭作擔保,而該按揭契是「一切款項」類型時,你的擔保責任可能遠不止於那筆樓宇貸款。在法律上,你可能正為該借款人在這家銀行的所有現有及未來債務作擔保。換句話說,若借款人日後拖欠信用卡或私人貸款,銀行同樣有權向你這位擔保人追討,你的責任範圍被無限擴大,遠超最初的想像。

深入剖析按揭契:逐條解讀你必須知道的魔鬼條款

按揭契的法律本質:與貸款批核信(Offer Letter)有何不同?

法律地位:一份於土地註冊處註冊、確立銀行對物業擁有法律權益的正式契據

大家在簽署樓宇買賣文件時,經常會接觸到按揭契和貸款批核信這兩份文件。很多人會混淆兩者,但它們的法律性質和作用完全不同。一份按揭契,是在土地註冊處正式註冊的法律契據。它的主要功能,是確立銀行(承按人)對你的物業擁有法律權益,作為你償還貸款的抵押品。這份文件是銀行保障自身利益的最重要法律基礎。

角色分工:貸款批核信訂明商業條款(利率、年期),按揭契則是執行的法律基礎

貸款批核信(Offer Letter)可以理解為一份商業合約。它詳細列明了銀行同意批出貸款的商業條款,例如貸款金額、利率計算方法(P按或H按)、還款年期、提早還款罰則等。你簽署這份文件代表你同意這些商業條件。而按揭契據,則是將這些商業協議賦予法律執行力的工具。如果日後出現任何爭議或違約情況,銀行就是依據按揭契賦予的權力,來採取法律行動。

逐條拆解按揭契中的「魔鬼條款」

按揭契的內容由銀行單方面草擬,條款設計自然是以最大限度保障銀行利益為出發點。當中有些條款的權力範圍非常廣泛,了解清楚這些「魔鬼條款」,有助你全面理解自己作為業主的責任與風險。

違約事件 (Events of Default):遲供款外,破產、物業損毀、未經同意出租均可觸發

提到違約,大部分人只會想起遲供款。但按揭契中對「違約事件」的定義遠不止於此。除了未能準時還款,以下情況同樣可以構成違約:業主被頒布破產令、物業結構嚴重損毀而未有妥善維修、未經銀行書面同意便將物業出租或加按、甚至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實,都可能觸發違約條款,銀行有權要求你立即全數清還貸款。

不可撤銷的授權書 (Irrevocable Power of Attorney):銀行何時能「代表」你簽署文件?

按揭契中通常會包含一條「不可撤銷的授權書」條款。這代表你授予銀行權力,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代表你處理與物業相關的事務和簽署文件。例如,在你違反某些責任(如未為物業購買火險)而又沒有作出補救時,銀行就可以動用此權力代為處理,相關費用會計入你的欠款之中。這個授權是為了確保銀行的抵押品權益不會受損。

抵銷權與留置權 (Right of Set-off and Lien):銀行如何「合法地」動用你的存款抵債

這是銀行一個非常強大的權力。抵銷權(Right of Set-off)是指,當你拖欠按揭貸款時,銀行有權在不作預先通知的情況下,直接從你在該銀行的任何戶口(包括個人儲蓄戶口、往來戶口,甚至部分聯名戶口)中扣取款項,用以抵銷你的按揭欠款。留置權(Lien)則指銀行可以扣押你存放在銀行的資產,例如股票或債券,用作償還債務。

承按人權力 (Mortgagee’s Powers):銀行收樓、賣樓的權力有多大?

一旦發生違約事件,按揭契賦予銀行的最終權力,就是佔有並出售你的物業。銀行有權委任接管人接管物業,或直接將物業以公開拍賣或私人協商的方式出售。出售物業所得的款項,會優先用來償還你的按揭總欠款、利息以及相關的法律和行政費用。若有餘額,才會歸還給你。

持續抵押品 (Continuing Security):為何業主身故或精神失常,按揭契依然有效?

