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政府的樓市「辣招」下,非首次置業人士需繳付高昂的從價印花稅,大大增加投資成本。因此,不少聯名業主會透過俗稱「甩名」的樓宇轉名手續,將業權轉讓予近親,以恢復自己的「首置」身份,在購入新物業時慳回大筆稅款。然而,樓宇轉名過程涉及繁複的法律程序、費用計算及潛在風險,稍有不慎隨時得不償失。本文將為你提供一份完整的香港樓宇轉名攻略,由釐清兩大轉名方式開始,詳細拆解近親轉讓的四大步驟、印花稅及各項費用的計算方法,並剖析四大常見陷阱,助你順利完成整個程序,合法地實現慳稅目標。
香港樓宇轉名基礎:釐清目的與兩大方式
什麼是樓宇轉名?為何需要轉名?
講到樓轉名手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它到底是什麼。很多人一聽到樓宇轉名手續,就覺得很複雜,但其實概念很直接。
法律上的定義與作用
在法律上,樓宇轉名就是將物業的業權(Ownership),由一個人或多個人,轉移到另一個人或多個人名下的過程。這個過程必須透過正式的法律文件來完成,並在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這樣業權的變更才具有法律效力,保障新業主的權益。
三大常見轉名目的
那麼,為什麼會有人需要辦理香港的樓宇轉名手續呢?目的通常都非常實際,主要圍繞以下三點:
慳稅目的:恢復首置身份,購買新物業
這是最常見的目的。如果本身與家人聯名持有物業,其中一方可以透過「甩名」(即轉讓自己的業權份額)給另一位近親,從而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之後再購買新物業時,就能夠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節省一筆可觀的稅款。
資產傳承:將物業轉移給近親家人
不少業主希望在生前就規劃好資產安排,將物業順利交給子女或配偶。透過樓宇轉名,可以預先將物業業權轉移給指定的家庭成員,確保資產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傳承下去。
財務安排:家庭成員間的資產重組
有時候,家庭成員之間可能需要進行資產重組,例如將物業業權集中在收入較高的一方,以方便未來申請按揭或進行其他財務策劃。轉名就是實現這種內部資產調配的有效工具。
轉名方式大比拼:「轉讓契」vs「送贈契」
了解轉名目的之後,下一步就是選擇執行方式。在香港,主要有兩種法律文件可以處理業權轉移:「轉讓契」和「送贈契」。這兩者雖然都能轉移業權,但背後的法律和財務風險卻有天壤之別。
轉讓契 (Assignment):近親轉讓最常用方式
定義:以議定價值的買賣形式轉讓業權
「轉讓契」的本質是一份買賣合約。即使是近親之間轉讓,雙方也會設定一個交易作價(例如參考銀行估價),然後像一般物業買賣那樣,簽署正式的轉讓契來完成交易。
優點:可申請按揭、稅務清晰、銀行普遍接納
使用轉讓契的最大好處是,整個交易流程清晰規範。承接業權的一方可以正常向銀行申請按揭,稅務局也會根據議定的樓價計算印花稅。由於交易模式與市場標準一致,銀行普遍都樂意接受,令過程更加順暢。
適用場景:「甩名」恢復首置、家庭資產配置
無論是為了「甩名」慳稅,還是家庭成員間的資產調動,使用「轉讓契」都是最穩妥和最主流的做法。
送贈契 (Deed of Gift):高風險的無償轉贈
定義:無償或以極低價值饋贈業權
「送贈契」則完全不同,它是一種無償的饋贈行為。業主是將物業「送」給另一方,過程中沒有金錢交易,或者只涉及象徵式的一元作價。
按揭風險:銀行或拒絕承造按揭(影響期可長達5-10年)
這是「送贈契」最大的問題。銀行會視「送契樓」為高風險資產。因為法律上,若送贈人在送出物業後的5年內破產,其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追討該物業。所以,大部分銀行在送贈交易後的5年內,都不會為該物業批出按揭,有些甚至會將觀察期延長至10年,這會嚴重影響物業的轉售能力。
破產風險:若送贈人5年內破產,物業或被追討
如上所述,根據《破產條例》,送贈行為在送贈人破產時可能會被推翻。這為承接方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隨時可能失去物業。
稅務風險:無法豁免額外印花稅(SSD)
