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可以申請公屋嗎?一文看清4大申請步驟、豁免資格及物業處理成功上樓全攻略

破產是否代表與公屋申請絕緣?答案是否定的。雖然破產為申請過程帶來額外挑戰,但只要符合房屋署的特定資格,並妥善處理相關程序,成功「上樓」並非遙不可及。許多申請人正因不了解破產期間的入息資產計算方法、特殊的豁免條件,或如何處理被凍結的物業問題而處處碰壁。本攻略旨在為您一文釐清所有疑難,由基本申請門檻、處理「名義業主」物業的解決方案,到清晰的四大申請步驟及文件清單,提供全方位指引,助您在財務困境中,為自己和家人覓得安居之所。

破產人士申請公屋資格:基本門檻與豁免條件

很多人在面對財務困境時,都會問:「破產可申請公屋嗎?」。關於破產申請公屋的資格,其實房屋署有一套清晰的指引。要成功申請,申請人除了要符合所有公屋申請者的基本門檻外,還需要了解在特殊情況下,特別是涉及以往物業擁有權時,房署所設立的酌情處理機制。以下我們將會逐一拆解,讓你對破產人士申請公屋的資格有更全面的認識。

公屋申請基本資格:入息、資產及物業限制

不論申請人是否正處於破產狀態,都必須首先滿足房屋署為所有申請者訂立的基礎資格。這些條件是申請公屋的第一道門檻,缺一不可。

年齡及居港規定:申請者必須滿足的基礎條件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同時,申請人及所有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都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港居留不受任何附帶逗留條件限制。在獲配公屋時,申請表上至少要有一半成員在香港居住滿七年,並且所有成員仍然在港居住。

入息及資產審查:破產人士適用的計算方法及最新限額

申請家庭的每月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均不能超過房署為不同家庭人數所訂立的限額。這些限額每年都會作出修訂。對於破產人士而言,其入息和資產的計算方式有特別的處理方法,例如已歸屬破產受託人的資產一般不計算在內,而收入則會參考受託人評估後的「合理生活費」。

香港住宅物業擁有權:全面理解「擁有物業」的定義及限制

在遞交申請表直至簽訂租約期間,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均不可在香港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物業。房署對「擁有物業」的定義非常廣泛,包括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單位、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甚至持有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超過一半的股權。這是導致許多曾擁有物業的破產人士申請公屋時遇到困難的主要原因。

破產人士的特別豁免:房署酌情處理的5大情況

假如申請人曾是資助自置居所計劃(如居屋)的業主,並因各種原因出售了物業,原則上是不符合資格再申請公屋的。不過,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是基於真正的困境而非為了圖利而出售物業,房署亦設有酌情處理機制。以下是五種房署會考慮的特殊情況:

因法庭頒布的破產令而需出售前資助房屋

這是最直接和明確的情況。當申請人被法庭正式頒令破產,其所有資產(包括物業)都會由破產受託人接管並可能被出售以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下出售物業,顯然並非出於自願,因此符合酌情處理的考慮。

因經濟困境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領取綜援是政府確認一個家庭陷入經濟困難的官方指標。如果申請人因財政問題,需要依賴綜援維持基本生活,並因此需要出售其資助房屋,房署會將此視為一種非自願的困境。

因家庭環境逆轉(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突如其來的家庭巨變,例如離婚導致資產需要被分割,或作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成員不幸身故或因重病失去工作能力,導致家庭頓失經濟依靠,這些情況都有機會獲得房署的酌情考慮。

因財政困難致家庭收入銳減,難以償還按揭

若家庭因非自願情況(如失業或生意失敗)導致收入大幅減少,以致無法繼續承擔資助房屋的按揭供款,為避免物業被銀行收回而被迫出售,這種情況亦在酌情處理的範圍之內。

因嚴重疾病或特殊個人困難而需出售物業

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不幸患上嚴重疾病,需要龐大的醫療開支,或面對其他重大的個人困難,在沒有其他辦法下只能出售資助房屋以應對開支,亦可向房署提出申請,尋求酌情處理。