按揭契的抵押性質是「持續」的。這意味著,按揭的法律效力並不會因為業主身故、破產或精神狀況出現問題而中止。物業的抵押狀態會一直持續,直至所有相關債務被完全清償為止。即使業主不幸離世,其遺產執行人仍有責任繼續處理這筆按揭貸款。

法定按揭 (Legal Mortgage) vs. 衡平法按揭 (Equitable Mortgage)

按揭契在法律上主要分為兩種,它們的性質和保障程度有所不同。

樓花按揭為何通常屬於衡平法按揭?

當你購買一手樓花時,由於物業尚未建成,發展商仍然是該土地的法定擁有人(Legal Owner)。你在簽署買賣合約後,擁有的只是「實益權益」或稱「衡平法權益」(Equitable Interest)。因此,你向銀行申請的樓花按揭,抵押的並非物業的法定業權,而是你的衡平法權益。這種按揭就稱為「衡平法按揭」。

兩者在法律保障和銀行權力上的主要分別

法定按揭是在業主取得物業的法定業權(即樓契)後,將該法定業權直接抵押給銀行。這種按揭為銀行提供了最強的法律保障和最高的債權優先次序。而衡平法按揭的保障相對較弱。當物業建成,業主完成交易並取得樓契後,律師便會協助將衡平法按揭轉換為法定按揭,以鞏固銀行的法律權益。

按揭契簽署流程全攻略:由臨約到律師樓,一步一拆解

買樓是人生大事,而當中簽署按揭契的過程,就是將置業夢想落實到法律層面的關鍵一步。很多人以為簽按揭契只是一個簡單的簽名動作,但實際上它牽涉一系列環環相扣的程序。這個流程從你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已經開始部署,直至成交後文件註冊才算圓滿。這篇文章會帶你由最初的準備工作開始,一步一步拆解整個流程,讓你清楚了解每個環節的重點。

第一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的關鍵部署

第一道防線:為何應要求將訂金託管於律師行直至成交日?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你需要支付一筆「細訂」。這筆訂金的處理方式,是你保障自己的第一道重要防線。最穩妥的做法,是透過地產代理向賣方提出,將訂金以支票形式支付給賣方的代表律師行,並由律師行作為「託管人」保管,直至成交日才正式放款給賣方。

為何要這樣做?因為如果賣方的物業存在未解除的按揭,特別是前文提到的「一切款項按揭」,其真實總欠款可能遠高於樓價。若你將訂金直接交給賣方,而他其後因債務問題無法完成交易,甚至宣佈破產,你追討訂金的過程將會非常困難。由律師行託管訂金,可以確保在確認業權清晰,並且成交價足以償還所有按揭欠款後,資金才會轉交賣方,大大減低買家血本無歸的風險。

第二步:揀選律師的責任與利益衝突

為何必須選擇銀行「認可名單」(On List) 上的律師行?

當你申請按揭時,銀行會要求你選用他們「認可名單」上的律師行來處理按揭契據。這並非無理要求,而是銀行用來管理風險的標準程序。銀行只會信任與它們有長期合作關係、信譽良好的律師行,確保按揭契的法律程序符合其內部標準。

如果你堅持選用名單外的律師行,結果會怎樣?你將需要聘用兩間律師行:一間代表你處理樓宇買賣合約,另一間則由銀行指定,專門處理按揭契。這不僅會令溝通過程變得複雜,更重要的是,你需要支付兩筆律師費用,無疑增加了整體的按揭契費用。所以,在決定律師行前,應先向銀行確認該律師行是否在認可名單之上。

律師核心責任:查閱業權(Title Tracing),確保業權完整

律師的職責遠不止草擬文件。他們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是為物業進行詳細的業權查冊,或稱「查契」。律師有責任追溯物業過去最少十五年的交易紀錄,仔細審閱所有相關的法律文件,例如舊樓契、按揭契、贖樓契等,確保業權歷史清晰,沒有任何未解決的法律糾紛或產權負擔。這個過程的目標,是確認賣方擁有一個「良好業權」(Good Title),可以合法地將物業轉讓給你。