很多人誤以為送贈可以避稅,但這是一個誤解。首先,稅務局依然會根據物業的市值來評估應繳的從價印花稅。其次,如果物業是在買入後短期內以送贈方式轉讓,送贈契是無法豁免額外印花稅(SSD)的,結果可能得不償失。
樓宇轉名慳稅實戰:近親轉讓完整四部曲
了解樓宇轉名的基本方式後,我們來看看實際操作。整個樓轉名手續可以分為清晰的四個步驟,一步步跟著做,就能順利完成近親轉讓,為未來置業鋪路。
第一步:初步協議與申請按揭
為何應先申請按揭再正式轉名
在整個樓宇轉名手續中,程序的先後次序十分重要。建議先處理按揭申請,然後才委託律師辦理正式的轉名文件。
風險管理:確保承接方按揭獲批,避免支付不必要律師費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管理風險。因為承接業權的一方,需要以自己的名義重新向銀行申請按揭。假如先支付了律師費處理文件,但最後銀行因各種原因不批核按揭,或者批出的貸款條件不理想,那麼已付的律師費就無法退回。因此,先取得銀行的按揭批核,確保資金安排妥當,才正式啟動法律程序,是最穩健的做法。
銀行審批時間及所需文件
銀行審批按揭的時間,普遍需要一至兩個星期。承接方需要準備的文件,與一般按揭申請相似,主要包括身份證明文件、最近三個月的入息證明(如糧單、稅單或銀行月結單)以及物業的基本資料。銀行會依據這些文件,評估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及進行壓力測試。
如何訂立一個安全的轉讓價?
轉讓價的訂立,是近親轉讓中一個相當關鍵的環節,直接影響印花稅的計算以及按揭的審批。
參考多間銀行估價,取其平衡點
一個安全又穩妥的做法,是向最少三間不同的銀行為物業索取免費的網上或電話估價。然後,可以取一個中間值,或者一個相對較低但仍然合理的價格作為是次交易的轉讓價。這個價格既可作為向銀行申請按揭的基礎,亦能成為日後稅務局查詢時的有力佐證。
避免作價過低,慎防稅局日後追收差價
必須留意,轉讓價不能訂得遠低於市價,例如低於市價兩成以上。因為稅務局有權力自行評估物業的市值,如果判斷成交價過低是為了避稅,便有機會在日後向業主追收印花稅的差價。
第二步:委託律師辦理正式轉讓契
律師代表規則:近親與非近親的分別
當按揭獲初步批核後,便可以正式委託律師處理法律文件。根據香港律師會的指引,買賣雙方的關係會直接影響律師的安排。
「近親」定義:血緣、婚姻或領養關係可共用律師
如果轉讓雙方屬於「近親」關係,法律上允許他們共同委託同一位律師或同一間律師行,代表雙方處理整個轉讓程序。這樣可以簡化溝通,亦可能節省部分費用。「近親」的法律定義涵蓋了血緣關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婚姻關係(配偶)以及領養關係。
非近親關係:雙方必須各自委託不同律師行
假如雙方並非上述的近親關係,例如是表兄弟、朋友或同居伴侶,就必須各自委託不同的律師行代表自己。此舉是為了確保雙方利益都得到獨立的保障,避免出現任何潛在的利益衝突。
簽署正式轉讓契 (Assignment) 的注意事項
「轉讓契」是整個業權轉讓程序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它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一經簽署並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物業的法定業權便正式由轉讓方轉移至承接方。
轉讓契的法律效力
這份文件確立了新業主的合法擁有權,是日後進行任何物業相關交易(如買賣、再融資)的根本證明。
省略臨時買賣合約的可行性
在一般的物業買賣中,買賣雙方會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不過,由於近親轉讓通常建基於家庭成員間的互信,很多時候可以省略簽署臨約的步驟,直接委託律師草擬及簽署正式的轉讓契,從而加快整個轉名流程。
第三步:計算及繳交印花稅
恢復首置身份的關鍵時間點
對於希望透過「甩名」來恢復首次置業身份的業主而言,準確掌握恢復身份的時間點至關重要。
以簽署「第一份可徵稅文件」(通常為臨約)日期為準
根據稅務局的規定,業權的轉移時間點,是以簽署「第一份可徵稅的文書」之日期為準。在物業交易中,這份文件通常是指臨時買賣合約。假如省略了臨約,則以正式轉讓契的簽署日期為準。這意味著,轉讓方在簽署了轉讓其業權的法律文件後,在法律層面上已即時恢復首置身份,可以馬上簽約購入新物業。
「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的退稅分別
