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供完想賣樓?【終極指南】5大步驟、成本陷阱、3大情境(換樓/離婚/移民)全攻略

物業按揭尚未供完,但因換樓、移民或家庭狀況轉變,急需賣樓套現?這幾乎是每位業主都可能面對的難題。與一般物業買賣不同,處理未供完的物業交易,不僅涉及與銀行的繁複交涉,更要小心「罰息期」等隱藏成本陷阱,稍一不慎,隨時可能「倒蝕離場」。本【終極指南】將為您一站式拆解所有疑難,從釐清銀行贖契角色、精算賣樓淨收益,到詳解由放盤到收款的5大標準步驟,助您清晰掌握整個流程。此外,我們更會深入剖析換樓、離婚及移民三大情境下的獨特挑戰、稅務規劃與法律操作,讓您能妥善規劃,順利完成交易,實現下一步人生目標。

未供完樓賣樓可行嗎?先了解3大核心概念

很多人在考慮換樓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資金時,都會遇到一個共同問題:未供完賣樓是否可行?答案是肯定的,這其實是市場上非常普遍的操作。不過,當你未供完想賣樓時,整個交易會牽涉到第三方,就是提供按揭的銀行。要順利完成交易,我們首先要清晰理解銀行角色、罰息期與財務初算這三大核心概念,它們是整個流程的基石。

銀行角色:釐清「解除按揭同意書」的重要性

為何賣出未供完物業需要銀行批准?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當初申請按揭時,物業的樓契(即業權證明文件)已經抵押給銀行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法律上,銀行是該物業的「承按人」,擁有優先債權。因此,在清還全部按揭貸款之前,業主並不能隨意出售或轉讓物業。若要賣樓,必須先得到銀行的同意,並在交易完成時,利用買家支付的樓價尾數,一次過清還所有按揭欠款,這個過程稱為「贖契」。律師樓會協助你向銀行取得「解除按揭同意書」,證明銀行同意解除在該物業上的抵押權,交易才能合法地完成。

銀行如何計算按揭貸款餘額?

要準確計算賣樓後的實際收益,第一步就是弄清楚還欠銀行多少錢。業主可以親自或透過律師,向承按銀行申請一份「按揭貸款還款表 (Repayment Schedule)」及「贖樓契所需金額 (Redemption Statement)」。這份文件會詳細列出截至指定日期為止的貸款本金餘額、應付利息,以及可能產生的任何行政手續費。這是計算整個賣樓交易成本的最基礎數據,也是律師樓在成交日用作與銀行結算的依據。

罰息期(Penalty Period):賣樓的最大隱藏成本

在考慮未供完樓賣樓時,罰息期是業主最容易忽略,但又影響重大的隱藏成本。銀行為了保障利息收入,通常會在按揭合約中設立一個罰息期,一般為貸款首兩年至三年。若業主在此期間內提早全數清還貸款,銀行便會收取一筆額外費用,這就是「罰息」。

如何在按揭合約中找出罰息期條款?

想知道自己的按揭有沒有罰息期,最直接的方法是找出當初簽署的按揭貸款確認信(Facility Letter)。細閱當中關於「提早還款 (Early Repayment / Prepayment)」的條款,通常會清晰列明罰息期的年期和計算方式。例如,條款可能會寫成:「首年內提早還款,須支付貸款額之2%」,或類似的字句。

不同銀行的罰息期計算方式比較

不同銀行的罰息計算基準有所不同,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按「原有貸款額」的某個百分比計算,例如滙豐銀行(HSBC)的罰息條款多數是基於最初借貸的總金額。第二種是按「剩餘還款額」的百分比計算。罰息的百分比通常會逐年遞減,例如第一年罰息2%,第二年降至1%。在計算賣樓成本時,必須根據自己的合約條款準確計算。

提早還款通知期對賣樓時間線的影響

除了罰息本身,部分銀行合約更會要求業主在提早還款前,給予一個月至三個月的書面通知期。如果未能給予足夠通知,銀行可能會收取「代通知金」,相等於通知期內的利息。這一點對賣樓時間線的規劃十分重要,業主及律師需要確保在成交日前,已滿足銀行的通知期要求,避免產生額外開支。

財務初算:賣樓後是「有錢落袋」還是「資不抵債」?