申請酌情處理權所需的核心證明文件

要成功申請酌情處理,提供充足而有力的證明文件至關重要。申請人必須主動提交文件,以證明自己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況。核心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 法庭頒布的破產令副本。
* 社會福利署發出的綜援金領取證明文件。
* 法庭的離婚判令、家庭成員的死亡證或由醫生簽發的病情證明等。
* 證明收入銳減的文件,如解僱信、公司結業證明及相關的銀行月結單。
* 顯示該已出售資助物業業權歷史的土地註冊處紀錄。

準備好這些文件,才能讓房署全面了解你的實際困境,從而作出合適的評估。

破產期間擁有物業?剖析「名義業主」申請公屋的解決方案

「名義業主」的困境:為何物業未轉名會影響申請

談到破產申請公屋,其中一個最常遇到的難題就是,破產令已頒布,但物業仍然在自己名下。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就成為了「名義業主」。雖然你實際上已經失去了對物業的控制權及使用權,但在法律文件上,你依然是業主。這就直接觸碰到公屋申請中「不得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的基本規定,令申請程序卡住。

土地註冊處業權紀錄與房屋署審查的衝突

這個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兩個政府部門的資訊衝突。一方面,土地註冊處的公開紀錄會清楚顯示你的名字是該物業的註冊業主。另一方面,房屋署在審查公屋申請資格時,會以土地註冊處的紀錄為準。所以,即使你解釋物業已被破產受託人接管,但只要業權紀錄未更新,房屋署便有理由質疑你的申請資格,令破產人士申請公屋的過程變得複雜。

物業被接管後的法律業權狀態分析

從法律角度看,當破產令頒布後,你的物業權益(Beneficial Interest)實質上已經轉移給破產受託人。受託人有權出售該物業,並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債務。不過,在物業成功出售並完成法律轉名手續之前,你的名字仍然會以「法定業主」(Legal Owner)的身份保留在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上。你只是名義上的持有人,並無任何實質權益,這就是問題的核心。

解決方案:簽署《有關在申請公屋期間擁有住宅物業的聲明書》

要解決這個看似無解的矛盾,房屋署提供了一個正式的解決方案,就是簽署一份名為《有關在申請公屋期間擁有住宅物業的聲明書》的法律文件。這份文件是專門為處理「名義業主」這種特殊情況而設的,它能讓你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繼續你的公屋申請。

文件用途:向房屋署作出具法律效力的承諾

這份聲明書的主要用途,是讓你以書面形式,向房屋署作出清晰且具法律約束力的承諾。你透過簽署文件,正式向署方解釋你名下物業的現況,並同意遵守一系列規定。這份文件會成為你申請檔案中的重要部分,讓審查主任明白你的特殊情況,並以此作為繼續處理你申請的依據。

核心承諾(一):確認物業已被接管且失去控制權

聲明書的第一個核心內容,是你必須明確確認,該物業已被破產受託人(或承按銀行)正式接管。同時,你亦確認自己已完全喪失對該物業的任何控制權、使用權及處置權。這個聲明是向房屋署釐清事實的第一步。

核心承諾(二):承諾若成功贖回物業將立即放棄公屋資格

第二個核心承諾至關重要。你必須承諾,如果在將來任何時間(不論是在輪候期間或入住公屋後),你成功贖回該物業的業權,你會立即主動通知房屋署,並無條件地放棄公屋申請資格或已獲編配的公屋單位。這確保了公共資源不會被同時擁有私人住宅的人士佔用。

核心承諾(三):承諾物業成功出售後會主動通知房屋署

最後,你亦需要承諾,當破產受託人最終成功出售該物業並完成轉名手續後,你會立即通知房屋署。這一步是為了更新你的檔案資料,正式確認你已不再是任何住宅物業的業主,從而完全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

如何獲取、填寫及遞交此份關鍵聲明書

官方下載途徑及填寫步驟指南

這份聲明書可以在房屋署的官方網站下載,或者親身到各區的申請辦事處索取。填寫時非常直接,你需要準確填寫你的公屋申請編號、個人資料、相關物業的地址,並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例如物業是被銀行還是破產管理處接管)劃掉不適用的選項。

簽署人要求(申請人及所有相關家庭成員)

請注意,簽署這份文件的人,不單是你本人。如果物業是聯名持有,所有聯名業主都需要一同簽署。同時,申請表上的所有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亦可能需要簽署以表示知悉並同意聲明內容。遞交前請務必核對清楚簽署要求,以免因漏簽而延誤申請。