理解這個時間點,就能明白「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操作上的分別。「先賣後買」就是先完成甩名手續,再以首置身份買入新物業,直接繳付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印花稅。而「先買後賣」則需要先以非首置身份繳付較高的印花稅,待賣出原有物業後再向稅局申請退回多付的稅款,對現金流的要求會高很多。
律師樓協助繳稅流程及30日限期
繳交印花稅的程序通常會由代表律師樓全程協助處理。在簽署轉讓契後,律師樓必須在30日的法定限期內,將文件提交至稅務局進行「打釐印」及繳付應繳的印花稅款,以確保整個交易的合法性。
第四步:完成交易與土地註冊處註冊
於土地註冊處(田土廳)註冊的重要性
最後,也是確保業權得到最終保障的一步,就是將已完成打釐印的轉讓契,送交到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進行註冊。這個步驟的作用是將物業的業權變動記錄在公開的登記冊上,向全世界宣告新業主的擁有權,保障其業權日後不受任何第三方挑戰。
整個轉名手續預計所需時間(約1至2個月)
總結而言,由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到委託律師處理文件,再到最後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整個樓宇轉名手續香港的流程,在各方文件齊備及溝通順暢的情況下,預計大約需要一至兩個月的時間完成。
香港樓宇轉名費用全拆解:印花稅與雜費一覽
辦理樓轉名手續,大家最關心的就是費用問題。整個樓宇轉名手續的總成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最大筆的開支,也就是印花稅。第二部分是律師費和銀行相關的雜費。現在就為你逐一詳細說明。
主要成本:印花稅計算方式
近親之間的業權轉讓,可以不用支付15%的從價印花稅。你可以用稅率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來計算。印花稅的計算基礎不是整個物業的市值。它是根據你轉讓的業權份額的價值來計算。這個安排讓整個樓宇轉名手續香港的稅務成本降低很多。
近親轉讓適用的「第二標準稅率」詳細稅階表
以下是適用於近親轉讓的「第二標準稅率」稅階表,供你參考:
- 物業價值$3,000,000或以下:$100
- $3,000,001至$3,528,240:$100 + 超出$3,000,000部分的10%
- $3,528,241至$4,500,000:1.5%
- $4,500,001至$4,935,480:$67,500 + 超出$4,500,000部分的10%
- $4,935,481至$6,000,000:2.25%
- $6,000,001至$6,642,860:$135,000 + 超出$6,000,000部分的10%
- $6,642,861至$9,000,000:3%
- $9,000,001至$10,080,000:$270,000 + 超出$9,000,000部分的10%
- $10,080,001至$20,000,000:3.75%
- $20,000,001至$21,739,120:$750,000 + 超出$20,000,000部分的10%
- $21,739,121或以上:4.25%
「甩名」印花稅計算實例
了解理論後,實際計算能讓你更掌握預算。我們準備了兩個常見的聯名物業「甩名」例子,讓你一看就懂。
兩人聯名轉讓50%業權之稅款計算
假設你和家人聯名持有一個價值$800萬的物業,每人各佔50%業權。現在你希望將你的50%業權轉讓給家人。
– 計算基礎:$8,000,000(物業市值)x 50%(轉讓業權)= $4,000,000
– 應繳稅款:根據稅階表,$4,000,000的物業價值適用1.5%稅率。
– 印花稅總額:$4,000,000 x 1.5% = $60,000
三人聯名轉讓其中一份業權之稅款計算
假設一個價值$900萬的物業由三位家庭成員共同持有,每人各佔三分之一業權。其中一位成員想將其業權轉讓給另外兩位。
– 計算基礎:$9,000,000(物業市值)x 1/3(轉讓業權)= $3,000,000
– 應繳稅款:根據稅階表,價值$3,000,000或以下的物業,印花稅為定額$100。
– 印花稅總額:$100
其他相關費用清單