律師代表誰?處理按揭契時的潛在利益衝突問題

在處理二手樓宇買賣和按揭的過程中,通常由同一位律師同時代表買家和承按銀行。律師會確保買賣合約和按揭契據的條款,既保障你作為買家的權益,也符合銀行的法律要求。在大部分情況下,這個安排運作順暢。

不過,你需要知道,律師在法律上同時服務於你和銀行兩個客戶。雖然專業的律師會保持中立,但了解這層關係有助你更清晰地掌握整個交易結構。

第三步:在律師樓的簽署程序

同時簽署的文件:樓契 (Assignment) 與按揭契據 (Mortgage Deed)

當你問到按揭契幾時簽,通常就是指成交日當天或稍早前在律師樓的簽署程序。在這一天,你主要會簽署兩份核心法律文件。

第一份是樓契 (Assignment)。你可以把它理解為物業的正式「轉名文件」,簽署後,物業的法定擁有權就正式由賣方轉移到你的名下。

第二份就是按揭契據 (Mortgage Deed)。這份文件是你與銀行之間的法律合約,確立了你以剛購入的物業作為抵押品,向銀行借貸的法律關係。兩份文件通常會一併簽署,象徵你既成為了業主,也同時成為了按揭借款人。

簽署前應向律師提出的關鍵問題清單

在落筆簽署前,這是你最後的機會釐清所有疑問。你可以主動向律師提出以下幾個關鍵問題:

  • 業權查冊報告的結果是怎樣的?有沒有發現任何潛在問題?
  • 賣方的按揭是否已經確認可以全數贖回?贖樓金額有沒有超出預期?
  • 最終的費用結算單是怎樣的?除了樓價餘額,還有哪些費用需要支付,例如律師費、印花稅、註冊費等?
  • 你是否清楚賣方的按揭契類型?這有助評估潛在風險。

第四步:完成簽署後的重要事項

文件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的重要性

簽署文件後,律師的工作還未完成。他們會立即將已簽署的樓契和按揭契據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這個步驟至關重要,因為只有經過註冊,你的業主身份和銀行的按揭權益才會獲得正式的法律承認和保障,並對全世界公開。註冊確立了法律上的優先權,可以防止賣方在你簽約後再將物業賣給或抵押給第三方。

提取按揭貸款 (Drawdown) 的資金流向

在確認所有文件簽妥並準備註冊後,你的律師會通知銀行「提取按揭貸款」(Drawdown)。這筆數百萬的貸款資金,並不會轉入你的個人銀行戶口。它的流向是:由承按銀行直接轉帳至賣方的代表律師行戶口,用作支付樓價的餘款。當賣方律師確認收妥全數款項後,整個交易便告完成,你就可以領取新居的鎖匙了。

加按、二按及聯名物業:特殊情況下的按揭契考慮

物業按揭的世界,除了首次置業的標準流程,還有很多特殊情況。當你需要額外資金,或者物業由多人共同擁有時,處理按揭契據的方式便會有所不同。了解加按、二按以及聯名物業的按揭規則,是保障自己權益的重要一步。

加按 (Further Charge) vs. 二按 (Second Mortgage) 的分別

很多人會混淆「加按」和「二按」,雖然兩者都是在原有按揭之上再取得貸款,但在法律和操作層面上,它們是截然不同的概念。簡單來說,關鍵分別在於你的新貸款是向誰申請。

加按:向同一承按人增加貸款,在「一切款項按揭」下的操作

「加按」是指你向持有你物業一按的同一間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額。假如你當初簽署的是「一切款項按揭」契據,這個操作會變得相當方便。因為這份按揭契本身已將你的物業抵押給銀行,用作償還你名下所有(現有及將來)的債務。所以,你不需要重新到律師樓簽署一份新的按揭契,通常只需與銀行簽訂一份補充貸款協議便可,過程更快捷,也能節省一筆按揭契費用。