作出虛假陳述的嚴重法律後果

最後必須嚴肅提醒,這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根據《房屋條例》,任何人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房屋署亦有權取消你的申請資格,甚至收回已編配的單位。所以,填寫及簽署時必須確保所有資料真實無誤。

【行動指南】破產申請公屋四步曲:流程、文件及注意事項

了解破產申請公屋的基本資格後,下一步就是實際行動了。整個破產人士申請公屋的過程,其實可以拆解成清晰的四個步驟,只要按部就班準備,就能順利完成申請。這份指南會帶你走過由準備文件到會見主任的完整流程,讓你對每個環節都心中有數。

步驟一:申請前準備

俗語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申請公屋也是一樣。在填寫申請表前,先將所有文件準備齊全,可以大大節省後續的時間和精力。文件主要分為兩大類:所有申請人都需要的基本文件,以及因應你破產狀況而設的專屬文件。

基本文件清單:身份、親屬及入息資產證明

這部分是每位公屋申請者都必須準備的基礎文件。你需要準備你和所有家庭成員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出生證明書副本(如適用)、顯示親屬關係的文件(如結婚證書)、以及最近期的入息和資產證明。入息證明可以是糧單或稅單,而資產證明則涵蓋銀行存款、股票、車輛等。將這些文件整理好,是成功申請的第一步。

破產人士專屬文件清單:破產令、受託人文件及聲明書

作為破產人士,你需要額外提交幾份關鍵文件,以向房屋署清晰說明你的法律和財務狀況。最重要的文件是法庭頒布的「破產令」副本,這是你破產身份的官方證明。其次,你需要提供由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或私人執業會計師)發出的文件,用以證明你的資產已由其接管,並且說明你每月獲發的生活費金額。如果破產前曾擁有物業,亦可能需要簽署相關的聲明書,確認已失去該物業的控制權。

步驟二:填寫及遞交公屋申請表 (HD300C)

文件齊備後,便可以開始填寫公屋申請的「入場券」——HD300C申請表。這份表格內容詳盡,準確填寫至關重要。

填表教學:如何準確申報破產狀況及物業歷史

填寫表格時,必須在相關部分誠實申報你的破產狀況。表格會詢問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資產及物業擁有權狀況。你需要清楚列明自己正處於破產期間,所有資產已依法交由破產受託人管理。若曾擁有物業,即使現時物業已被接管,亦應如實申報其歷史。準確無誤的申報,是建立可信度的基礎,亦能避免日後因資料不符而導致申請被取消的風險。

遞交方式及地點:郵寄或親身遞交注意事項

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所有文件副本後,你可以選擇郵寄或親身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建議以掛號方式郵寄,以確保文件安全送達並有紀錄可查。若選擇親身遞交,職員會初步檢查文件是否齊全。無論使用哪種方式,遞交前務必再三核對所有資料,並為自己保留一份完整的申請表及文件副本,以作備用。

步驟三:初步審核及輪候登記

遞交申請後,便進入房屋署的審核階段。這個階段主要是核實你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及符合基本資格,然後正式將你納入輪候冊。

成功登記標誌:收到附申請編號的「藍卡」

如果你的申請資料齊備並通過初步審核,房屋署大約會在三個月內向你寄出一封確認信,信內附有一張印有你申請編號的藍色登記卡,俗稱「藍卡」。收到「藍卡」代表你的申請已成功登記,正式開始輪候。這個申請編號非常重要,日後所有查詢和跟進,都需要用到它。

輪候期間責任:狀況變更(如破產解除)的通知義務

成功登記並非一勞永逸,在漫長的輪候期間,你有責任主動向房屋署更新任何個人或家庭狀況的變更。對於破產人士而言,一個最常見的重大變更是「破產解除」。當你的破產期屆滿並正式解除破產令後,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屋署,並提交相關的解除破產證明文件。其他變更如家庭成員增減、入息變動等,同樣需要及時申報。