印花稅固然是最大筆的支出,但在規劃整個樓宇轉名手續的預算時,還有幾項費用需要一併考慮。這些費用雖然金額較小,但同樣是必要開支。
律師費(贖契、轉讓契、新按揭契)
辦理樓宇轉名手續必須委託律師處理。律師的收費通常是一個套餐,涵蓋了幾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如果物業本身有按揭,費用會包括舊按揭的「贖契樓契」文件、處理業權轉讓的「轉讓契」,和承接方申請新按揭的「新按揭契」。市場上,處理全套近親轉讓的律師費,一般介乎數千至萬多元不等,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
銀行按揭相關費用
承接業權的一方需要申請新的按揭。銀行在審批過程中可能會收取一些費用。最常見的是物業估價費。部分銀行也可能收取按揭手續費。這些費用通常不高,但最好在申請時向銀行職員查詢清楚。
原有按揭的罰息期成本
這是一個很容易被忽略的潛在成本。大部分銀行按揭貸款都設有罰息期,一般是首兩至三年。樓宇轉名涉及到清還原有的按揭,再由承接方申請新按揭。如果原有的按揭還在罰息期內,銀行會視之為提早還款,並會收取罰息。罰息的計算方式通常是按照原貸款額的一個百分比計算,金額可能相當可觀。在決定轉名前,務必先查清楚原有按揭是否已過罰息期。
樓宇轉名4大陷阱:避開常見風險
辦理樓轉名手續的過程,看似只是家庭成員間的簡單操作,但是當中其實隱藏著不少潛在風險。如果事前未有充分了解,可能會引致意料之外的財務損失或法律問題。以下歸納了四個在香港辦理樓宇轉名手續時最常見的陷阱,助你規劃時能避開風險。
陷阱一:轉讓定價過低的稅務風險
很多人以為近親轉讓,轉讓價可以隨意訂立,甚至象徵式收取一元也可以。這是一個相當普遍的誤解,而且會帶來稅務風險。
稅務局的估價權力與7年追溯期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稅務局有權力評估任何物業轉讓的作價是否反映市值。如果稅局認為成交價過低,便會自行委託估價署為物業估價,然後按其估定的市值計算應繳的印花稅。而且,稅務局的追溯期長達7年,所以即使交易完成,幾年後仍有可能被稅局追收印花稅差價及罰款。
定價低於市價兩成以上的潛在後果
一般而言,如果轉讓定價低於銀行估價或市價兩成或以上,稅局主動介入調查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所以,為物業定價時,最穩妥的做法是參考至少兩至三間銀行的估價,然後取一個較中肯或偏低的價格作為轉讓價,這樣既能降低印花稅成本,又能為定價提供合理的市場依據。
陷阱二:承接方未能通過按揭壓力測試
另一個常見的阻礙,是承接物業業權的一方,未能成功申請新的按揭貸款,導致整個轉名計劃需要擱置。
承接方須獨立通過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
銀行在審批按揭時,會將承接方視為一個全新的借款人。承接方必須以個人入息,獨立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如果承接方的收入不足,或者本身有其他債務,銀行便有機會拒絕批出按揭,或者批出的貸款額不足以完全覆蓋原有的按揭。
「甩名方」作為擔保人的利弊與信貸紀錄影響
如果承接方財力不足,一個可行的辦法是由「甩名方」擔任新按揭的擔保人。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增加成功申請按揭的機會。但是,壞處也十分明顯。「甩名方」雖然在法律上已再無持有物業,但作為擔保人,其信貸紀錄上仍會顯示這筆按揭貸款。當他日後購買新物業需要申請按揭時,這筆擔保會被計算在總負債內,繼而影響其借貸能力及壓力測試結果。
陷阱三:「送契樓」難以承造按揭及轉售
有些家庭會考慮以「送贈契」(Deed of Gift)的形式,即零作價轉讓物業。這種方式雖然看似省事,但會令物業變成俗稱的「送契樓」,為日後的按揭和轉售帶來極大困難。
銀行視「送契樓」為高風險資產的原因
銀行普遍對「送契樓」持審慎態度,因為根據《破產條例》,如果送贈人在送出物業後的5年內破產,其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將該物業追回作抵債之用。為了規避這種風險,大部分銀行會拒絕為5年內的「送契樓」承造任何按揭,有些大型銀行的限制期甚至更長。這意味著,物業在未來一段長時間內將難以轉售給需要承造按揭的買家。
如何透過查冊識別物業是否「送契樓」