在決定放盤前,最關鍵的一步是進行詳細的財務估算。你需要清楚知道,在扣除所有必要開支後,賣樓所得的資金是正數還是負數。這直接影響你的下一步財務決策。

計算公式:[預計成交價] – [按揭餘額] – [罰息] – [地產代理佣金] – [律師費] = [賣樓淨收益]

你可以利用以下這條簡單公式,為自己的物業做一個初步的財務評估:
[預計成交價]:參考近期同屋苑或同區的成交價,以及銀行的網上估價。
– [按揭餘額]:向銀行查詢的準確贖契金額。
– [罰息]:根據按揭合約計算出的罰款。
– [地產代理佣金]:通常是成交價的1%。
– [律師費]:包括贖契及處理樓契的費用,一般介乎數千至萬多元。
= [賣樓淨收益]:這是交易完成後,你實際可以收到的金額。

樓價波動下,估價不足對賣樓的風險評估

在市況波動時,一個常見的風險是買家申請按揭時,其銀行的估價低於你們雙方議定的成交價,即所謂的「估價不足」。這會直接影響買家能夠借貸的金額,買家可能因此需要籌集更多首期資金,甚至導致交易告吹。作為業主,在定價時應保持務實,參考多間銀行的估價,避免因開價過於進取而嚇退有潛力的買家,或在簽訂臨時合約後才發現估價問題,令交易陷入僵局。

【步驟全拆解】未供完樓賣樓標準流程 (由放盤到收款)

處理「未供完賣樓」的程序,其實有一套清晰的標準流程,只要跟著步驟走,就能順利完成交易。很多人以為「未供完想賣樓」會很複雜,但核心在於銀行、律師、買賣雙方之間的協調。現在,我們就將整個過程由放盤到收款,一步一步拆解清楚。

第一步:事前準備及文件整理

在正式將物業放盤前,做好充分準備可以令整個過程事半功倍。這一步的重點是掌握物業的財務狀況和備妥關鍵文件。

向按揭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還款表 (Repayment Schedule)」

首先,你需要聯絡正在承造按揭的銀行,申請一份最新的「按揭貸款還款表」。這份文件會清楚列出你至今的還款記錄、尚欠的本金餘額,以及預計的還款年期。它是計算賣樓後能否獲利或需要補差價的基礎,也是後續律師樓處理贖契時的必要文件。

了解物業的最新銀行估價

除了知道自己還欠銀行多少錢,你亦需要了解物業的市場價值。你可以透過各大銀行的網上估價系統,或者直接聯絡相熟的銀行職員,為你的物業進行估價。建議最少取得兩至三間銀行的估價作參考,這有助你制定一個貼近市場的放盤價,增加物業的競爭力。

實用工具:賣樓流程與文件準備清單

為免在交易過程中手忙腳亂,預先準備一份文件清單非常實用。你需要整理的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原有買賣合約(即你買入時的合約)、樓契(通常由按揭銀行保管),以及剛才提到的按揭貸款還款表。將這些文件整理好,當有準買家或委託代理時,便能迅速提供。

第二步:委託代理及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找到合適的地產代理,是成功賣出物業的關鍵一步。當找到有誠意的買家後,便會進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階段。

選擇大型地產代理 vs 小型地產代理的利弊分析

大型連鎖代理行(如中原地產、美聯物業)的優點是分行網絡廣、客源較多,物業曝光率高。不過,代理可能需要同時處理大量樓盤,未必能為你的單位投入百分百精力。小型地區代理則可能更熟悉該區的特色和客源,服務更貼身,但客源網絡相對較窄。你可以根據自己物業的地區和特性,衡量哪一種類型的代理更合適。

簽署臨約時必須註明的「解除按揭」相關條款

由於你的物業仍有按揭在身,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合約上必須清楚註明,賣方有責任在成交日或之前,清還所有按揭貸款,並確保物業是以「無抵押」的狀態轉讓給買家。這是保障買家權益的標準條款,亦是整個未供完樓賣樓交易的法律基礎。

第三步:委託律師樓處理贖契事宜

簽署臨約後,你需要立即委託一間律師樓代表你處理所有法律文件及交易事宜。律師在物業交易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律師樓在物業交易中的關鍵角色

你的代表律師會負責草擬正式買賣合約、審核業權文件、回答買家律師提出的業權質詢,以及最重要的,代表你向按揭銀行申請贖契。律師會成為你與銀行及買家律師之間溝通的橋樑,確保所有法律程序符合規定。

為何訂金(細訂、大訂)應由律師樓託管?