二按:向不同承按人抵押,為何必須取得一按銀行同意及隱瞞的嚴重後果

「二按」則是指你將已經抵押給A銀行的物業,再抵押給另一間B銀行或財務公司以獲取貸款。這一步操作的風險和複雜性都高很多。在你當初簽署的一按按揭契中,幾乎必定有一條款,明確規定業主在未經一按銀行書面同意前,不得將物業再作抵押。

為何一按銀行如此着緊?因為二按會增加它的風險。萬一你無法還款,物業需要被出售時,多一個債權人會令程序變得複雜,也可能影響其收回全數貸款的能力。如果你隱瞞一按銀行私下進行二按,後果可以非常嚴重。銀行有權視之為違約,並立即要求你全數清還所有按揭貸款(俗稱call loan),隨時可能令你失去物業。

第二承按人面對的高風險:清償順位、缺乏樓契、無權主導賣樓

從第二承按人(例如B銀行)的角度看,承造二按同樣面對極高風險。第一,在清償順位上,它是次級的。假如物業最終被出售,賣樓所得必須先全數償還一按銀行的欠款,有餘額才能輪到B銀行。第二,物業的樓契正本由一按銀行保管,B銀行無法取得。第三,若業主違約,主導收樓和賣樓程序的權力也掌握在一按銀行手中。正因為風險如此高,二按的利息通常會比一按高出很多。

聯名物業與按揭契:「長命契」的法律效應

如果你的物業是與家人或伴侶聯名持有,簽署按揭契時便需要所有業主共同參與。香港最常見的聯名方式是「長命契」,它的法律特性直接影響按揭安排。

「長命契」(Joint Tenancy) 的業權繼承特性

「長命契」的最大特點是「權益自動轉移」。當其中一位聯名業主去世,他所持有的物業業權會自動、平等地由在生的其他聯名業主繼承。這個繼承過程是凌駕於遺囑之上的,換言之,業主不能透過訂立遺囑,將他在「長命契」物業中的權益指定給其他人。

所有聯名業主必須共同簽署按揭契據,缺一不可

正因為在「長命契」下,每位業主都擁有整個物業的完整業權,所以在申請按揭時,銀行會要求所有聯名業主親自到律師樓,共同簽署同一份按揭契據。這是硬性規定,缺一不可。只要其中一位業主不同意或無法簽署,整個按揭申請就無法繼續。所以在決定以聯名方式置業前,必須考慮到日後在申請按揭、加按或轉按時,需要取得所有業主的一致共識。

買家終極自保手冊:主動出擊,防範按揭契風險的實戰策略

超越被動解讀:你能為自己爭取的「可協商空間」

面對一份厚厚的按揭契,許多人會覺得條款是銀行單方面訂立,自己只能被動接受。事實上,在簽署這份重要的按揭契據之前,整個交易流程中存在一些關鍵節點,是你能夠主動出擊,為自己建立安全網的黃金機會。了解並運用這些策略,不單是保障訂金,更是確保整個交易順利完成的智慧。接下來,我們將分享三個實戰層面的策略,讓你從被動的條款解讀者,變為主動的風險管理者。

策略一(合約層面):在臨約中加入「訂金由律師樓託管至成交」條款

這是保障訂金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一道防線。標準的買賣流程中,訂金在賣方律師確認業權無誤後,便有機會提早發放給賣方。但若賣方的物業是「一切款項按揭」,其最終贖樓金額可能遠超預期。一旦賣方提前取走訂金後,才發現樓價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而導致交易告吹,買家要追討訂金將會非常困難。

為此,你可以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與賣方協商加入一項條款,訂明「所有訂金(包括細訂及大訂)均須由賣方代表律師作為託管人(stakeholder)持有,直至正式成交日完成交易時,方可發放予賣方」。這項條款確保了你的資金在交易完成前,一直處於中立的律師樓監管之下,能有效防範因賣方個人債務問題而引致的風險。