要識別一個物業是否「送契樓」,可以透過土地註冊處的查冊服務。如果在查冊文件上看到「DEED OF GIFT」的字眼,或者註明轉讓的「代價」(Consideration)為「NIL」(無)或一個極低的象徵式金額,這便代表該物業很可能是「送契樓」。
陷阱四:特定物業類型(如樓花)的轉名限制
並非所有類型的住宅物業都能隨時辦理轉名手續,最常見的限制就是未落成的樓花物業。
樓花在建築期內不允許轉名的原因
在物業的建築期內,即買家與發展商簽署買賣合約後,到正式收樓簽署轉讓契之前,業權實際上仍未完全轉移給買家。這段期間,買家持有的只是買賣合約的權益,而大部分發展商的合約條款都會列明,在建築期內不允許轉讓或更改買家姓名。所以,想透過「甩名」方式處理樓花物業是不可行的。
現契樓與按揭中物業的轉名程序差異
現契樓(即沒有任何按揭在身的物業)的轉名程序相對簡單,因為不涉及銀行的參與,只需委託律師辦理轉讓契及繳稅即可。相反,如果物業仍有按揭在身,整個轉名程序便會牽涉到償還舊有按揭(贖契)及申請新按揭,承接方必須獲得銀行批准新的按揭貸款,程序會較為複雜,時間亦會較長。
特殊情況:居屋及資助房屋轉名官方指引
談完私人樓宇,我們再來看看另一種情況:居屋及資助房屋的樓轉名手續。這類樓宇轉名手續在香港的官方指引比較嚴格,與私樓的自由買賣完全是兩回事,整個程序都需要跟足房屋署的規定。
居屋轉名的申請先決條件
在正式遞交申請之前,有兩個最基本的門檻必須要符合,缺一不可。
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送贈形式進行
首先,整個業權轉讓過程,必須是以「送贈契」(Deed of Gift)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這是一份不涉及任何金錢交易的禮物。這一點與私樓可以用議定價值的買賣方式轉讓,有著根本性的分別。唯一的例外,是因業主破產而需要轉讓業權的情況。
承讓人必須是名列該單位戶籍內的家庭成員
其次,接收業權的新業主(承讓人),本身必須已經是名列在這間居屋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換句話說,業權不能隨便轉給戶籍以外的親戚或朋友。唯一的例外,是因業主去世而由非登記家庭成員合法繼承業權的個案。
房屋署接納的十大轉讓理由
房屋署清楚列出了十種普遍會接納的業權轉讓申請理由,申請人必須符合其中一種,並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配偶聯名、離婚分居、業主結婚遷出、移民或長期離港等
這些理由多數與家庭狀況或業主個人規劃的轉變有關。例如,業主希望加入配偶成為聯名業主;夫婦因離婚或合法分居需要分割資產;業主婚後遷出與配偶同住;或是業主因移民、需要長期到海外或內地工作等。
業主去世、年邁(65歲或以上)、病危、破產等
另一類理由則涉及業主個人的特殊狀況。例如,業主不幸去世,需要辦理遺產繼承手續;業主年滿65歲,希望將業權順利交接給家人;或是業主正面對病危、被法庭頒令破產等困難時期。
居屋轉名申請流程、時間及費用
如果你的情況符合以上的條件及理由,就可以開始準備申請了。整個居屋樓宇轉名手續大致可以分為五個清晰的步驟。
步驟一:填寫申請書及提交證明文件
第一步,你需要到房屋署索取或在其網站下載指定的業權轉讓申請書。填妥後,要連同申請理由的相關證明文件副本,例如結婚證書、離婚判令、醫生證明或移民簽證等,一併提交。
步驟二:繳付手續費
提交申請表的同時,需要繳付一筆指定的手續費。要注意,這筆費用無論申請最終是否獲批,或者你中途決定撤回申請,都是不會退還的。
步驟三:等待房屋署審批(約6星期)
第三步就是等待。房屋署在收齊所有必需文件之後,一般需要大約六個星期的時間進行審批。完成審批後,署方會以書信形式正式通知你申請結果。
步驟四:獲批後聘請律師草擬送契
當你收到房屋署發出的「原則上批准書」或「同意書」後,就需要自行聘請律師。你的律師會根據房屋署的要求,為你草擬一份正式的送契,並處理後續的法律程序。
步驟五:於批核後一年內完成所有手續
最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你必須在房屋署發出批准信後的一年之內,完成所有的法律手續及註冊。如果超過了這個有效期限,整個申請就會作廢,屆時便需要從頭再申請一次。
香港樓宇轉名常見問題 (FAQ)
大家在計劃處理樓宇轉名手續時,心中總有許多疑問。這裡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用清晰易明的方式,為你逐一解答。
物業仍有按揭,可以辦理轉名手續嗎?