為保障交易雙方,買家支付的訂金(包括細訂及大訂),應由賣方律師樓以「託管人」身份持有,而非直接支付給你本人。這樣做可以確保資金安全,待交易完成後,律師樓會用這筆資金連同買家尾數,優先清還你的按揭貸款。這做法能給予買家信心,證明交易是穩妥的。

第四步:簽署正式合約及處理銀行贖契

簽署臨約後約14天內,雙方律師會協商好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並安排簽署。與此同時,你的律師會正式啟動贖契程序。

買賣雙方律師的協調工作

在簽署正式合約期間,買方律師會對物業的業權進行查冊及提出質詢,你的律師則需要逐一回覆,確保業權清晰。這個階段主要是律師之間的專業溝通,以解決所有潛在的法律問題。

銀行發出「贖樓契所需金額」的流程

你的律師會正式向你的按揭銀行發出信件,通知銀行你打算提早清還全部按揭貸款,並要求銀行計算截至預計成交日當天,需要償還的準確總金額(包括本金、利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或手續費)。銀行回覆的這份文件稱為「贖樓契所需金額結算書 (Redemption Statement)」,是成交日資金分配的依據。

第五步:成交日(Completion Day)資金交收

來到交易的最後一步,就是成交日當天的資金交收。這一天,所有款項都會經由律師樓處理和分配。

律師樓如何分配買家尾數:清還銀行貸款為先

在成交日,買家會將樓價的尾數支付給你的代表律師。律師樓收到款項後,首要任務就是根據銀行發出的贖樓文件,開出支票,將尚欠的按揭總額直接支付給銀行,以解除物業的按揭。

成功交易後,賣家收取賣樓淨收益

律師樓在清還銀行貸款後,會再扣除律師費、地產代理佣金等相關開支,最後的餘額,就是你這次賣樓的淨收益。律師樓會將這筆款項以支票形式交給你,至此,整個未供完樓賣樓的交易便圓滿結束。

【換樓情境】未供完樓賣樓的陷阱:印花稅與按揭計算

對於許多業主而言,未供完賣樓最常見的情境就是「換樓」。不論是家庭成員增加需要更大空間,還是為了子女校網而搬遷,換樓都是人生重要的財務決策。然而,這個過程涉及複雜的稅務和按揭計算,若規劃不周,隨時可能陷入資金周轉的困境。想順利完成換樓,必須先掌握財務規劃的核心。

換樓財務規劃:計算稅務與現金流

換樓的財務規劃,關鍵在於精準計算印花稅開支與現金流安排。選擇「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將直接影響你需要預備的資金,兩者之間的金額差距可以十分巨大。

善用工具:換樓稅務與現金流計算機

在制定預算時,可以利用市面上的網上換樓計算機,初步估算整個流程中可能涉及的稅款和雜費。這有助於你對所需的總資金有一個清晰概念,避免因意外開支而打亂陣腳。

模擬「先買後賣」需預繳的從價印花稅 (AVD 7.5%)

若你選擇先買入新物業,在法律上,由於你名下已持有物業,因此不符合「首次置業」的身份。購入新物業時,你需要繳交較高的從價印花稅(AVD),稅率為樓價的7.5%。這筆款項需要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指定時間內繳付,是一筆相當可觀的前期現金支出。

計算賣出舊物業後,可向稅務局申請退回的稅款差額

好消息是,如果你在買入新物業後的指定期限內(通常為12個月)成功賣出原有的舊物業,你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退還的金額是已繳付的7.5%稅款與「首次置業」稅率之間的差額。雖然資金最終可以退回,但整個流程需時,對現金流是一大考驗。