步驟四:詳細資格審查及會見主任

輪候多年後,當你的申請編號接近配房階段,便會進入最關鍵的詳細資格審查,當中包括與房屋署主任會面。

收到約見信後需準備的最新文件

房屋署會向你寄出約見信,信中會詳細列明你需要帶備的最新文件正本。這些文件與你當初申請時提交的類別相似,但必須是反映你當前狀況的最新版本,例如最近期的入息證明、銀行月結單等。若你已解除破產,便要帶同正式的解除破產令文件正本供主任核實。

會見流程及與破產相關的常見問題

會見時,房屋署主任會逐一核對你提交的文件正本,並就你的家庭、入息及資產狀況提問,以確認你仍然符合公屋申請資格。與破產相關的常見問題可能包括:「你的破產令在何時解除?」、「破產期間,受託人有否出售你名下的物業?」、「你目前的收入來源是什麼?」等等。你需要做的,就是坦誠及清晰地回答所有問題。

由申請至配房期間持續符合資格的重要性

最後必須強調,由你遞交申請表的一刻起,直至簽訂租約獲配單位為止,你和你的家庭成員都必須持續符合公屋的所有申請資格。這意味著在整個輪候過程中,你的家庭總入息、總資產淨值及物業擁有權等,都不能超出指定限額。任何時候的資格變動,都可能影響你的申請結果。

破產對公屋輪候的影響:入息、資產審查全方位解析

當進行破產申請公屋時,許多朋友最關心的環節,就是房屋署(房署)如何處理入息和資產的審查。畢竟,破產身份帶來很多財務上的變動。其實,房署對破產人士申請公屋有一套清晰的審核標準,只要清楚理解計算方法並且誠實申報,就能順利通過審查。這部分會詳細拆解整個審查過程,讓你對每個環節都心中有數。

破產期間的入息計算方法

在破產期間,收入的計算方式確實比較特別。房署主要想了解的是你整個家庭的總收入水平,所以申報時必須清晰準確。

受託人評估後的「合理生活費」是否計入公屋入息

首先要釐清一個概念,由破產受託人評估後,從你薪金中發還的「合理生活費」,並不是一項獨立的收入。在申報公屋入息時,你需要申報的是你的「僱傭合約上列明的總收入」,也就是未扣除任何開支或上繳款項前的完整薪金。

房署會根據你提交的破產文件,理解你的大部分收入需要上繳給受託人。所以,你申報的總收入雖然可能高於公屋入息限額,但房署在審批時會考慮你的實際情況。重點是,你必須申報完整的總收入,然後輔以受託人文件證明每月需上繳的金額,讓房署全面評估。

如何申報非固定收入及由受託人發放的款項

如果你的收入並非固定月薪,例如是佣金或散工收入,計算方法通常是將過去六個月至十二個月的總收入平均計算。你應該保留所有糧單或收入紀錄,以便計算和證明。

至於由受託人偶爾發放的款項,例如用作特定用途的實報實銷開支,這些一般不被視為常規收入。不過,你仍需在狀況變更時向房署申報,並附上受託人的信件,清楚解釋該筆款項的性質和用途,以確保資料透明。

破產人士的資產審查豁免與限制

破產人士申請公屋時,資產審查有特定的豁免安排。因為在法律上,你的大部分資產已經不再由你控制。

已歸屬破產受託人的資產是否需要申報

是的,你仍然需要申報。在公屋申請表上,你必須如實列出所有你名下的資產,例如物業、車輛或銀行存款。同時,你需要清楚註明這些資產已經根據破產令歸屬破產受託人管理。你必須提供破產令及受託人發出的文件作為證明。只要能證明你已失去對這些資產的控制權和實益擁有權,房署就不會將它們計算在你的資產淨值內。

強制性公積金(MPF)在資產審查中的特殊處理

根據法例,強制性公積金(MPF)中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在破產期間會受到保護,一般不會歸屬予破產受託人。因此,在進行公屋的資產審查時,這部分的強積金亦同樣獲得豁免,不會被計算為你的資產。不過,如果是自願性供款部分,則有機會被受託人申索,處理方式會有所不同,申報時需要註明清楚。

破產期間繼承或新獲得的資產應如何處理

在破產期間,如果你繼承了遺產或意外獲得一筆新的資產(例如彩票獎金),你必須第一時間通知你的破產受託人,因為這些資產依法會歸屬受託人處理。同時,你亦有責任立即向房署申報此項變動。你需要向房署提交相關證明,說明該筆資產的來源,並且已經或將會轉交給受託人。只要完成這個程序,這筆新資產同樣不會計入你的公屋申請資產限額之中。