答案是可以的,但程序比一般想像中複雜。物業有按揭在身,辦理轉名手續並非單純更改業主姓名。銀行會視之為全新的按揭申請。
具體操作上,承接業權的一方(新業主)需要向銀行申請一筆新的按揭貸款,用以清還原有的按揭。這個過程稱為「轉按」。銀行會重新評估物業價值,和嚴格審核新業主的入息證明與還款能力,確保其能獨立通過壓力測試。一旦新按揭獲批,律師便會處理贖回舊按揭(贖契)和簽署新按揭契的文件,然後才正式完成業權轉讓。整個香港樓宇轉名手續,其實是買賣、贖契和新造按揭三合一的過程。
整個樓宇轉名手續最快需要多長時間完成?
一般而言,整個樓宇轉名手續最快需要大約一個月至兩個月完成。時間的長短,主要取決於銀行審批按揭的效率和律師行處理文件的速度。
流程大致可分為幾個階段。首先是向銀行申請按揭和等待批核,這通常是耗時最長的環節,約需二至四個星期。銀行批核後,律師便會準備正式的轉讓契等法律文件,供雙方簽署,這個過程約需一至兩個星期。最後文件會送往稅務局打釐印,和到土地註冊處登記。如果所有文件齊備,各方溝通順暢,一個月多些完成是有可能的。反之,若申請人的財務狀況較複雜或文件有遺漏,時間便會相應延長。
「長命契」和「分權共有」在轉名手續上有何分別?
「長命契」(聯權共有)和「分權共有」是兩種不同的聯名持有物業方式,它們在樓宇轉名手續上有根本性的區別。
「長命契」的特點是所有業主共同擁有一個不可分割的業權。在辦理轉名時,必須得到所有聯名業主的同意,和共同簽署轉讓文件,不能單方面轉讓自己的「權益」。它最大的特色是「生存者權利」,即任何一位業主去世後,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在生的其他聯名業主,而不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
「分權共有」則不同,各業主按協定的份額持有業權,例如各佔50%。每位業主都可以獨立處理自己持有的業權份額,例如將其出售、抵押或透過遺囑傳承,而無需其他業主同意。因此,若要轉讓其中一方的50%業權,只需該業主簽署文件便可,手續相對獨立。當分權共有的業主去世,其持有的業權份額會被納入遺產處理。
如果遺失了樓契,會如何影響轉名程序?
遺失樓契正本會對轉名程序構成嚴重影響,因為樓契是證明業權的唯一法律文件,無法補領。
若遺失了樓契,業主必須委託律師,透過宣誓方式向土地註冊處解釋遺失的原因和過程,和申請一份樓契的核證副本。不過,核證副本的法律效力始終不及正本,這會導致「業權瑕疵」。在辦理轉名時,下手買家或承接方,和其承造按揭的銀行,未必會接納這份不完整的業權。銀行有機會因此拒絕批出按揭,令交易只能以現金進行。同時,承接方亦很可能利用這個瑕疵作為理由,要求大幅調低物業作價。這不僅會延長轉名手續的時間,更增加了法律費用,和可能導致物業價值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