評估「先賣後買」策略的過渡期租金成本

如果選擇先賣出舊物業,再購入新物業,雖然可以避免預繳高昂的印花稅,但需要考慮「住宿真空期」的問題。你可能需要暫時租屋居住,這筆租金和搬遷費用是「先賣後買」策略中必須計算在內的主要成本。

策略一:「先賣後買」——最穩健的換樓方案

「先賣後買」是財務上最穩健、風險最低的換樓策略,特別適合資金不算非常充裕的業主。這個方案的核心是先鎖定賣出舊樓的資金,然後才安心物色新居。

優點:恢復首置身份,享用較低印花稅率

當你完成舊物業的出售交易後,便立即恢復了「首次置業」的身份。此時再購入新物業,只需按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付印花稅。這能為你節省一大筆前期資金,大大減輕財務壓力。

優點:新按揭不受Mortgage Count影響,獲取更佳成數

銀行在審批按揭時,會計算申請人持有的按揭宗數(Mortgage Count)。採用「先賣後買」策略,你在申請新按揭時,舊有的按揭已經還清,Mortgage Count為零。這意味著你的新按揭申請將不會受到限制,可以申請到最高的按揭成數。

風險:如何應對「住宿真空期」?

此策略的最大挑戰在於處理賣出舊樓與買入新樓之間的住宿安排。你需要預先規劃過渡期的居所,例如尋找短期租盤、與家人暫住,並將相關的租金、搬運及儲存傢俬的費用納入換樓總成本之中。

策略二:「先買後賣」——高資金挑戰的換樓方案

「先買後賣」策略讓你可以無縫銜接,直接由舊居搬入新居,但這對資金要求極高,並且在申請按揭時會遇到更多挑戰。

財務挑戰:需預繳高昂從價印花稅(AVD 7.5%)

正如前述,採用此策略,你必須準備一筆充裕的流動資金,用作預繳樓價7.5%的從價印花稅。即使這筆稅款未來有機會退回,但在賣出舊樓前,這筆資金會被鎖定,無法用作其他用途。

按揭挑戰:因持有未償還按揭,新按揭成數需扣減一成

當你申請新物業按揭時,由於舊物業的按揭貸款尚未還清,你的Mortgage Count不為零。根據金管局指引,銀行在審批你的新按揭時,必須將最高按揭成數下調一成。例如,原本可借七成的物業,現在最多只能借六成,意味著你需要支付更多的首期。

按揭挑戰:壓力測試要求更嚴格,供款與入息比率下調

除了按揭成數降低,壓力測試的要求也會變得更嚴格。在持有未償還按揭的情況下,你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需要下調。這表示你需要有更高的收入,才能通過壓力測試並成功申請到目標的貸款額,這對不少換樓客來說是一大難關。

【離婚/分居情境】處理未供完樓的法律與按揭難題

處理離婚或分居時,若涉及未供完賣樓的安排,往往會令本已複雜的情況變得更加棘手。當夫婦雙方面對物業分配時,除了情感上的考慮,更要處理繁複的法律程序與實際的按揭難題。以下將會深入探討幾個關鍵的法律概念與財務策略,助你了解如何妥善處理這個過程。

「層樓無名」不等於無權益:婚姻居所的法律概念

許多人有一個誤解,以為物業契約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代表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權益。其實在香港的家事法中,情況並非如此簡單。法庭在處理離婚財產分配時,會將婚姻視為一種經濟上的夥伴關係。

法庭如何看待婚姻期間對物業的共同貢獻

法庭會將婚姻期間累積的資產,包括物業,視為「家庭資產」。不論物業是以單一方名義還是聯名持有,法庭都會考慮雙方在婚姻期間對家庭的整體貢獻。這些貢獻不單指直接支付樓宇按揭供款等金錢付出,亦包括打理家務、照顧子女等非金錢的付出。因此,即使一方在物業契約上無名,但只要在婚姻中有實質貢獻,法庭依然會承認其對物業的權益,並在分配財產時作出公平的裁決。