破產身份對公屋輪候時間的實際影響

很多人會憂慮,破產這個身份會否拖慢整個公屋輪候過程。我們可以從以下兩點來理解實際情況。

破產會否導致輪候時間延長或被「凍結」

一般來說,單純的破產身份本身,並不會直接導致你的公屋輪候時間被延長或申請被「凍結」。公屋的輪候時間是根據你的申請編號登記日期開始計算。只要你在整個輪候期間,持續符合公屋的申請資格(包括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你的申請就會按照正常的程序推進。審查的重點在於你是否符合資格,而不是你的破產狀況。

破產狀況與公屋配房次序的關係

公屋的編配次序,主要取決於你的申請類別(例如一般家庭、長者優先計劃等)以及輪候號碼的先後。房署的電腦派位系統是按序進行的,並不會因為申請人正處於破產狀況,而將其排序延後。換句話說,破產與否和你在輪候隊伍中的位置沒有直接關係。只要你通過了資格審查,就會和其他申請人一樣,依據次序等待配房機會。

真實個案分享:破產人士成功「上樓」的經驗之談

理論聽得多,但談及破產申請公屋,真實經驗往往更有參考價值。許多人想知道,破產可申請公屋嗎?答案是可以,但過程中的細節與挑戰,只有親身經歷者才最清楚。這裏分享兩個真實個案,他們的情況雖然不同,但都憑藉清晰的思路與充足的準備,最終成功獲派單位,為自己和家人找到一個安樂窩。

個案一:因家庭巨額醫療開支破產

陳先生(化名)原本擁有一個幸福小家庭,收入穩定。可惜天有不測風雲,家人突然患上重病,需要龐大的醫療費用。陳先生為了支付醫藥費,耗盡畢生積蓄,更因此欠下巨額債務。在無計可施之下,他最終只能無奈地選擇申請破產,希望為家庭的將來尋求一個喘息的機會。

如何有效證明困境並成功獲得房署酌情處理

陳先生成功的關鍵,在於他向房屋署證明其破產是源於無法控制的家庭困境,而非個人理財不善。他並非只提交一紙破產令,而是準備了一份極為詳盡的文件檔案。當中包括家人完整的醫療紀錄、所有住院及手術開支單據、以及銀行月結單,清楚展示了家庭財政狀況是如何由穩定一步步走向崩潰。他還附上一封信,清晰地交代了事件的時間線,讓審批主任能一目了然地理解其家庭的遭遇。這種做法,有力地證明了他符合房署酌情處理的條件。

準備破產申請公屋文件時的挑戰與解決心得

準備文件的過程對陳先生來說,無疑是二次傷害。每一次翻閱醫療單據,都勾起那段艱難的回憶。最大的挑戰是整理橫跨數年的文件,有些紀錄已不易尋找。他的心得是,第一時間就列出清單,有系統地向醫院、銀行等機構申請補發文件副本,切勿拖延。同時,他將整個過程視為重建生活的第一步,專注於「為家人爭取穩定居所」這個目標,給予自己心理支持,最終成功集齊所有關鍵證明,為申請鋪平了道路。

個案二:因生意失敗致物業被凍結

李小姐(化名)曾是生意人,可惜因市場環境逆轉導致生意失敗,連帶用作抵押的自住物業也被銀行接管,並進入破產程序。對她來說,最大的申請障礙是,雖然物業已被接管,但在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上,她仍然是「業主」。這個身份,令她的破產人士申請公屋之路充滿變數。

處理「破產但擁有物業」問題的實際操作經驗

李小姐的經驗告訴我們,面對這種複雜情況,主動與清晰的溝通至為重要。她首先主動聯絡其破產受託人,取得一份正式的書面證明,確認該物業已由受託人全面接管,她本人已失去對該物業的任何控制權及使用權。接著,她向房屋署索取並填妥一份名為《有關在申請公屋期間擁有住宅物業的聲明書》的關鍵文件,在當中作出法律承諾,一旦物業被贖回或成功出售,她會立即通知房屋署。這兩份文件,成為她能繼續輪候公屋的核心。