策略二(溝通層面):主動向律師確認賣方的按揭契類型及贖樓風險

你的代表律師,是你整個交易中最重要的專業伙伴。除了依賴律師的標準查冊程序,你更應主動溝通,提出關鍵問題。在委託律師後,你可以明確地查詢:「請問能否協助確認賣方現有的按揭契是什麼類型?是否屬於『一切款項按揭』?如果是的話,贖樓金額會否存在潛在變數?」

這個提問的意義在於,它能提醒你的律師需要特別關注賣方的贖樓風險。雖然律師一般只會向賣方銀行進行一次「對數」查詢,但你主動的查詢會促使律師更審慎地評估情況,並在發現潛在風險時,及時向你作出預警。清晰的溝通,是運用專業服務保障自己的第一步。

策略三(法律工具):若交易告吹,如何利用「釘契」(Lis Pendens) 保障追討訂金

假如不幸地,交易因賣方問題而需要取消,而賣方又拒絕退還訂金,你仍然有法律工具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其中一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法院申請針對該物業的「待決案件註冊」(Lis Pendens),俗稱「釘契」。

「釘契」的作用,是將你與賣方之間關於訂金的法律訴訟,正式註冊在該物業的土地註冊處紀錄上。這等於向全世界宣告,此物業正牽涉於一宗法律糾紛中。一旦物業被「釘契」,任何第三方買家或銀行在查冊時都會看到這個紀錄,基本上沒有人會願意購買或為一個業權有爭議的物業提供按揭。這一步能有效阻止賣方將物業轉售給他人並挪用款項,從而為你追討訂金提供重要的談判籌碼和法律保障。

關於按揭契的常見問題 (FAQ)

如何得知我的按揭契是否「一切款項」類型?

要準確了解你的按揭契是什麼類型,最直接的方法是仔細閱讀按揭契據文件本身。在條款中,如果看到類似「本按揭是為償還借款人結欠銀行的所有款項(all monies)、債務及法律責任(all liabilities whatsoever)」的字眼,而不是指明一個固定貸款金額,那基本上就屬於「一切款項按揭」。另外,在律師樓簽署按揭契時,可以直接詢問你的律師,他們有責任向你解釋文件的主要條款。現實中,現時香港絕大部分銀行批出的住宅按揭,都已預設為「一切款項」類型。

轉按時,新的按揭契費用如何計算?

轉按(Refinance)在法律層面上,涉及解除舊有按揭及建立一份全新的按揭。因此,過程中必然會產生新的按揭契費用。這個費用通常包含在律師處理轉按的全套服務費中。整個程序包括:由律師代表你向舊銀行提取贖樓文件、草擬及簽署新的按揭契、為你辦理舊按揭的「贖樓契」(Discharge),並將新舊兩份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按揭契費用會因應貸款額、律師樓收費標準而異,但由於轉按市場競爭激烈,許多律師樓會提供相當優惠的「全包」套餐價。

律師收費中的按揭契費用通常是多少?

律師處理按揭契的費用並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屬於市場自由定價。費用高低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貸款金額、物業類型、交易的複雜程度,以及律師樓自身的收費政策。一般而言,單純處理一單轉按的律師費,市場上大約由數千港元起。如果是處理新買物業的按揭,由於同時涉及樓契轉讓(轉名契),整套律師費會較高,而按揭契的費用會是整個收費的一部分。在委託律師前,最好先向不同律師樓清晰查詢報價,了解收費所包含的服務範圍。

提早還清貸款後,如何辦理「贖樓契」(Discharge) 解除按揭?

當你完全清還按揭貸款後,解除物業的抵押狀態是一個必須的法律程序。首先,你需要通知按揭銀行,表明你打算全數清還貸款,並要求銀行提供最終的贖樓金額結算書。接著,你需要委託一間律師樓代表你處理贖樓事宜。律師會與銀行聯絡,核對款項,並草擬一份名為「贖樓契」或「解除押記證明書」(Discharge of a Charge) 的法律文件。在你支付所有餘額後,銀行便會簽署這份文件。最後,你的律師會將已簽署的贖樓契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這一步驟完成後,銀行在你的物業上的法律權益便正式解除,業權將完全歸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