離婚賣樓的法律程序:「釘契」的作用與影響

在離婚訴訟期間,為防止任何一方擅自出售或轉移共同資產,法律上設有保障機制,這就是俗稱的「釘契」。這一步對保障雙方權益至關重要。

如何透過「附屬濟助申請通知」凍結物業交易

當離婚程序展開後,任何一方的代表律師都可以向土地註冊處提交一份名為「附屬濟助申請通知」的文件。這份文件一旦註冊,便會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留下紀錄,即完成了「釘契」。這個法律行動的作用是凍結該物業的任何交易,業主不能在未經另一方同意或法庭頒令的情況下,將物業出售、轉名或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釘契」後進行賣樓的必要條件

物業被「釘契」後,並非完全不能出售。若雙方希望在訴訟期間或結束後將未供完樓賣樓套現,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一是雙方達成書面共識,同意出售物業;二是向法庭申請並獲得頒令,批准出售。一般而言,出售物業所得的款項會先由雙方律師共同託管,待法庭就財產分配作出最終判決後,再按比例分配。

銀行對「送契」的審批風險與應對策略

若離婚協議或法庭判令是將物業業權由一方轉至另一方,這在法律上通常被視為「無償轉讓」,俗稱「送契」。這個過程雖然看似簡單,但在承接按揭時卻會遇到銀行的審批挑戰。

為何部分銀行不願為「送契」樓批出新按揭?

銀行在審批按揭申請時,會非常謹慎地評估風險。「送契」被視為高風險交易,原因是根據《破產條例》,假如原業主(送贈方)在轉讓物業後的五年內破產,其破產管理署有權向法庭申請推翻該次轉讓,以追討資產償還債務。這對銀行而言,意味著其作為抵押品的物業業權存在不確定性,因此部分銀行會對「送契」樓的新按揭申請持保留態度,甚至直接拒絕。

策略:如何以「象徵式代價」取代「送契」,提升按揭成功率

要解決這個難題,一個非常實用的策略是避免使用「送契」形式。雙方可以透過律師草擬一份正式的買賣合約,以一個「象徵式代價」(Nominal Consideration)進行交易,例如一元。這樣一來,整個物業轉讓在法律文件上便成為一宗正常的買賣,而非贈與。當接收方拿著這份買賣合約向銀行申請新按揭時,銀行會視之為標準的物業交易,從而大大降低了審批的風險,提升按揭的成功率。

案例分析:離婚物業分配成功個案參考

試想像一個真實情境:張先生與太太決定離婚,他們的婚姻居所以張先生單名持有,但仍有按揭貸款未供完。在婚姻期間,張太太是全職家庭主婦,負責照顧家庭。經律師協商後,雙方同意物業歸張太太所有。為避免銀行因「送契」而拒絕批核按揭,他們的律師建議以象徵式作價,擬定一份正式買賣合約,將物業「出售」給張太太。最終,張太太憑藉這份合約及自身的還款能力證明,成功向銀行申請了新的按揭貸款,順利承接物業業權,而張先生亦解除了原有的按揭擔保責任,達成了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移民/海外業主情境】遙距操作賣樓的授權與稅務

對於已移居海外的業主來說,處理香港的物業,特別是處理未供完賣樓的事宜,看似十分遙遠和複雜。其實,只要預先做好法律上的安排和稅務規劃,即使人不在香港,整個賣樓過程一樣可以順利進行。以下將會集中講解海外業主遙距賣樓的兩個關鍵部分:法律授權和海外稅務。

透過授權書(PA)處理賣樓的法律細節

如果你已經身處海外,無法親身回港處理賣樓的各項手續,例如簽署買賣合約和樓契,最直接的解決方法就是設立一份「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 簡稱PA)。這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讓你正式委託一位在香港的受權人(例如你的家人或信賴的朋友)代你處理整個物業交易。

授權書的種類(一般授權 vs. 特別授權)與適用範圍

授權書主要分為兩種,它們的授權範圍有很大分別,選擇哪一種取決於你的具體需要。

一般授權書 (General Power of Attorney):這種授權書給予受權人非常廣泛的權力,可以處理你大部分的財務及法律事務,不單限於賣樓。它的權力範圍較大,彈性也較高。

特別授權書 (Special Power of Attorney):這種授權書的目的則非常明確,權力範圍會被嚴格限制在某項指定工作上。例如,你可以設立一份特別授權書,清晰列明只授權你的受權人出售某一個特定物業。對於只想處理單一物業買賣的海外業主來說,這通常是更穩妥和清晰的選擇,可以避免權力被誤用的風險。