從遞交申請到成功獲派公屋的心路歷程與建議

從遞交申請到獲派單位,李小姐經歷了漫長的等待。她坦言,那段時間最是煎熬,因為不知道自己的特殊情況最終能否獲批。她的建議是,在輪候期間,要與破產受託人及房屋署保持良好溝通。當受託人最終成功將物業出售後,她立即將相關的法律文件副本呈交房屋署,更新其申請狀況。在會見房屋署主任時,她沉着應對,將所有文件正本備妥,清晰回答所有關於物業與破產狀況的問題。她認為,保持透明、誠實與耐性,是走過這段漫長心路的最重要秘訣。

破產申請公屋常見問題 (FAQ)

在處理破產申請公屋的過程中,你可能會遇到各種疑問。我們整理了一些最常見的問題,希望透過清晰的解答,幫助你更順利地規劃申請步驟。

破產解除後,會影響我的公屋申請嗎?需要更新資料嗎?

破產令解除絕對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這代表你的財務狀況已進入一個新階段,對公屋申請而言,這是一個正面的轉變。當你收到由高等法院發出的「破產解除證明書」後,最關鍵的一步,是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屋署,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以更新你的個人及家庭狀況。

更新資料後,房屋署會重新評估你的入息及資產。屆時,你的所有收入和資產(包括強制性公積金)將會按照一般申請者的標準進行計算,不再適用破產期間的特殊處理方式。因此,及時更新資料不僅是申請人的責任,更是確保你的申請能按照最新、最準確的狀況繼續輪候的必要程序。

家庭成員中只有一人破產,會影響全家的申請資格嗎?

公屋申請是以整個家庭為一個申請單位,因此,即使家庭中只有一位成員破產,整個申請都會受到影響,並需要按照破產人士申請公屋的程序進行審核。不過,這並不代表會直接導致申請被取消。

在審查過程中,房屋署會特別處理該名破產成員的財務狀況。例如,在計算家庭總入息時,通常只會計算由破產受託人評估後發放的「合理生活費」部分;而已歸屬受託人的資產,一般亦不需計入家庭總資產淨值。在某些情況下,這種計算方式反而可能讓整個家庭更容易符合公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所以,關鍵在於必須在申請表上如實申報家庭成員的破產狀況,並準備好所有相關文件。

房屋署如何核實我的破產令資料?個人私隱是否受保障?

房屋署有一套嚴謹的程序來核實申請人的資料。當你申報破產狀況時,署方會要求你提供由法庭頒布的破產令副本、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發出的文件等,作為初步證明。

此外,房屋署亦有權透過官方渠道,例如向破產管理署查核相關的公開紀錄,以確認你所提供資料的真確性。至於個人私隱方面,房屋署在處理所有個人資料時,均須嚴格遵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所有收集到的資料只會用於處理公屋申請及相關事宜,你的個人私隱會受到法例保障。

若破產令被法庭延長,會否影響公屋申請進度?

破產令的年期被法庭延長,意味著你的破產狀況將會持續更長時間。這會直接影響你的公屋申請進度。在延長的破產期間,你的申請將繼續被視為「破產人士的申請」,所有入息、資產的審查方式都會沿用針對破產人士的特殊標準。

你需要將法庭延長破產令的裁決文件,主動提交給房屋署。只要你的破產令仍然生效,你就必須履行破產人士的所有責任,並按照相關指引處理公屋申請事宜。直至破產令正式解除後,你的申請資格才能轉為以一般申請者的標準重新評估。

除了公屋,破產人士還有哪些過渡性房屋援助選擇?

在輪候公屋期間,你也可以考慮其他短期或過渡性的房屋援助方案,以解燃眉之急。香港有不少非政府機構(NGOs)營運過渡性房屋項目,它們為有急切住屋需要但短期內未能獲派公屋的基層市民,提供租金較相宜的臨時居所。你可以留意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等機構發布的相關項目資訊。

此外,政府近年亦大力推展「簡約公屋」,旨在為輪候傳統公屋三年或以上的申請者提供多一個選擇。雖然破產人士申請這些援助計劃時,仍需符合個別項目的特定資格,但它們確實提供了公屋以外的可行選擇,值得你去了解和研究。