深入解析《授權書條例》:12個月有效期與法定聲明的保障

很多人會問,一份授權書的有效期是多久?根據香港的《授權書條例》,授權書本身沒有一個法定的屆滿日期。不過,條例為交易的第三方(例如買方的律師)提供了一重保障。

在授權書簽署日起計的12個月內,任何與你的受權人進行交易的第三方,在法律上都可以假定這份授權書仍然有效,毋須擔心授權書已被你單方面撤銷。這大大簡化了在這段時間內的交易流程。

假如交易在授權書簽署超過12個月後才進行,買方律師可能會變得謹慎,要求確認授權書的有效性。這時候,你的受權人可以透過簽署一份「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聲明在交易時並不知道授權書已被撤銷。這份法定聲明能為買方提供足夠的法律保障,讓交易可以繼續順利完成。

專家講解:律師解析「授權書PA」法律效力(影片)

單看文字解釋可能還是有點抽象,所以我們特別邀請了專業律師,透過影片深入淺出地講解授權書的實際操作、法律效力,以及在設立時需要注意的各個細節,確保你的遙距賣樓過程安全又放心。

賣樓後的海外稅務規劃:成為其他稅務居民的影響

成功賣樓後,資金如何處理是另一個重要課題。當你成為其他國家(例如英國、加拿大、澳洲)的稅務居民後,你在全球的資產和收入,都有可能需要向當地政府申報和繳稅。處理香港物業所得的資金時,必須考慮當地的稅務法規。

香港物業資產增值對英國資本增值稅(CGT)的潛在影響

以熱門的移民地點英國為例,當你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出售香港的物業所賺取的利潤,即資產增值部分,有可能需要繳納英國的資本增值稅 (Capital Gains Tax, CGT)。這個「增值」的計算方式相對複雜,可能基於你成為英國稅務居民當日的物業市值,而不是你最初的買入價。所以,賣樓的時機和你的稅務身份,會直接影響最終的稅務負擔。

簡介「匯入制基礎」(Remittance Basis) 作為合法稅務考量

對於非英國原居地 (Non-domiciled) 的英國稅務居民,英國稅法提供了一個名為「匯入制基礎」(Remittance Basis) 的稅務申報選項。簡單來說,選擇以匯入制基礎報稅,你只需要為「匯入」英國的海外收入和資產增值繳稅。

換句話說,如果你將出售香港物業所得的資金,全數保留在香港或英國以外的銀行戶口,不將其匯入英國,這筆資金就有可能不需要即時繳納英國的資本增值稅。不過,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稅務規劃領域,選擇匯入制可能讓你失去一些個人免稅額,或在居住多年後需要支付年費。在作出任何決定前,務必諮詢熟悉相關稅法的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

未供完樓賣樓成本大拆解:除了樓價,你還要付多少?

當你計劃未供完賣樓時,除了計算預計成交價,更重要的是要清楚了解整個過程牽涉的各項開支。成交價並不等於你最終能夠收到的金額,中間涉及不少必須支付的費用。很多人在未供完想賣樓的初期,就是忽略了這些成本,導致財務預算失準。現在,我們就來逐項拆解,助你計出一條清晰的數。

主要開支項目一覽

在計算賣樓的淨收益前,你需要從成交價中扣除以下四大類開支:

  1. 銀行相關費用
  2. 地產代理佣金
  3. 律師樓服務費
  4. 政府相關稅項(只適用於特定情況)

接下來,我們會詳細解釋每個項目的細節。

銀行相關費用:罰息與贖契手續費

這是處理未供完樓賣樓時,與按揭銀行直接相關的費用。首先是「罰息」,如果你在按揭貸款的罰息期(通常是首兩至三年)內提早還清全部貸款,銀行會收取一筆費用,金額通常是按揭貸款額的某個百分比計算,具體條款需要查閱你當初簽訂的按揭貸款合約。此外,銀行亦會收取一筆數百至千多元不等的「贖契手續費」,用作處理解除按揭的行政開支。

交易中介費用:地產代理佣金(通常為樓價1%)

委託地產代理協助你放盤和覓得買家,事成後需要支付佣金。香港市場的慣例是,賣家需要支付成交價的1%作為佣金。舉例來說,如果你的物業最終以800萬港元成交,地產代理佣金就是8萬港元。這筆費用會在成交當日,由律師樓從買家支付的尾數中直接扣除,再轉交給地產代理公司。

法律服務費用:律師樓收費結構與雜費

賣樓交易必須經由律師樓處理,以確保法律程序穩妥。賣方律師的主要工作包括草擬買賣合約、審核文件以及處理贖契事宜。律師樓的收費主要包括服務費及雜費。服務費是律師處理整個交易的費用,而雜費則包括了代為支付的查冊費、註冊費等行政開支。一般而言,賣樓的律師費總開支大約在數千至萬多元不等,視乎交易的複雜程度。

政府稅項:只適用於特定年期內賣出的額外印花稅 (SSD)

這項是最大筆的潛在開支,但幸運的是,它只適用於短期內轉售物業的情況。根據現行政策,如果你持有物業的時間不足兩年便將其賣出,便需要繳付「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稅率是根據持有時間而定,最高可達樓價的20%。因此,大部分持有物業已超過兩年的業主,都不需要擔心這項稅款。在決定賣樓前,務必先確認自己持有物業的年期。

未供完樓賣樓常見問題 (FAQ)

在處理未供完賣樓的過程中,業主總會遇到各種突發狀況和疑問。以下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並提供清晰的處理方向,讓你對整個流程更有預算。

買家簽署臨約後撻訂,業主應如何處理?

當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決定放棄交易,即所謂的「撻訂」,業主有權根據合約條款沒收買家已支付的「細訂」。這筆訂金是對業主因交易中止而造成損失的初步補償。

在法律上,業主在沒收訂金後,便可自由地將物業重新放盤,尋找下一位買家。不過,需要留意的是,根據部分地產代理合約,即使交易告吹,業主仍有機會需要支付代理佣金。若撻訂導致業主蒙受的損失(例如,物業最終以更低價格售出)超出了訂金金額,業主理論上可循法律途徑向原買家追討差額,但這會涉及更複雜的法律程序和時間成本。

賣樓期間估價不足,影響買家按揭申請怎麼辦?

若銀行對物業的估價低於成交價,買家能夠申請的按揭貸款金額便會減少,這意味著買家需要準備更多的首期資金來填補差額。

從業主的角度看,這主要是買家需要解決的財務問題。業主沒有義務因此減價。買家可以嘗試向其他估價較高的銀行申請按揭,或設法籌集額外資金。如果買家最終無法解決資金問題,便可能構成違約,業主可按撻訂處理。當然,在市況不佳時,雙方也可協商,例如小幅調低成交價以促成交易,但這完全取決於業主的意願和當時的市場情況。

業主簽署臨約後可以悔售嗎?有何法律後果?

答案是不可以。臨時買賣合約對買賣雙方均具法律約束力。假如業主在簽署臨約後決定「悔售」,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首先,業主必須退還已收取的訂金,並向買家賠償同等金額的款項,即所謂的「賠雙倍訂」。其次,業主仍需承擔買賣雙方的地產代理佣金。更重要的是,買家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履行令」,要求業主必須按合約條款完成交易;或選擇向業主追討因悔售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例如因未能購入此單位而要以更高價錢購買其他單位的差價。因此,簽署臨約前必須深思熟慮。

未供完樓的賣樓流程需時多久?(由放盤到收款)

未供完想賣樓的業主,整個流程所需的時間主要由兩部分組成:放盤期和交易期。

放盤期的長短極具彈性,受市場氣氛、物業質素及叫價影響,可以由數星期至數個月不等。一旦找到買家並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交易期便相對固定。由簽署臨約到簽署正式買賣合約,通常相隔14日;再由簽署正式合約到最終的成交日,一般需時約2至3個月。

在處理未供完樓賣樓的交易時,律師會負責向業主的按揭銀行索取貸款餘額及贖契文件,這個步驟已是標準流程的一部分,通常不會額外延長交易時間。總括而言,由成功覓得買家起計,整個交易到業主最終收到樓價餘款,普遍需時約2.5至3.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